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从来都不是一路人。
他是缪斯的孩子,血管里流淌的温热都被浪漫细胞占领,他是会背着相机流浪的诗人,从上挑的眼尾到冰凉的指尖,他每一寸骨骼都是上帝精心打造成的艺术品。他这种人似乎生来就是自由的代名词,他有张扬耀眼得如太阳神般的眉眼,斯里兰卡的晚风追不上他的脚步,新西兰的极光也不及他眸光闪烁热泪盈眶。
他是神袛,神爱世人,我是罪人。
他穷极了一生寻找他印象里的神迹,我站在风雨里麻木地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我只算他漫长生命里的过客,我会消亡,他则百世不衰。他总有一天会忘记我的,或许是某个阴雨绵绵的夜晚,他沉沉睡下,然后彻底忘记我曾在他的人生里友情出演。
上帝为了惩罚我的罪孽,赠我一身疾苦。与病痛缠绵于枕塌,他几次推我入无门地狱,摇摇欲坠之际又抱我满怀,撕心裂肺地唤我的名字。
我终有一天亲手把自己从这个世界抹得一干二净,没人会记得我曾来过,地下阴暗又潮湿,我会抱着我冰封的心脏沉眠在那里。
要是你碰见他,请让他带走这颗心脏,那是我爱他的唯一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