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逐渐养成一个习惯,要在写作前抽一根烟。
这算不得一个坏习惯,一天三四根而已。以前我比较喜欢带入情绪,那种难过的,压抑的,撕心裂肺的,我扯着自己的头发,压着自己的胸口,直到眼泪大颗地砸到地板上。后来有了烟,我才发现我不适合肝肠寸断。
我读余秀华的诗,其实我鲜少读她的诗,每一次读我都想哭。我读她的《我们爱过又忘记》,她写“我一直做着这样的事:我吃饭,但是我永远饥饿,但是我不停地吃饭/我不停地说话,却无时无刻不在孤独着/我爱,却看不到爱/我活着,却分分秒秒死亡着……”,读到这里我就泄了气,我靠在墙上对着电脑发呆,我敲键盘的手停滞,字母变得花乱,这是一种我形容不来的感觉,我的世界像是别人的世界在阳光下投出的影子,我每走一步都是东施效颦。
昨天我一个人去吃饭,在闹哄哄的餐厅里,只有一张完全空着的桌子,我带着耳机。我坐在那里低头吃饭,有人坐在我的旁边。我们不认识,她就这样一声不吭坐在我旁边。她在看《重庆森林》,刻意地把手机推到桌子的中间线。我们都没讲话,我们一起看《重庆森林》,直到盘子里的菜都凉掉了,里脊肉变得冷硬。她起身离开说了一句再见,我默默地坐在那里把剩下的肉都吞掉。
我写诗,写不分艳俗和严肃的文字,写一切我想要歌颂的东西,写信仰,写山巅上的云,写幻想,写天空下的鲸。我写一个梦境,反衬一个现实,写漫长的篇章来数落我的固执,自负,低俗,冷漠,欲望,悲观,自命清高和欲盖弥彰。每一次忏悔我都诚诚恳恳,每一首赞美诗都清澈虔诚。我跟周说,“我写了那么多的东西,只有你是真的。”她笑着,我在手机这头也笑了,面部肌肉牵动咬肌,颊肌,口轮匝肌和颧大肌,还有什么我忘记了,总之就是我们都笑了。
有一次我和L在图书馆学习,她突然问我:“晚上请你看电影怎么样?”然后晚上十点钟的那场《七月与安生》成为我们学习最大的动力。我们写完作业扔下书包就走。我骑自行车,L坐在后座摇摇晃晃,好几次我们都险些摔出去。她给我唱歌,里面有她胡乱改掉的词,到电影院的时候刚好十点钟。我们坐在影院里,坐在屏幕前,我们分享一桶爆米花和一杯橙汁。
“我们和她们好像。”
“不过我们都没有遇见家明。”
“那就不要遇见家明。”
安妮宝贝说,世间最美的艳遇,是遇见另一个自己。我羡慕L,那是我真实想要活成的样子,洒脱的,疯狂的,肆无忌惮的,无需收敛的,像我文字里性|幻想中女主人的模样。L羡慕我,清闲的,安静的,有想象力的,安安稳稳的,她想和我交换。我也想。
“我遇见你所以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所以我陪伴你,我陪伴你所以我嫉妒你,我嫉妒你所以我在乎你,我在乎你所以我心疼你,我心疼你所以我离开你,我离开你所以我想念你,我想念你所以我恨你,我恨你所以我爱你,爱人姐妹,仇人知己。”
很久以前我跟L说我想去读一遍《七月与安生》,但我没有,我只是摘抄了这段话,在一个买书附赠的明信片上,上面还画着L最不喜欢的向日葵。我把明信片塞进L的包里,挽住她的手走在街上,我们走到小公园,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些伤心的往事,我们拥抱着掉眼泪,直到两个人衣服的肩头可以拧出水来。
L说,“你别离开我。”
我说,“好。”
我突然想到周,我还没和周好好看过一场电影。
有一次我和周去打台球,她看到一个帅哥,她壮着胆子去要了微信,回去没聊多少就再没联系。她跟我说,“怎么会这样,这世间的东西难道就都只能看一眼吗?”我想是的,你看一朵花,它很娇艳,你凑近了再看,就会发现它腐烂的芯,它藏在里面的枯黄的瓣,它散发出的腐臭的味道,你不仅不会喜欢它,还会想要远离它。无论什么华丽的东西,都经不起反复的推敲。
余秀华写《穿越大半个中国来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我读它,反反复复地读,我跟L说,这好悲怆,他们在性和爱之间辗转反侧,我们都辗转反侧。我打开浏览器去看,我看到人们只读到了下半身,就像我所写的诗,我写的爱与不爱,我写的无奈与悲怆,人们都只读到下半身。当人们读不懂,诗就变得空荡,世界变得空荡,白墙变得空荡,烟灰缸变得空荡,牙签筒变得空荡,睡觉的床也变得空荡。我们不渴望同情,我们只渴望共鸣,渴望我们一起栽进旋涡里。
我想起有一次我在哭。我在家里哭,躲在卧室里。起初我哭的很小声,压着嗓子,像是病猫的呻吟,这样哭得好累,我又开始大哭。我妈打开房门,尖着嗓子喊我,“哭什么?这么大人有什么好哭的?让左邻右舍听见不嫌丢人?”我哭得更伤心了,我打开窗户哭,坐在窗台上哭。那个时候我还住六楼,我把腿伸出去坐在窗台上哭,但只是小声的呜咽,我害怕吵到她们,我害怕再扎一把刀子。就是这样的,我讲过很多遍,最亲近的人也不会与你互通悲欢。
这是真的,我唯一一次,差一点就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