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暖黄的光洒在地面:街对面几个穿短裤背心的学生妹手里拿着冰激凌,连蹦带跳地往前走。我挠了挠裸露的脖子,狠狠埋怨连这不知好歹的蚊子都欺负我。今晚我穿着白色抹胸长裙,如此纯清无瑕的打扮,做的事却和纯洁八竿子打不着关系。我拎着胸前的料子,将裙子往上提了提,忽然觉得有些渴了。大概“屋漏偏逢连夜雨”这类句子就是专门为我这种人写的,我才刚朝着便利店走了一步,八寸高的鞋跟就被硬生生折断了。
张茜茜她就一骗子,看这鞋跟就知道是廉价货,她还跟我说这是花了大把票子从法国订制的。明知道她是A货代言人,我真是蠢到家了才信她。
当我光着一双脚终于走进便利店时,才记起钱包被落下了。于是我只能灰溜溜出来,跛着一只脚漫无目的地行走。
其实这不是蔡徐坤第一次把我扔给别人,早在两年前他就干过这事。当时是他第二次带我出去玩,从太平山到南亚岛,我们几乎把那片地逛了个遍。最后一天他处理公事,便让我先回酒店,我在房间收拾东西时忽然接到他的电话,又说叫我过去一趟。
那是我第一次见蔡徐坤醉酒,隔着手机老远也能听出他的声音不对劲。
等到了饭店再仔细一看,果然是有些不对劲。他冷漠的眼睛有些失神,外套被丢在一边,领带歪歪斜斜挂在颈上,领口的扣子松开两颗。虽然大体看上去并没有邋遢不整洁,但和他平常的模样比起来也算是糟糕到极至。他看见我,先是一笑,接着又给自己倒满了酒,还朝旁人示意:这是我女朋友,好不好看?
他语气轻挑,满面得意,我当时也是头一回知道这人竟还有这样一面。临窗而坐的是位头发花白的老头,那人也醉得不轻,上下打量我一阵,笑着用别扭的普通话说:“这个靓女好靓,但是太嫩啦,像大学生一样,既不化妆又不穿高跟鞋,你怎么搞到的啊?”
他伸手揽着我的腰,搂着我坐在他腿上:“心肝宝贝,你懂吗?”浓烈的酒气弥漫在周围,他突然变成这样,让我紧张不已,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果不其然,他抓着我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口,道:“替我陪周总喝喝酒,陪得他高兴了,你要什么我给什么。”
我吓坏了,他不是说我没姿色没脑子,带出去会丢面子吗?怎么这会儿却叫我陪起酒来了。正是这愣神的一瞬间,他的态度突然变了,戏谑着说:“怎么,不愿意?”
我哪敢不愿意,只怕他火气更大,于是立马端了杯子敬酒。那周总笑得眉毛都弯了,推了盘菜到我面前:“专门为小姐点的,这叫掌上明珠,益气补血还润肤,包你吃了更靓啦。”
只见那盘里摆了七八个鹌鹑蛋,我早已没心情吃饭,只对着他礼貌地笑了笑。他随即又推了一盅汤过来:“这叫功夫汤,你可以尝尝啦,由金龟、金蝉蛹乱七八糟一大堆炖制而成,专治肾亏,是我的最爱啦。”
窗外,是五光十色的维多利亚港,我看着对岸的中国银行几何线条,就像看见了自己的心,纠结成无头尾的凌乱,温度低得像那些灯光反射出的冰凉。
那人已牵起我的手,客气地和蔡徐坤打招呼:“蔡总的美意我在此谢过,这餐我已签了单,您接着享用,我们就先走啦。
他低着头,一只手撑着额头,大约是醉得厉害,好半天都没动静。
最后揉了揉太阳穴,连头都没有抬一下,便毫不在意地挥了挥手示意我们离开。
我不记得怎么下的楼,只记得那个夏夜很冷,海风吹得我直哆嗦,那老头矮我半个头,力气却很大。他推着我上了车,一路将我带到另一家酒店,当他满身酒气像猪獾一样拱过来时,我顺手拿了茶几上的水果刀,将刀尖对准他时,背后的衣服已经湿透。
他先是一愣,接着笑起来,露出一颗镶金牙:“不要装啦你,不就是陪酒的小姐嘛,他每个月付你多少钱,我付双倍好不好啦。他脸那么臭,脾气又不好,你跟着他不如跟着我开心啦。”我被他逼得步步后退,只得挥了挥刀子阻止他靠近,他虽然胖却很灵活,左右躲闪着说:“你不就是个陪酒的嘛,装什么装,我是没有蔡总靓仔啦,他很高很帅气,可是我很有钱啦,你要多少我都可以给你的啦。
说话间他已掐住了我的手腕,左手突然往外使力,随着咔嚓声响,骨头错位了,水果刀也掉了。“你以为拿着刀我就怕你啦,到最后还不是被我收拾。
他整个身体已扑过来,一只手松了裤腰带,我趁机抬腿,猛地朝他腿间一踹,高跟鞋落地的瞬间,他已捂着痛处趴了腰。我一路猛窜至门口,却发现门从外面被锁住了。他弓着腰追来,脸色愠怒,为了避开他,我又顺着墙边躲了回去。一路缩到墙角之后便再无退路,眼看他已追来,我便顺势爬上了窗台。
身后是二十五层楼的高空,海风呼啸在耳边,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战场的擂鼓,紧密骇人,既盼着它能快些静止,又害怕它戛然而止。“你快下来了,我不想搞出人命啦。’
我看着窗外,高空下的灯火璀璨,车水马龙。因为距离太远,那世间的嘈杂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既近又远,听不真切。我和蔡徐坤的这段感情太荒唐,荒唐如脚下这世界,因为距离太远,入眼像极了流光溢彩的珠宝,等靠近了再看,却是满目狼藉的残败。自古以来,也有为了钱将自家老婆逼良为娼的丈夫,追其根源,仅是因为穷困,而他最不缺的就是钱。
可他却做了同样的事。刚开始我想不通,后来也算明白了,可能因为他太有钱了,所以他没有颗做人的心。而我却离不开这个没有心的男人,因为我有求于他,所以要听命于他。
可若是我的愿望必须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达成,那么即使愿望成真,又有什么意义,既然没有意义,从这里跳下去又何妨?
