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和疯子
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
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
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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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进了三藏的人,除了那些达官显贵,便是些被卖到这里的卑贱。
“三藏是你们这些人的救赎”
被洗脑久了,这句话便牢牢的印在了脑浆里,我想着如果这里员工的人头开壳,溅出来的血浆说不定还会有混着的浓稠墨水。
或许是老天爷也在宠溺着他们,总在一些戛然而止之后开出一些并不太令人愉悦的玩笑。
比如那群光鲜亮丽的“上帝宠儿”。
他们还有着这份年龄该有的热血和洋溢,散发着人间四月棉,温润清新的香气,热烈的倾诉着这世间的美好和乌特邦的。
唯有站在那舞厅台子上被打着光的天骄之子,才得以冠与那些字眼。
我躲在暗处的卡座,抬头仰望,才能看到在右位的少年模样,他笑起来会有圆润的兔牙露出来,有点干燥的唇瓣下有一点墨痣,卷长的乌发遮挡着亮着的眉眼。
他的眼睛很漂亮,圆滚滚的,会让我想起被藏在旧皮匣里的透明玻璃珠,小的时候总会在夜里爬出窗外,将那个小珠子对着月亮,惊叹它在发着光。
肆意的手指干练拨弦,他演奏时常低着头,稍长的睫毛垂着,在眼皮下投出一片阴影,专注地盯着手中的贝斯,弹出的节奏配着旁边少女清澈厚润的嗓音无疑是天籁。
可惜我只是个俗人,品不出什么韵味,内心里脓肿的血瘤也无法堂然的祝福或赞美,我有的只是嫉妒。
嫉妒什么?
可能是他们从出生就比我要高人一等的身世,本就不甘堕落的双向对比,也可能是那位少年从出现在我眼前的那一刻开始,对着报以礼貌的笑容时,我就无药可救的恨透了他,甚至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就像是农夫与蛇。
我想,如果我有机会和他碰面,会佯装成包裹着蜜壳的毒苹果,东施效颦模仿着那些世家小姐的言行举止,对着他说:“就像乌鸦像写字台,没有任何理由。”只留他一人呆愣,擦肩而过,空气里弥漫的
是他红透了的耳垂。
毕竟也没有人规定了这句话只属于情话。
“包含在温柔教养里的,是我的阴暗偏激极端嫉妒”
莎士比亚说过,女人是用耳朵恋爱的,而男人如果会产生爱情的话,却是用眼睛来恋爱,而我的双觉却全被自己禁制。
少女珍贵脆弱的初夜送给了一个满是花言巧语的疯子,就注定了我不会在这方面煞费苦心,一时想了太多,倒也忘了他这周的艺名是什么。
van Gogh,Vante,Vette…
Whatever,总归不是那个傻逼冠着金的名号本名,这世上只有两个人知道金泰亨这个名字有多倒人胃口,一个是我,还有一个就是他自己。
被藏在牛仔短裤的手机震动了片刻,我皱了皱眉,看着旁边早已因为那酒劲儿倒头大睡的男人轻扯着嘴角嗤笑。
打开手机全被一人的消息淹没到卡机,自己的手机撑死了就是个在街头便宜价讨来的二手货,可经不起这般骚扰。
[V:喂]
[V:接我电话]
[V:四青你是不是也不要我了]
[V:不理我我就去你家门口堵你!]
我早已习惯了他这般抽风似的短信发动机,才听说顾家的那位大小姐被他甩了,他没了人陪才会这样主动来找我。
[S:滚]
没有一丝犹豫的摁动着按键,但早已经开始想今天怎么在出租屋的那个小破床上撑起两人的重量,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