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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再遇付周

南城枫晚

姐姐的婚礼说不上是简陋但是肯定的不算豪华,婚礼场地居然只是选在了那片枫叶林。我知道她是懂浪漫的,甚至可以说是把浪漫视为第一顺位的女人。但是我仍旧记得她在我少时对我说北城庭院里的梧桐叶足够浪漫。我不知道她未来的家庭会是什么模样,但我总觉得浪漫不是唯一的生活,或许还会给她添加负担。

静姐穿着一身白裙子,根本算不得婚纱的衣服,婚礼开始前我问她为什么不穿婚纱。她说婚纱不够浪漫,没有文艺范。

我开始不懂了,她真的爱浪漫。

很无聊的一场婚礼,母亲穿上了她鲜少会穿的旗袍,一整场婚礼下来无非就是新人宣誓、亲吻之类的,剩下的就是给各位来宾敬酒,但是我妈不让我喝。

理由:年龄尚小。

直到酒席过了大半,听见有汽车鸣笛声音,于是我往声响处看了看:枫林边停着一辆流线造型的溜背轿车,这种车型欧洲汽车厂商在设计上面有独特感,在八九十年代可以说是非常奢侈的车辆了。从车里下来一个少年,因为近视所以我总会眯着眼睛看向对方,但还是只能看得清衣服:一件宽松的灰色半袖,左胸以上一点是鲜少的刺绣,下身是水洗蓝牛仔,鞋子就是普通的球鞋。

但他叼着一根烟就走进了枫叶林。

新郎跟他寒暄几句,因为我并不了解他们,新郎作为我的姐夫但我一丁点儿都不喜欢他。

姐夫名叫程远,在南城的家境算是不错的,将将就算小康水平,但家里产业是做酒厂的所以很受上流社会的青睐。而他与付周的关系也只能说凑合,这些事是后来我听我姐说的。

南城从来不缺富贵人家,因为它本就是繁华的城市,所以富家少爷这种身份几乎是一抓一大把。所以用物欲横流来解释南城其实一点儿都没错,而在这些富家少爷之上的就是南城的太子爷们,家族名气和地位都属于上上等,南城人都习惯叫他们“某少”,而付周也是其中的一员。

因为那婚礼上我听见姐夫叫他“周少”,看程远点头哈腰的样子我就知道这个人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或许是天子骄子。他路过的时候瞧了我一眼。

然后若无其事的路过,我才发现他真的好高,我猜他是故意的看我,然后路过的时候故意对我吐出一口烟。我从小就不喜欢烟草味,我将将到他脖子那里,烟圈就正好停在我的口鼻那片,引得我咳嗽了好几声。我觉得他是故意的。

我看见他嘴角上扬了。

但只有一瞬,以至于我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客套话听都听烦了,我猜他也是一样,因为从我的角度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少年皱起的眉,连烟头都要燃尽都没有发现,我觉得这个男孩子真的很可爱。

于是我偷偷溜去了枫林深处。

正在琢磨着捡些枫叶作书签,想的正入迷的时候,突然“咯吱”一声似是树枝被踩断的声音。我小心翼翼的回头看他,正如那天傍晚他小心的看我。

“小家伙,记得我吗?”

呼吸到很重的一股薄荷烟味我就知道是谁了,没想到的是他先开口,说话的用词语气都稍显轻浮!这是我的第一感觉,但是他在笑着,真的比夕阳好看。

“我…我知道!你是白衬衫!”

越是紧张越容易结巴的毛病好像改不掉了一样,感觉出丑了所以只好低下头,却又惹来对方的一阵轻笑。

“我叫付周,你真的要记好了。我今天穿的可不是白衬衫,也没有打架留下的鞋印。”语气虽然是开玩笑的,但他的眼睛就好像在说,如果我下次不记得一定会记仇的。付周的眼睛很漂亮。

他的眼睛很清澈,眼白衬托黑色眼珠更加清澈却又不见波澜,高挺鼻梁,皮肤算是男生中稍白嫩一些的,现在想想付周整张脸其实让我想到了林志颖,十七岁的林志颖跟付周真的像,但是付周又是坏坏的类型。

当我听到林志颖唱过的《十七岁的雨季》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瞬间想到的却只有付周,第一次遇见他,他也是十七岁。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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