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手修佳延趁着休息的空当,过来和谭新月聊天。
“谭女士,你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排练既无聊又漫长吗?”他故意操着一口播音腔说话。
“不知啊…”谭新月见他难得正经一点儿,回答了他。
“因为咱乐团的开心果,精神上的高富帅,今儿没来。”
谭新月想了想,是哦,平时最会调动气氛,最爱组局,最会劝酒,最爱泡吧的吉他手马富贵没来。
“哦,马…”
“马rich,我给他取的英文名儿,上档次一点。”
“他为啥没来啊?”
“他昨儿个吃完火锅,又喝了半箱冰啤酒,今早67了。”修佳延解释。
“嗯?断片了?”谭新月向他确认。
“唉~”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亏你还是学音乐的,怎么67这么基本的都听不懂。”
谭新月转了转眼珠,在心里默数:哆、唻、咪、发、嗦、啦、唏、咚。
67,啦唏。
拉稀。
明白真相后,她没忍住破涕为笑。
“明白过来啦?”
“嗯。”
“心情有没有好点儿?”修佳延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谢谢。”
“这有啥谢的,以后跟你修哥混,保你444。”
444,发发发。
谭新月再次被逗笑,点了点头。
继而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可是你每天穿的破衣烂衫的,怎么发…哦不,怎么4呢?”
“哥这叫不修边幅,你不懂。”
“哥!你居然来看我了?”圣代的少女音打断了二人对话。
谭新月转身看去,江竹皓被一件硬邦邦的夹克衫包裹,不知站了多久。
排练结束。
修佳延硬拉着谭新月,非要让她体验体验自己刚淘来的“雪山烈马”(摩托车)
谭新月哭笑不得,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他拎兔子般带到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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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现场都难大驾光临,今天居然破天荒地来看我彩排,快说,你是谁?为什么要假扮成我哥的样子?”圣代伸着食指在江竹皓眼前画着圆圈。
“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是谁死气白赖地让我再补一顿烤肉的?合着我花钱不讨好是吧?”
“没没没,我就是太激动了,不是,太感动了。你看看你,一点就着,咱们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修佳延从包里掏出一个头盔,递给谭新月。
“这么专业的吗?”谭新月显得有些错愕。
“那是,待会儿让你感受风的速度。”见谭新月没接,他边说边帮她把头盔往头上戴。
“姐姐!你要去哪儿啊?”圣代注意到谭新月,跟她打招呼。
谭新月顶着头盔,听力稍微有些受影响。她拔瓶塞一般把头盔摘下,凌乱自然的中长发在风中“张牙舞爪”地飞扬。
“圣代啊,什么事儿?”她回问。
“我哥特意来请吃烤肉的,去不去?”
“不…不用…”她实在不想再去走一遭。
“走吧走吧~”她用手挡着嘴巴,小声嘀咕:“单独和我哥吃,还不如自己吃…”
“和我吃对不起你了?人家要去约会,有点儿眼力见儿。”江竹皓把凑过去的圣代一把薅回来。
“我们不是…”谭新月有些想解释,却又想不出迫于解释的动机。只好话说一半吞下去。
“有人愿意请客,干嘛不去?”修佳延贴了过来,把手搭在谭新月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