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它像是一条鱼,漫游在物欲横流的H市的每一处海草包裹的石块上。北城的秋季比其他地方的秋来的都要晚一些,而北城丰泽新村却总是被秋季的梧桐叶给覆盖。
方琳出生在丰泽新村的一个普通家庭里,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家务农再加上要照顾方琳的爷爷奶奶,所以家里的重担常压的母亲喘不过气来,所幸方琳虽然才十六岁但已经很懂事了,不上课的时候就常陪着母亲一起分担琐事。
“妈,你有没有见我的钢笔啊?”方琳一边翻着自己书桌上的各种笔记本与文具,可就是没有找到那只钢笔。脸上稍显烦躁的神情,手却没停止翻找的动作。
“前几天不是还在用钢笔记账吗?怎么找不到了吗?”在院子里忙着给花浇水的中年女子大声对方琳回应到。
中年女人的皮肤因为长年干农活变得偏黑一些,但却掩不住年轻时候的风华正茂,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钟韵。钟韵是丰泽新村隔壁村的人,二十岁的时候经家里人介绍与方琳的父亲相亲结婚。
“奇怪,怎么就找不到了呢?”方琳一边嘟嘟哝哝的说,一边又在翻找自己屋子里的各个角落。
不一会儿,方琳在翻看床上的时候抖了抖被子,然后听见一声清脆的响声,那是钢笔掉在地板上的声音。然后她才想起,前天夜里还在睡觉的时候突然一阵电话铃声把她吵醒,接通电话对方却传来新村的记账员说的账单,因为没有笔所以她随手拿起钢笔和纸就在床上记起了账单,因为实在是太困了然后写完就直接昏昏沉沉的睡了。
这只钢笔是生日的时候长姐送给方琳的,这一年她十四岁。钢笔通体是黑色的,拆开礼物第一眼看到是只钢笔方琳简直都要哭了,很少有人给她送礼物的,偶尔的生日也很少有人记得。
好不容易找到钢笔,方琳露出笑容。翻遍了屋子着实会累的,她的皮肤是偏白的,所以看起来白里透红的,汗珠从额角滴落打湿发鬓。都顾不上喝水就匆匆查看钢笔有没有摔坏,检查没有坏才松了一口气。
于是,赶紧拿起钢笔吸墨水,然后又打开柜子里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开始一笔一划的写些文字。钢笔笔尖与纸张摩擦簌簌的声音,握笔的动作一直持续。
方琳很喜欢文字。
许是习惯了用文字记录心情与生活所以方琳总喜欢没事的时候写点儿什么。有时候写北城的人土风情,有时候也会写与长姐的故事,她的字算足够工整,但灵感却特别敷衍,本来应该好好取名的,可是取名那一天正好是北城的秋,所以就直接取名:《北城的秋》
北城的秋来的稍晚,却落了好多梧桐。方琳在笔记本里写:“我想北城是足够暖的,并没有姐姐书里写的那么冷,所以我很喜欢北城。但是姐姐好像不喜欢北城,所以她跑去了南城,我已经好久没见过她了,她最喜欢梧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