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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以为我把你忘记

“很久以前。”楚月这么回答他的问题。

  这不等于没说吗,江耀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他越来越好奇楚月的故事,希望能像楚月了解自己一样了解她,可是她就像个闷葫芦似的什么也不说,也不知是不想说还是根本就忘记了这茬。

  好在两个人同行,虽然楚月不爱说话,但是江耀能说就够了。

  要说山间留流,不见人烟之处生存是楚月所擅长的,那么繁华市井,人来人往之地便是江耀的天地。两个人仿佛互换了似的,江耀游刃有余,而楚月则显得笨拙许多。

  她像是活在几百年前,作风老派,眼光过时。

  还记得八百年前人们流行富丽堂皇的风格,什么都往华丽了整。那时后宫娘娘们恨不能把整个头上,每根头发都绕上发簪,一只手腕套上好几枚镯子,平日里吃饱了没事干,等着睡皇上,等到要伸手台臂做事时,胳膊上叮叮当当发出脆响,金的银的,钻的玉的一同反射出尊贵的光,闪得人头晕目眩。

  这还是不会打扮的后妃,全身上下缀满金银,恨不能让整个后宫知晓皇上的恩宠。

  “李美人……呵呵,皇上赏了根金簪子,早也戴晚也戴,是不是睡觉都舍不得脱下来呢。就她那张脸还天天捯饬,还不如用黄花把脸贴没了顺眼!”宁贵妃的话语听着尖酸刻薄,但是她到底也只是吃醋闹脾气,加上年纪小就算嫉妒也带着几分可爱与娇憨,皇上的宠爱在身,跋扈起来也是天真烂漫的。

  闲来听听后宫的荒唐事,或是妃子们斗嘴时顺口而出的俏皮话也非常有意思。

  不过宁贵妃倒真有资格嘲笑李美人穿着打扮俗气。那时候后宫中论起穿衣打扮,谁都比不过宁贵妃。

  大红的海棠百褶罗裙逶迤曳地,裙摆处绣着大幅牡丹,富丽明媚,外罩大红猩斗篷,白幼玉臂隐在斗篷之下,偶尔晃出几抹富贵的金光。凤钗步摇,金装玉裹,一抹夕阳伴脸霞红。

  若是牡丹成精也不过如此。

  宫中如此,民间也爱这般大气富贵之风。

  而现在却更偏向小巧风雅。姑娘们笑不露齿行不露足,宽袍大袖半掩花容,纤纤细指羞涩扯住薄纱袖口,袖口处绣的尽是雏菊,梨花,君子兰之类的风雅之花,也见不到以前常见的牡丹了。

  细纱外罩,绸缎长裙,就算是红色也换为水红,浅淡优雅,再配上一条同样素色的丝巾挽在臂膀,整个人好像搪瓷娃娃。

  唯有乌黑云鬓间透出赤金点翠,他们叫做低调的奢华。

  和八百年前比起来又是另一副风貌。

  楚月隔着衣服摩挲着木簪子,上面的木槿花栩栩如生,盛开在这一节暗黄的枝头。

  曾经她也有过木簪。

  在某个昏黄的傍晚,木屋门前,少年揣着一只朴素的簪子惴惴不安:“楚姨,”他低头看着女子的眼睛,女子以澄澈的目光回视,少年顿时红了脸,磕磕巴巴说道,“我已经十七岁了,也长高了,以后能不能不喊你楚姨了,喊你姐姐好不好?”

  从前总是被牵着的小不点已经长高了,婴儿肥褪去,面庞露出男人的棱角,蹦蹦跳跳的轻快步伐也沉稳许多,挺拔得像只刚抽条的树苗,可以看出日后是个玉树兰芝的男子。

  “嗯。”女子微微点头,权当同意,时间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把当初那个说什么听什么的小不点变成了也会有想法的少年郎。

  少年松了口气,好像什么重大的事情做成了似的,从怀中掏出被捂温热的木簪。木簪简朴,被打磨光滑成细细的一条,一头穿了个洞方便挂坠子之类的饰品。

  他故作轻松,将簪子强硬塞进对方手里:“姐姐照顾了我这么久,这是我……”

