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后还是跟着朴灿烈走了。
所幸朴灿烈一路上再没给我讲话,只是静静地开着车。
我也没问去哪里。一是我路痴,在这霓州待了十几年也弄不清楚东西南北,看了也没用;再就是,朴灿烈若真想做什么,我也拦不住。
反正我已经做好了最坏打算——当然也可能是药劲上来了,脑袋昏,逻辑尽数归拢到边伯贤那边去。
毕竟我现在全靠着边家。边伯贤真要把我当弃子,我的态度着实无所谓,结局也显而易见;若是当棋子,那就得尽职“工作”。
边家不养闲人。这是规矩。
我从前或许是例外,倚仗着姜家灭门换来的丁点人情,还有那双眼才能在边伯贤身边长成这般模样。但如今还真是不好说。
我成年了,人情世故懂了,就是性格磨砺不出。不像边伯贤身边长大的。
边伯贤会玩,我不会;边家黑的像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鬼,我偏偏干净得像张白纸,唯一的色彩便是边伯贤亲手添上的。
也就是因为太干净,才会得那么个病。毕竟换哪个正常人都接受不了边家那些子事儿。
所以我这病也稀奇,不得已自己也当了心理医生。情绪病么,每个人具体情况不一样实属正常。可别人或许只吃药就能好些,我吃完药还得找边伯贤。
别人不行,金钟仁不行,吴世勋不行,只要找边伯贤。
找边伯贤做什么?
做啊。
就像难受的时候不同人应对方式不同,有人靠酒精,有人用金钱;有人麻痹自己,有人自暴自弃。而我,是要边伯贤。
怎么个要法着实不值得探讨。
不过是说话不够,好声好气哄更觉得委屈;拥抱嫌人吝啬,亲吻又觉得想更亲近。如此一比较,可不就是得做了。
我第一次发病时候才十七,对成年人之间的事只是半知半解着。
那次边伯贤是破天荒带了个女人回来,我推开卧室门就看见两个人接吻,姿势动作皆暧昧到了极致。
边伯贤反应快,当即就把那女人赶出去,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就过去抱我。
边伯贤“小孩子家家的,你看得倒是不眨眼。”
没听见回声,一低头才看见我不对劲,说话不应只是死死缠着他。
他刚从那种事里脱身出来,没兴致自然是假,只是边伯贤顾忌着我年纪小,到底也没做完。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做还是成年之后。多是我找边伯贤;偶尔边伯贤兴致来了才去寻我。
除却认识吴世勋之后那段时日,我和边伯贤基本保持着稳定频率的做,日常的见面。
以至于我时常觉得自己堕落。偏他边伯贤顽劣的很,知道这病发作时候得有多难受,一口一个“小狐狸”的喊,生怕我记不起这事儿。
偶尔也给我个“解释”安慰安慰。
边伯贤“边家这么黑,你要是干净的彻底绝对待不下去。”
边伯贤“不怕,出了事叔叔给你扛。”
边伯贤“你本来就是我的人,不然还去找别人?你也不想啊。”
是啊,我也不想啊。
我是叔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