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的乡村生活过的人才知道,那些所谓的美丽田园风光都是狗屁。那些风景只在电视或兜售的明信片上出现过——反正不是在这里。这里的男人总是喜欢在酒馆里吹嘘自己和多少个女孩干过,然后在醉烂如泥的时候被他们的妻子拖回家。空中充斥着粪便和肥料的味道,令人头昏脑胀。一到晚上,到处都是男人的咆哮和女人孩子的哭声。
无论如何,这里就是我出生的小镇。小镇上没有什么娱乐节目,只有路过的巡演马戏团会在金色广场——小镇唯一的广场——上演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蹩脚把戏。除此之外,就只有金色广场旁亨利·莫顿开的酒馆了。
我下班的时候,总爱到亨利·莫顿的酒馆去喝上几杯。咳,不为别的,这也不过是我一成不变的生活中唯一的一点乐趣。在这种地方,从来不会有人把真话当一回事;也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肆无忌惮的发牢骚:例如,我在修道院的花园埋头苦干时,院长和修女是如何在反锁的办公室里学《十日谈》那样“埋头苦干”的;别人的股票都像打了鸡血,我的“伦敦电气”却像抽了大麻(该死,我早就该买买其它外企的股票的,而不是像个傻子一样把钱往本土企业里砸)。
每当我到酒馆时,酒馆里总是充满了浑浊而快活的空气。挑夫们光着膀子,喝着最下等的苦艾酒,开着粗鲁的玩笑。几个醉鬼倒在酒桌上,口鼻里涌出大堆黄绿的呕吐物,喃喃不停地说着什么——天晓得他们为什么没有被淹死。每见此景,亨利总会不动声色地叫服务生将他们驾起,送到廉价的客房去——如果那种节肢动物横行的地方也算是客房的话。等他们醒来,根本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亨利准能大宰一笔——他总是那么干。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这个世界早就倒霉透了,再多几个倒霉蛋也没多大关系——况且挨宰的又不是我。
不过,今天看上去我似乎真的有些倒霉——酒馆里全是人,连吧台都被挤得满满当当。一打听,我才知道,那个该死的什么“托姆骑士”马戏团来金色广场巡演,吸引了小镇上一大批游手好闲的流浪汉。演出结束后,他们就顺理成章地占了我坐的位子。
“这个,先生,我们也很抱歉……不过您目前似乎只能站着了。”托尼,这个还在实习的服务生,小心翼翼地措词。
我满怀希望的环视四周,结果却大失所望:唯一几张有着空位的酒桌上都坐着即将醉倒的酒鬼,在亢奋地胡乱挥舞着双手,大声地嚷嚷着什么;还有一张靠窗的酒桌,坐着一个老是看着窗外的沉默的人……对了,为什么不和他一起坐坐呢?
“托尼,那位靠窗坐的先生平时喜欢喝点什么?你去告诉他,说我请他喝一杯,并问问他愿不愿意让我和他坐同一张桌子。”
托尼的脸一下子涨红了,支支吾吾地说:“这个……这个……恐怕他不乐意,先生。”
“为什么呢?”我立即起了疑心,仔细地打量起了那个人。那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瑟缩在一件半旧的灰色双扣翻领大衣里。他一直保持着向窗外眺望的姿势,叫人想起一座凝固的古希腊石膏雕像。许久,他才端起他的酒杯,放在唇边抿一小口,然后放下,继续眺望。我看着这个人,暗自揣测着窗外世界中的什么东西让他如此着迷。
“我也是听老板说的……”托尼磕磕绊绊地解释,“说他在等一个人……叫我们不要打扰他……先生,还是您亲自去问问他吧……他喜欢喝杜松子酒,再加一点威士忌……您要的话,我这就叫调酒师去调……”
三分钟后,我端着两杯加了冰块的杜松子酒向着窗边走去。
当我走到他身后时,他仍在默默地凝视着窗外,一点儿也没有察觉我的靠近。
我好奇地从他的角度看向窗外,但除了尘土飞扬的金色广场和那块锈迹斑斑的站牌外,我什么也没有看到。几个人百无聊赖地在站牌底下,不知道是在等车,还是在等别的什么。看来,他等的人并没有来。
“先生,”我轻声呼唤,“打扰了。”
他从窗外收回了凝视的目光,回头与我四目交接,“您?您是?”
