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同人小说 > 三国策
本书标签: 小说同人  24K纯原创  三国同人     

故事(三十二)

三国策

李小二偷了店主人的东西,已属盗贼,被拿住不放,唯林冲以银资盗,拿来打点,只不过李小二还有点羞耻心,若真遇到一个惯犯,林冲岂非亏损?

再者,袁盎之于从史是绝对的优势,而林冲之于李小二,就当时的情况看,在王法面前,不过是平级的过路人。把自己卷进盗窃案本来就不明智,又搭上了银子更可以成为江湖上的一个笑柄。

所以说林冲自己标榜的“仗义”是注了水的,并且止于息事宁人,否则我们怎不见他像鲁智深、杨志一样向社会暴力宣战、“路见不平一声吼”呢?

李小二在接受了林冲的周济以后,也走上了“朴忠”的道路。陆谦和富安来到牢城营里被李小二的妻子撞见,预备告诉林冲。李小二告诉妻子说:“林教头是个性急的人,摸不着便要杀人放火。”

我们方才已经分析过,林冲非但不性急,而且也愿意委曲求全,所以在最后被发配时为妻子写下一道休书,几乎将妻子送给了高衙内,这哪里是性急?哪里是“摸不着便要杀人放火”呢?

事实上,尽管林冲是李小二的恩人,但两人接触并不多。高频率的接触也就是林冲到了草料场这几日。李小二不知道林冲平日的做事习惯,只凭着林冲这几天的牢骚判断林冲的个性。

我们在前文中已经看到林冲和陆谦在酒楼上的对话,这种程度的发泄,在专制时代顺民的眼中社会被视为对社会的厌倦和不满的,也就是对社会的反叛。他们的逻辑是这样:懦弱是理性,理性是正确,所以懦弱是正确。

自然的,反抗就是不服从,不服从就是非法,非法就是恶毒,就是“摸不着便要杀人放火”的魔鬼。所以恃强凌弱是天理,被人欺负的只能认命。甚至在一个混账的时代里,要消灭人的血性,消灭男人的阳刚之气,以法律的名义、人民的名义将反抗定性为“防卫过当”,号召民众在暴力面前先要逃跑。

这维护的不是社会的治安与正义,而是他们脆弱且敏感的统治。所以林冲不是被别人不理解而是被自己不理解,林冲的不幸并非个人的不幸而是时代的不幸。

高俅的发迹在运,林冲的不幸在命。自来命和运是两件事:运是偶然的,命是必然的;运是可以改造的,命是今生注定的;运是个人的性格,命是时代的环境。

所以林冲在落草以后,尽管已经有意识去做一个土匪。就在他杀掉了陆谦众贼之后,出门投东,走到一大户人的粮仓前,一个老庄客正在吃酒,林冲过去要时老庄客端的不给,哪知豹子头一怒,一把篝火撩过去,把老庄客的胡须都点燃了。

但当他入了梁山以后,还是接受了梁山的体制。王伦在山上不要留他,他也不去抗争,就去山下去杀无辜的人,完全罔顾是非。甚至在某种意义上,他的娘子也是被他的懦弱害死的。

上一章 故事(三十一) 三国策最新章节 下一章 故事(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