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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大老板吴盛有

迷局:给你一点颜色儿瞧瞧

他们到鸿运宾馆的时候,吴老板已经站在门前的停车场上迎接他们。吴老板这人矮矮的,一眼就能让人看出是南方人。方脸阔鼻的,身体却如秀珍国里预制好的稻草人一般,比例不是那么协调,冷丁儿地看起来让人不是很舒服。不过,他那一身光鲜的打扮,多少还是克服了一些缺欠。

......

  “大家别客气,吴老板是做大买卖的,从我认识吴老板的那天起,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比咱东北人还爽快。”

  郑明强忍住内心的不悦,收回自己的希尔顿烟,努力让眼角眯起来,习惯性地向上翘起嘴角,心里暗念:君子斗智不斗气。仿佛吴老板在与他斗气。

  有人敲门。

  随着吴老板的回应,一脸稚气的小服务员端着茶水悄没声息地走进来,为各位倒了一圈儿水,最后一个为吴老板满上之后,站在他的身后,悄悄地附在他的耳边说了几句什么。吴老板听后哈哈大笑,把小服务员的脸笑得如桃花一般,站在吴老板的身后不敢动,吴老板笑够了,回手拍了拍小服务员的屁股:“放心,只要你好好工作,我不会的,去吧,告诉后面,凉菜可以上啦。”

“吴老板,我来介绍一下。”郑明重又起身示意身旁的郑春光。郑春光忙站起来,吴老板也连忙伸过手说:“对不起,方才被服务员打断了,吴盛有,泰华商贸有限公司经理,郑老板哪里发财呀?”

  “郑春光,在市里文化馆上班,现在是病休在家,自己开了一家牧心斋书画社,算是个负责人吧。闲着没事儿干,碰巧我这位一家子老弟跟你做买卖,我就跟来了,幸会。”

  “郑老板那也是经理级的嘛,我吴盛有不远千里、不怕寒冷到你们东北来,图的就是你们的清闲自在呀。在我们老家可不行,一年四季没有闲下来的时候,还赚不到钱。可是一到东北是又清闲又赚钱,还能遇见你们热情的小妹妹,以后有机会合作。”说罢,递过一张名片。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赵老师插了一嘴:“吴老板,这位是我们鹤城著名的大书法家,你不是想换招牌么?这现成的……”

  “啊呀!郑老板怎么不早说?等一下一定要拜托,请多帮忙。”

  郑明此刻还惦记着车上的货,看看马上又要开始喝酒,心想:别再像上次那样光顾了喝酒,连个字据都没开。忙插开话题:“吴老板,咱们是不是先把咱们的业务办一下?要不然我这人丢三落四的……”

  郑明对面的赵老师脸色马上变得异常的难看,语气也变得相当的不客气:“郑明你能不能等一会儿,谁也不会黄了你的,怎么买卖越做胆儿越小了?”

  吴老板连忙打着哈哈答腔:“应该、应该,郑老板,我这里有一张空白现金的支票,日期和款项都没有填,我把这一次的收条写给你,以后你每次来货我都这样签收,然后我们像上次商量的那样,你把我需要的货付足之后,我们来个亲兄弟明算账,怎么样?”

  郑明忍住心里的不快,想说什么,但斜眼瞅见赵老师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只好点头答应:“可以、可以,吴老板多谅解,我这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哎,——”吴老板正色道:“我就是喜欢郑老板你这样的人,有话当面讲清,这才是大丈夫。”

  二人交割的功夫,桌上已摆了不少的菜,郑明与吴老板交割完毕,两个人坐回原座,吴老板对大家说道:“对不起众位,请大家先忍一忍,还有几位贵宾……”话音未落,忽听包间门响,众人扭头一看,郑明认识,是赵老师的大舅一家子,连忙重又起身寒暄。赵老师更是如见体已般嘘寒问暖,并且拉起郑明的手,为郑明介绍他不认识的舅妈和表弟、表妹。那诚挚的神态让郑明迅速忘掉了方才的不快,内心升起一阵阵的感动。

  酒足饭饱后已是深夜,大舅一家子撤了,众人送到门口。返回宾馆的途中,吴老板拉住众人说:“各位老板,对面有家皇上皇夜总会,我已经替各位订了包间,请各位唱唱歌、玩一玩,再喝些醒酒的饮料。”那原本就显大的舌头经大庆老窖的滋润,越发显得大了许多。郑明迷迷糊糊地暗想:这小子,上次没喝这么多就有了醉态,怎么这次这么能喝?