“啊,”我不好意思地说,“请原谅我的无礼冒犯。但您瞧,周围已经没有空位子可坐了,所以我想冒昧地问问您,能不能让我坐在您的身旁?或者对面?这杯酒,权当给您赔罪了。”
“哦,没关系。坐吧,年轻人。”出乎我的意料,他宽厚温和地对我说,并且接过那杯散发着清香的杜松子酒(好一杯果味杜松子酒!)。
“嗯……真的没有关系吗?您……不是在等一个人吗?”坐下后,我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地问道。
“谁告诉你我在等人的,小伙子?”他反问道。
“呃……亨利说,您有重要的客人要等……我的意思是,一定是很重要的人吧?”
他没有立即答话,只是低垂着头,用眼睛盯着晶莹剔透的酒液中漂浮的冰块发愣。半响,他才用含糊不清的声音低语:“是啊,很重要的人……只是,她是个客人,并且永远不会再来了。”
我感觉到我说错了话:“对不起,先生。我无意冒犯您的隐私……”
他轻轻地挥了挥手:“别在意,年轻人。让我们为彼此的健康干杯吧!”
说着,我们碰了杯。我还没喝到一半,他却早已干尽。我叫托尼又端了两杯过来,他都很快地喝完了。
酒过三巡,他原本灰白的面庞逐渐变得红润起来,也没有了原来的沉默寡言,半醉半醒地说起了自己为何在此的原因来:
“小伙子,你不是很好奇为什么我老是坐在这儿傻等吗?我现在就告诉你吧。
“二十多年前,我还和你一样年轻的时候——不,也许比你还要年轻一点哩——我爱上了一个姑娘。她叫萝丝,人和名字一样美。但是,她却以为我暗恋着另外一个姑娘哩。她是个好姑娘,你知道的,热心地帮我和那个姑娘牵线。凭着这份爱,我和那个姑娘结婚了——她是伴娘。生活是一场多么荒诞的闹剧啊——我之所爱就在身旁,我却要牵起另外一个姑娘的手起进婚姻的殿堂!
“婚后的生活,说不上很好,但也不算不幸。我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无喜无怒。我一度沉醉于这种平凡的生活,以为可以就此将她从我的世界中抹去。可是,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我根本做不到!根本——做不到!”他突然发疯似地大吼起来,狂乱地挥舞双手,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早该发现了——尸检的时候,她的身上到处都是鞭,到处都是淤青,到处都是!她的丈夫——那个混蛋,他根本不配当人!他喝醉的时候,总喜欢拿她的孩子出气——而她是个好母亲,你知道的——总是拼命护着她的孩子,那个混蛋就连她一起打。那一天,那个混蛋借着酒疯把她的孩子左耳耳垂剪掉了,于是她扑了上去——被捅了十九下!足足十九下!她就这么离开了我……那个混蛋也被送进了监狱。
“得知她死讯的那一天,我的泪水倾盆而下,不管我如何努力控制,泪水还是滴落在地板上,发出嘀嘀的响声。那一刻,我苦心经营多年的世界,终于被她的死讯撕个粉碎。沉寂多年的痛苦,在我内心翻江倒海般地燃烧起来。我去参加了她的葬礼。在看到她的棺材的前一刻,我不敢睁眼,不敢接受她已离我而去的事实。可是我还是睁眼了,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
“那几天的夜里,我辗转反侧,孤寂难眠。我想起了很多年少的时光,有关我的,有关她的……我的爱意伴随着痛楚如山洪般喷薄开来,我无法说服自己不去爱她。
“三天后,我就和我的妻子离婚了。因为她走了,我们的结合也就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从那以后,我就每天坐在这里,想着有一天她也许会回来看看。她总是在那块曾经崭新发亮的站牌下等车,我第一次与她相识就是在那里……我们那时都很年轻……”
“等等,先生。”我打断了他的如梦般的呓语,“那她的孩子呢?”
“她的孩子?”他怔愣了好一会儿。“好像是被送到修道院抚养了吧……后来怎样,我也不知道……她是个好母亲,好姑娘……”
“谢谢您,先生,不过恐怕我要失陪了。”我站了起来,揉了揉发酸的鼻子。“托尼,把账单给我。”
当我迈出酒馆的时候,他还在我身后喃喃:“她是个好母亲,好姑娘……”
“我知道,我知道……”面对着尘土飞扬的金色广场,我的泪水终于顺着脸庞流下,瞬间模糊了视线。泪眼朦胧中,我仿佛看见他飞奔地向那个站在崭新发亮的站牌下的姑娘跑去……
我下意识地摸摸我的左耳耳垂,才记起那里原本就空空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