简介:枫叶红,秋风起。
诗集里没有南城的枫木。
在方琳的三十年生涯里,除了在北城生活的二十年,就是在南城的剩下十年。
“姐姐,你应该很少见北城的梧桐。”
“姐姐,你应该很喜欢南城的枫木。”
第一个十年,她“爱”了长姐十年。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想拉你出来。”
“再遇见你,打假留下的淤青让我想起我第一次见你,你的嘴角有被韩叔打的淤青,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只想拉着你逃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第二个十年,她爱了韩宇十年。
“北城没有枫木,因为枫木在北城是养不活的,我试着在北城养过枫木的。”
“阿周,梧桐跟枫树是不一样的。再像也是不一样的。”
第二个十年,她爱了付周十年。
“小时候我瞒着母亲偷偷去喝酒,那一年我十七岁。后来我瞒着姐姐偷偷去抽烟,那一年我二十七岁。到最后了我想瞒着他离开,这一年我刚好三十岁。”
落款:方琳 2004.6.25
作者的话:文笔不怎么样,但也是我心中的一个故事吧!希望自己可以坚持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