  夜总会包房里暗得要命,顶棚四周五彩的小灯泡若即若离如荧火虫般飘来飘去。屋子里的人们除了一对对如夜色中野狼一样的眼睛相互看得比较清楚之外,剩下的像是被无形的暗夜吞食了一般。穿着白领上衣的侍应倒是瞧得一清二楚,此刻正在调试音响。不大一会儿,满屋里飘起邓丽君的歌声:

  “辞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摆弄完音响的侍应走回到门边的亮处,随手打开了吊灯的开关,包间里马上变得通亮。二十五平米左右的包间装修得极尽豪华,屋内的一角是音响,靠墙的一侧是一溜沙发。几位浓妆的那什么懒懒散散地靠坐在沙发上,其中的两位还叼着烟。一明一暗的烟头时不时地和顶棚上的“荧火虫”们挤眉弄眼。郑明方才以为是墙上多安了俩灯,原来是俩烟头。地上大得可以躺下一个人的茶桌上早放好什锦果盘等,已经被开启了的啤酒们还自顾自地在那喘着粗气儿。郑明知道,这里的环境不仅仅适合唱歌,这才反应过来吴老板说的“玩一玩”的另一层意思。

  见郑明们进来,沙发上的“佳丽”们如一窝蜂般起身忸怩作态地拥到吴老板的身边儿,如女儿国里的女人见了唐僧一般竟相围在吴老板的身边咕咕哝哝。

  “吴哥,怎么这么长时间才来啊?……”

  “吴老板,久闻大名,来一口……”

  “还有我,吴哥……”

  吴老板赶忙高举起双手来,使劲儿拍了几拍,他的矮身材几乎要被“佳丽”们淹没了,不过那声音还是冲出了那什么们的包围。

  “小妹妹们不要急,听我把话讲完,今天的单全由我来买,不论是什么单,你们能赚多少就要看你们的水平了,一定要听我讲明白,水平!拿出你们的爱心来,陪我的客人们喝好玩好。”顺手摸了摸前面那位小姐的酥胸,色眯眯地冲这边儿喊:“兄弟们,到这里我们什么称呼都没有,只有哥哥妹妹。不要怕羞,也不要替我省钱,更别怕犯事,这里的警察都是我的朋友。来来,小妹妹们,站好排,我们得好好看看你们漂亮的脸蛋和美丽的身段。”

迷迷糊糊的郑明在一旁暗想:南人们的普通话说得虽说不尽人意,但由于有孔方兄助阵,似乎鸦嗓也会如夜莺般动听。可不是,现如今正流行一种沙哑派唱法即是佐证。看看?还用看!一个个的就穿那么丁点儿的衣服,凸凹明显,玲珑剔透地让人觉得像是一堆粉团儿飘来荡去的。看着这些粉团儿们,郑明忽的想起夫子的那句话:食色性也。可从未见过这阵式的郑明还是有些不开化,想溜又怕人笑话,忽然记起不知是谁说过的一句话来:这世间有三种人可以原谅——孩子、诗人和酒鬼。此刻想当小孩子不可能,诗人有一个,看来只好做酒鬼了,这也许是逃脱的一种办法。想到此处,郑明的腹部一阵的发胀,嗓子眼儿一阵发热,许是让大庆老窖给顶的,也许是让眼前的这些“粉团儿”们给闹的。这也难怪,北方人套瓷的嗑儿里都是这么说: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儿小;不到广州不知道身体不好;不到草原不知道狼多肉少;不到咱东北肯定不知道酒量太小。东北人爱酒,就像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那么简单。比方农村屯儿里哪家来了一位远亲,热情好客的村民们保管挨着家地请,其结果往往是全屯子的老爷们儿起码醉上个三五天。不过在酒桌上也没有办不成的事,更没有交不成的朋友,但大多数的时候总会给人留些遗憾,无意中也许会充当一次酒鬼。郑明知道,今天的酒鬼里怕是又得有自己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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