正在这时,那肥老头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起来后脸色突变,随后挂了电话抬起头,在我准备纵身一跃的瞬间,却见他伸了手指着我,骂了句:“扑街啦你!”
随后他便提了裤子,匆匆忙忙摔门而去。后来我就站在那里哭,哭了很久,再下楼时已经到了半夜,却碰上他的司机等在酒店门口。
我肿着眼睛问他:“你来干什么,看好戏吗?”
他说:“那老头的合约有问题,蔡总让我来堵他,但是他已经跑掉了。你上车吧,我送你回去。”当时的我靠着座椅,已经没了哭的力气。那会儿因为我运气好才没发生不可挽回的事,如今这一回却和运气没关系,我这是自己救自己。这趟在他的眼皮底下跑出来,我自然没胆再回去,更愿意就此消失,一了百了,可我不能这么做。夏夜的地板还有余热,我的世界却早已一片冰凉,这一点点温度提醒我还活着,还有事要做,还有人情未还。人的脑容量太有限,过多的回忆已经挤掉了现实的苍凉,可仅是回忆,也会让人头疼。我一路回忆,一路遐想,当夜风吹动犄角旮旯的一棵洋槐树时,我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迷路了.....
很早以前我也迷路过,那时候和宋嘉平出去玩。因为是旅游旺季,人特别多,他去买水的时候我就在附近瞎逛,一会儿的工夫两人便走散了。我的手机放在他那儿,也没办法打电话,只能在人群中瞎转悠。我倒是不着急,他找到我时却急得满头大汗,后来就再也不松开我的手,连上个厕所都得由他牵着送到门口。那时候我可真是一块宝啊,如今却连一杯土都不如。夜风很凉,我打了个喷嚏,又摸了摸鼻子,顺着路再折回去。
因为不知道该往什么方向走,索性见了路就走,当我顺着道拐了个弯时,一辆耀眼的白色保时捷忽然闪着车灯朝我开过来,车速很快,崭新的轮胎顺着街边滑了十来米才完全停下。
车门“哗”一声被打开,蔡徐坤在驾驶座上看着我,怒极的神情,紧蹙的浓眉,僵持了一会儿,他淡淡地叹了口气,简洁地丢出俩字:“上车。我有点蒙,有点犹豫,站着没动。“怎么,要我抱你上来?”
我立即摇头,上车之后,他手握着方向盘,他不说话,我也不愿开口,车窗外斑驳的树影排排照进来,印在身上,忽明忽暗。我理了理思路,沉默良久才开口道:“刚才,....不是故意的。”
先跟他放低姿态,总比等他开口质问来得好。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好歹他也把我当个人不是。他听完转头看着我的时候居然笑了笑,“是我对你不好,还是我功夫没别人高,就这么迫不及待往别人床上爬?还没让你滚呢,你倒找好下家了。
我一口气堵在胸腔,半天咽不下去,憋得胸口都发疼。他娘的!真心觉得这人不说话比说话来得好,起码闭嘴的时候不会让人对其恨得牙痒痒。我暗暗咬牙,再一次坚强地将他的话咽进肚里,语气变得更加谦卑:“你误会啦,今天晚上陪客是他安排给我的工作,我和他并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他盯着前面的路,十分不屑地说:“谅你也不敢跟他有关系。”我的思绪顿时迎风乱舞。他又说:“这么卖命干什么,你那点儿工资还不够一顿饭钱,装什么白领。”
他这财大气粗的口气,叫我有点儿无地自容,虽然我拼死拼活干一个月还挣不上他一顿饭的钱,但我也需要开销的不是,有总比没有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