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奖励办法

时间:2026-04-22 11:53:42 好文

医院科研奖励办法实用(3篇)

医院科研奖励办法1

  (1)获得市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医院按上级拨款的同等数额给予科研经费投入,非资助立项课题可申请医院拨给一定的科研经费。

医院科研奖励办法实用(3篇)

  (2)上级拨款的`科研经费一旦到位,院财务科应设立专账,并发给课题负责人专用小账本,以便核对收支情况。

  (3)经物价局批准的普查或其它检测项目的科研经费收入,在检查结束后,课题组应将收取的款数全部交给院财务科,部分作为科研经费的补充,并分别记入财务专帐及课题组小账本内,课题组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4)课题组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试剂、药品、交通费、接待费等,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5)科研经费用完,但课题仍未完成者,其后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报销,课题研究再需经费,则由课题负责人向立项单位或本院院长提出申请,获得追加经费方可报销。

  (6)科研经费不得用于与科研无关的开支。

  (7)申报的科研课题一旦立项,医院按立项级别对课题组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按科研奖励的规定执行,立项后无故中途终止项目者,要退回奖金,并根据情节对课题组给予。

医院科研奖励办法2

  一、奖励原则:

  1.绩效挂钩的原则。认真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决克服平均主义,按绩效计奖。

  2.公平竞争的原则。科技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在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新品开发、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等工作中,人人平等,允许自由组合,择优招标竞争,以鼓励我院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二、奖励项目

  1.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科研创新中成绩显著并获各级科技进步奖。①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100万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15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13万元;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10万元;②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13万元;3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奖励8万元;2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奖励5万元;20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四等奖:奖励3万元;取消③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6万元;8万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励2万元;4万获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1万元;2万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奖励0.5万元。1万奖励项目组主要成员奖金额度不低于奖金总的70%,项目第一责任人的`额度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2.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是对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内外的先进医疗技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且填补国家、省、市、院空白,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①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1万元;1.2万获省卫生厅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5万元;0.6万②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一等奖:奖励0.6万元;0.2万获市卫生局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二等奖:奖励0.3万元;0.1万③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奖励0.2万元;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二等奖:奖励0.1万元;获医院新技术新项目三等奖:奖励0.05万元。

  3.创建重点科室奖: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通过各级重点专科验收。市级:科室奖励2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省级:科室奖励5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国家级:科室奖励20万元(其中科主任不低于50%)。

  4.奖:(1)报销:中华级系列和核心期刊:按实报销国家级:限额800元省级:限额500元市级:100元(2)奖励:SCI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500元;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800元;国家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国家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4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省级(核心期刊):每篇奖励500元;省级(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300元;省级:每篇奖励200元。港澳出版刊物不列入奖励范围(以出版刊号为准)SCI收录的期刊:每篇奖励5000元;专著:每本4000元;中华医学系列期刊:每篇奖励8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300元;省级:每篇奖励200元;核心期刊:每篇奖励1000元;统计源期刊:每篇奖励800元;论著:每篇奖励200元;奖励范围仅限于正规出版刊物。

  5.科技成果转让奖励:凡职务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的,可从转让费中获得不低于20%的奖励。

  6.教育奖励:专业对口,在职读书获大专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三、奖励办法:

  凡申报医院科技奖励的,必须详细填写申请书并附详细资料,每年年底评审一次,由医院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执行,上述各项奖励均记入各有关人员的技术档案。

  四、奖励说明:

  1.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奖和成果奖的奖金为整个课题组拥有,但课题组负责人所得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2.奖的奖金主要奖给第一作者。

  3.获得专利权的奖励只奖励第一发明人。

医院科研奖励办法3

  (1)申请的科研课题正式批准后,由医务科建立科技档案,通知课题负责人,并到医院财务部办理科研经费立账手续。

  (2)科研经费应专立账目,单独核算,计划使用。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由医务科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3)立项课题的课题组应将课题临床病例及实验工作记录在“科研课题记录本”上。

  (4)医务科定期召开科研课题协调会,详细了解课题进展、科研经费开支等情况,积极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督促课题按计划开展。

  (5)医务科对已立项入档的科研课题进行一年二次的'例行检查(月旬、月旬)。课题负责人每半年要对课题做一次书面小结并向医务科提交“课题研案阶段性报告”。

  (6)立项科研课题如调整研究人员,需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员更换申请表”,经医务科审核盖章后报立项部门审批。

  (7)科研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要向医务科提交“结题报告书”及课题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

  (8)科研课题不能按计划实施,可酌情给予一年以内延期,仍不能按期完成的,医院将收回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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