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小和尚为了一件事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第一个小和尚怒气冲冲的去找师傅评理,师父心平气和的听完他说的话之后,郑重其事地对他说:“你是对的!”于是第一个小和尚得意洋洋的跑回去宣扬,第二个小和尚不服气,也跑来找师父评理,师父在听完他的叙述之后,也郑重其事对他说:“你是对的!”第二个小和尚满心欢喜的离开后,一直跟在是我身旁的第三个小和尚终于忍不住了,他疑惑不解地向师父询问:“师父,您平时不是教我们要诚实,不可说违背良心的话吗?可是你刚才对两位师兄都说他们是对的,这岂不是违背了您平日的教导吗?”师父听完之后不但毫无怒色,反而微笑的对他说:“你是对的!”第三个小和尚此时才恍然大悟,立刻拜谢了师父。
讲理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有以理服人才能让人接受。人人都有自尊心和好胜心,在非原则问题上,应让人三分。其实,人生最可贵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而善解人意的人更能深刻体会这一点。有些时候以情动人比以理服人更具有智慧,这样既给人留下一条后路,又彰显自己一种宽容的胸怀。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美国政治学家富兰克林说:“我立下一条规矩,我在说服他人时,绝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见,也不准太武断,我甚至不允许自己在文字和语言上措辞太肯定。当别人陈述我不以为然的事时,我不会打断他,也不会立即驳斥他,或立即指正他的错误。我在回答的时候先表达他的意见在某些条件下没有错,再说出目前稍有不同,等等。这样,谈话的气氛就会很融洽。以谦虚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不但容易被人接受,也容易减少一些分歧,这样即使我们有错也不会有难堪的场面。而如果我是对的,别人也比较赞同我。”
汉朝时有一位叫刘宽的人,为人宽厚仁慈。他在南阳当太守时,小吏、老百姓做错事,为了以示惩戒,他让差役用莆草鞭责打,使之不再重犯此举深民心。刘宽的夫人为了试探他是否像人们所说的那样仁厚,便让婢女在他和属下一起办公的时候捧出肉汤,故作不小心把肉汤撒在他的官服上。要是一般的人必定会把婢女毒打一顿,至少也要怒斥一番,但是刘宽不仅没发脾气反而问婢女:“肉羹有没有烫着你的手?”由此足见,刘宽为人宽容之肚度量确实超乎一般人。现实生活中,不少冲突都是由于一方或双方纠缠不清、得理不让人,一定要小事大闹,争个胜负,结果,矛盾越闹越大,事情越搞越僵,这时不妨糊涂一下,得理也要让三分用,宽容之心待人。得理让人,才是一种成功的处事方式。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得理也如此。有的人,遇事若占了上风,无不盛气凌人,咄咄相逼,非要别人低头求饶方熄心头之火,好像不如此就有损于自己的颜面和尊严。凡事都有一个度,若固执而不知变通,好走极端,超过了度的界限就必然走向谬误。生活之中遇到分争,双方若能平心静气地讲道理,互相谦让,宽容大度,以理相让,则有利于化解矛盾,消除隔阂,从而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迷鹿码字真的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