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表演怎么样?”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这样说。彼时他刚结束表演从台上走下来,喝了半瓶子酒,酒吧里昏暗灯光和人挤人的氛围显得很迷离,他眯起眼睛带着成年人特有的自负笑着用胳膊肘碰我一下,而我刚想评价就被他一句戏谑噎住,“你才多大啊就来酒吧?到年龄了么?”
在来之前我已经对着镜子装模作样地画上奇奇怪怪所谓“摇滚”的妆,特地翻出耳环戴上,挤在人群后面浑水摸鱼进来,故意坐在吧台边上点了烈酒强忍着不适小口小口的抿,他还是能一眼看出我没到可以光明正大进酒吧的年龄。
“我18了。”我低下头闷闷地喝酒,强烈的酒精味直冲大脑刺激得我想干呕,但无论如何不能在郭晟面前丢了面子。“长得显小。”
他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也不知道信了没信,但我不在乎。我小心翼翼地攥着酒杯凑到他身边安静地等着他和调酒师以及坐在吧台另一边的美女姐姐调笑完,终于又鼓足勇气问他“你明天还来吗”。他回过头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眼神好像是在说“这小丫头怎么还没走”,但很快地在我头发上揉了一把,什么也没说就匆匆跟着他的乐队朋友离开。
真烦人,我觉得自己像是被侮辱了。难喝的酒精饮料,吵闹的人群,傲慢的摇滚乐手,这一切都嘈杂混乱得令人心烦,但相较而言可能还是学校循规蹈矩的生活更能让我抓狂。我没那么喜欢他们的音乐,但是跟着其他人一起摇头晃脑大声叫着“郭晟”很有趣,最近一个月班主任都请了病假,明天晚自习我再来碰碰运气。
就像作文书里说的那样,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又或者像网文里男主角说的那样,烈女怕缠郎,我终究也在这家酒吧里混得一点脸熟。郭晟开始会讶异,甚至故意绕开躲着我走,可是他往哪走我往哪跟,只有男厕所我没法跟进去。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乱扯一些,或许是酒水饮料好不好喝或许是舞台灯光效果炫不炫酷,总之慢慢的他也不再排斥,甚至见到我还会主动打招呼,笑盈盈地揉我头发。他不想知道我的名字,我跟他说过我的名字,但他还是叫我“小丫头”或“小姑娘”,但我原谅他,毕竟如果要他记住所有粉丝的名字还不如让我记住教科书里的每个字儿。
终于那天他心情很好地坐在我身边,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要玩摇滚的。他咧开嘴眯起眼睛露出玩世不恭的表情,我一脸期待地守在边上等他解答,比追着老师问题的好学生还要虔诚几分。但是成年人就是这点讨人厌,从来不喜欢直截了当地告诉你答案,而是非要搞什么所谓“循循善诱”,用更多问题回答问题,非逼着你自己挖出结果,难得要死烦得要命。
“那你为什么来这儿呢?”
“不想在家待着。”我随口扯谎,其实只是把“学校”替换成别的地点,不过现在学校确实就是我的家,高中生每天绝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学校里,而我还是异地独自求学,每天也就回出租屋里睡几小时就又要跟同龄人一起关在栅栏后面,要多没意思有多没意思。
“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觉得世界上最好的地方还是家里。”他笑着捏我的脸,逗小孩儿一样。我躲了一下但没躲开,他手上有被琴弦磨出来的茧,粗糙但是莫名的很有安全感,一种奇怪的别扭感窜上来,他和我都赶紧低下头喝酒。
谁要听摇滚明星讲人生哲学啊?说白了世界上最会讲大道理的是中学生,为了写作文把各种心灵鸡汤励志语录翻来覆去背得滚瓜烂熟,他一开口说“你还年轻”我就已经自动续上几十种不同主题的抒情段,哪里还轮得着他来教育我?来听摇滚来追乐手不就是图刺激么?可是为什么台上那么魅力四射的人走下来就这么无趣呢?
“走,带你去个好地方。”他终于意识到我没在听他闲扯,一口气干了杯中酒站起来冲我笑一笑。我等的就是这个,兴高采烈地仰脖把那杯不知道什么玩意儿的烈酒吞了,辣得呲牙咧嘴酒劲儿直冲脑门子,体温上升兴奋起来跟着他走进夜色里。郭晟总算要带我做点少儿不宜的事了吧?我看着他走向摩托车,潇洒地丢给我一只头盔,下巴一扬,耳钉在路灯下反光,“上来吧,赶紧的。”
我抱着他的腰一路飞驰,灯都变成了虚影,风打在耳膜上响亮地预示今晚必有大事发生。太刺激了,我紧张得想吐,只能把他抱得更紧一点,大概明天早晨去补课我都昂首挺胸,毕竟我和那帮只会读书的乖仔不一样了。我抱着他傻乐,他好像没听见,一直专心致志地看路,我问他我们去哪儿他也不答,直到他停下来我才发现他带我飙到后海来了。
乌漆嘛黑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我就笑,觉得这人怎么骨子里还挺浪漫,一点也不像舞台上躁动的摇滚乐手。但是他老老实实地把车停好,抓着我的手在路上慢慢地走,一瞬间我觉得所有幻想荡然无存——这比和班里男同学早恋都来得更无聊些。
“清醒了么?”走了一会儿他终于说话了,再不出声我都要睡着了。我点点头,但转念一想我不是一直都很清醒么,又觉得这人实在很不厚道,一甩他的手就想嚷嚷,没想到成年男性的手劲儿是真大,我甩开又被拉回去,拽着就往摩托车那边走。“住哪儿?送你回去。”
没有人想在摇滚人面前展露乖孩子那面,所以我摇着头死活不说,问就是我喝懵了不记得,我家人都在另一个城市我朋友这个点儿都睡了,除了他家或者小旅馆我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更何况我身上还没带身份证。他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撒泼,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在夜风中软下心来把我带回他的出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