  我什么也没有了下文,他是怀着什么心情送的如今已无法知晓。女子当他是谢谢不好意思说出口。从孩童时的相伴直到现在,谢谢二字太过浅薄,语言轻飘飘不能说明什么,那干脆就不说。

  木簪被静置在抽屉最底层,木色的底板,它就孤零零躺在那里有些可怜的样子,再被盖上一层青色衣物,阴影笼罩,最后合上抽屉,暗影慢慢浸没了所有,仿佛关上了一段光阴。

  发生在黄昏时的故事,回忆起来也是昏黄的颜色。

  黄昏,木屋,少年……恍若隔世。百年之后,另一个黄昏里,没有了木屋,少年也已作古,一切的一切都烟消云散,青草蔓延之地,其中立着一座无名坟冢。

  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

  楚月把玩木簪,她似乎特别喜欢上面雕刻的木槿:“那时候木簪子哪有这么多花样,只要能用就行了,要不怎么说荆钗布裙呢。有条件的都去买金的玉的了,因为材料贵,所以做起来也用心,什么好看的花样都往上面加。”

  “嗯嗯!”江耀在山林里的这几天都没吃饱过,这会子见菜端上来了,吃得头都不抬。

  不过就是一根木簪也能让闷葫芦开口说话。

  不是买不起镶金带玉的,只是他在铺子里思来想去觉得那些黄白之物不合适,最后挑了那只木槿花簪。

  他将一碗蟹肉羹推过去,入秋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却见楚月拿起勺子舀了一点,吃又不是放也不是,最后还是叹了口气,举著拐向了炸糕。

  吃螃蟹是后来才开始的,八百年前人们还因为螃蟹丑,壳多,打碎了当成饲料也不屑吃的,少年更是嫌弃它长得像虫子,多看一眼都觉得伤眼睛。

  时光如梭,唯有那如海人潮依旧不变。

  楚月潦草咬了几口点心就不动了,转头看着楼下人海茫茫:商贩走街串巷叫卖货物,富人宝马香车喝茶摇扇,护城河中锦鲤悠然摆尾,一派繁荣祥和。

  乱世来临,城中门户紧闭,再不见红彤彤的灯笼挂在绿树,城中百姓惊慌失措,拼了命的想逃出去,要不被守城军队抓回来,要不逃出去成为了敌军的刀下亡魂。

  后来,城破了,迎接所有人的是“屠城”二字,护城河被血染红,城中尸骨成堆,红色在地上蔓延,渗透进土壤。

  后来在这片染血的土壤中盛开出朵朵纯白的花,夜市依旧人山人海,锦鲤依然悠然自得。

  花是纯白的,人却不一定。曾经心心念念的路边点心,苦于没钱而不得不放弃,等到有钱时却找不到当初的铺子。

  拉着少年的手,走过街市,心中微微颤抖,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找不到人了。后来她站在皇帝身后,在渚清国的最高点俯视,街灯闪烁仿佛银河璀璨,却再也无法牵着手一起走过。

  人生不过百年,物是人非的岂止是他们。同样承受这份伤感的还有另一个女子,一个江湖人。

  “却说大司马家的千金小字‘夜樱’”一楼说书先生一拍醒木讲起了前朝故事,“问起名字的由来夜樱腼腆一笑:‘父亲与母亲江南相遇,樱树之下,芳草萋萋,溪水潺潺,父亲路过河边,抬头看见水面的人影,那就是母亲。’”

  “夫妻相知相爱相守,唯有大司马家做到了,连女儿的名字都为此而生。可见用情之深啊。”说书人感叹到。

  等到江耀听时,这书已接近尾声,听这最后的感叹却也能猜想大致内容。

  “夜樱小姐的父亲,就是追随高祖江陵打下江山的那位顾将军顾贤吧?”江耀小声问。

  “嗯”楚月点头,“可是内情却和传说的不同。”

  大司马的夫人乃相国千金,自小长于北地,何时去过江南?

  楚月想起了那执念颇深的女子,夜樱是她的孩子,可她却不是他的妻,他始终没有给她名分。

  所谓芳草萋萋,流水潺潺只属于一个人的记忆,而记忆总带有欺骗性,特别是那个人不愿意回忆时。

  “渚清的记载,你知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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