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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生暮死的鱼

大本迷宫

五点五分他就得起床了,他五点半上班。从住处到工厂,十二分钟的路,他说忘记买牙刷了,我说我回去洗漱。

在路上零星有几个穿着他们厂服的人,他说他们厂门口有一家鸡毛面馆,特别好吃,是整个深圳最便宜的面摊,只卖四块钱。

我没去吃,做着公交回去了,他在天桥上和我挥手,我拿出昨天刚买的新手机,感觉特别的孤独,放了一首歌,是他推荐给我的,一个荷兰还是什么地方的歌手,我忘了,叫恩雅,声音很特别,那首歌叫《寂静之声》还是《夏之雪》也被我给忘掉了。

下班后老板娘不放我走,我没有办法,他在电话里说他特别想见我,我其实更想见他,。

其实人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多多少少是有感觉的,我就在他边上,但觉得他特别遥远,我知道,那是心的距离,他对待生活的态度是随意而挑剔的,他有些精神洁癖,他认可的东西他就不厌其烦的推荐给我,希望得到我的认可,他不认可的东西,如果我表现出喜欢,他甚至会殃及池鱼,连累无辜。

城一直不肯面对的现实是,他一边鄙视着高大尚,一边又鄙视底矮撮,其实他就游离在这两种之间,他既愿意承认自己喜欢《傲慢与偏见》又不否认他喜欢《东京热》。

他会把一双三十多块钱的袜子穿去上班,工作服脏的几乎让人厌恶他也无所谓。

我觉得他特别随性也特别懒,但好吃懒做铺张浪费是他的缺点,我想我是爱他的,因为他的所有缺点都被我美化美化再美化,然后是包容包容再包容。

门口有个送快递的小伙子问我谁是卢言,我说我就是,那是我第一次拆包裹,一本叫《万物皆有伤心处》的书,有一张书签,封面和书签上都是牡丹花。

于是我就读了,但我不喜欢,那是一本散文集,虽然一点都不难读懂,甚至里面有许多幽默的小桥段,可我不喜欢,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初中图书馆里借的《雾都孤儿》一本大书和《圣索菲亚历险记》一本带插图的小书。

城说我在那里太辛苦,工资又那么低,就想我能换工作,他说的特别动情,他说在深圳一个月拿不到四千块都必须辞职。

我当时觉得他特别了解这个城市,起码比我了解得多。于是我没跟任何人商量就辞职了,那个送我来的表叔换了工作,两口子去了码头,虽说念在亲戚的份上给过我许多同情,但始终不是那种特别亲的关系。

我辞职那天一人收拾东西,我记得和老板娘说的时候她好像已经知道了,特别有经验也特别平和的同意了,因为从我来到这以后,门口的招聘一直挂着,在这里,像我一样的餐馆服务员就像客人一样来去匆匆。大多数人都在等这样一个机会,只要机会来了,走的是那么理所应当和义无反顾。

城和他的朋友最后吵了一架,原因当然是因为几百块的押金,确实,他当时没有钱,他特别在乎钱,可他嘴里说自己不在乎。

他去租了一个特别便宜的房子,这简直还不如我家的破烂屋子。墙壁是随时都在掉落的墙灰,卫生间的水管锈迹斑斑,没有热水,烧水用电热棒,走廊一排都是电磁炉和电饭煲,饭菜发霉发臭的味道弥漫着,苍蝇和虻虫让人头皮发麻。空间虽然也有三十来平,窗户是生锈的铁栏杆和模糊肮脏的玻璃片。在深圳这种房子值三百块,每个人都说物超所值,我觉得也很物超所值。

他带我去应聘,交了五百多块钱,说好是在南山的,却要去到白沙洲,于是我没去,他陪我去退钱,才发现是中介,只退回了一百多块。

他特别失落,一个劲的抽烟,我也特别失落,一个劲的后悔叹气怪自己没用。他觉得很丢脸,觉得对不起我,他在我面前洋相百出了。我一直以为他特别能,他特别聪明,他不会被人愚弄,可那就是事实,因为钱是他让我交的,我当时还犹豫过,可中介那个女的一直和她套近乎,他就昏头了。

后来他带我直接去工厂门口看招聘栏信息,保安一副蔑视和看不起人的神态让我和他都特别自卑。他自卑就抽烟,我什么也不能做,就只能叹气。

我连初中毕业证都没有,可他教我说谎骗面试的人,说我是职中毕业,说我是学电子计算机专业的。因为不管你是学什么的,到了厂里面都白费,一切从零开始。

他那时候上夜班,白天就陪我在附近找,可是没有找到,我可能天生就没那么走运。好一点的厂不招人,招人的厂我又不适合或者不适合我,要不是太远就是太不体面,还要工资高,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

他在网上搜了很多电话打去给我找工作,可我没有任何学历和工作经验,人家不要我,手机都打停机了,没钱交,他就让网友给他交,这个要十块红包,那个要五块红包。

他上夜班,三点半回来的,我睡着了,他没把我吵醒,可才六点多他就起来了,到处乱翻,他的烟抽烟了,他难受,睡不着,他弄眼镜盒的时候我醒了,他把硬币全放在眼镜盒里,拿着当然是沉甸甸的,感觉特别多,其实并没有多少。他数了数,把五毛以上硬币全拿走了,回来的时候提着面包,泡面,火腿肠和三包劣质的香烟和一个五毛钱一支的冰棒。

他把冰棒给我,我身体不舒服,来月经,有点怕冷,就说:你吃吧!我不想吃。

他可能觉得我是心疼他,其实我不是,他就心血来潮说要一起吃,看他那么高兴,不想扫兴就吃了两口。

然后他给我泡了碗面,就躺在床上抽烟,他去卫生间,出来后就很生气的说:你怎么还吃冰棍呢?

他看到我丢掉的卫生巾了。

于是我说:没事,我没事。

他就说我有事不对他说他很不好过,我说我没事,两个人第一次吵架了,他说:你连这种常识都没有吗?我都比你懂,女孩子这种时候不能吃冷的东西。

我越想越气就说:我说不想吃,是你逼我吃的。

可能我的表达能力不好,他转过头就又抽烟,很冷漠的说:如果在你心目中我是一个坏人,逼你做很多你不愿意做的事,那你就离开我吧!我不想伤害你,因为你太脆弱了。

我不知道哪一根神经就被点燃了,马上就嚎啕大哭起来,发了疯似的甩东西,把泡面一把就从折叠桌上扒翻了,汤留了一地,然后拿起桌上的烟就拧巴起来,他居然来抢我手里的香烟,把我的手拽得特别疼,然后我把香烟对着他一摔,砸到了他的眼角,他松开了我的手,去摸他的眼角,我蹲在地下哭,他看见我裤子已经被血染湿,在滴血。

于是他也哭了,过来抱我,要我立刻去医院,我当时也挺害怕的,换上一件脏衣服就和她出了门。

在路上他用我的手机给他表姐打电话了,他在电话里说他遇上点急事,叫他表姐赶快给他卡里打一千块钱。他表姐刚大学毕业,才参加工作没多久,但他们姐弟关系特别好,于是就给他打来了。

医生说只是最近没休息好,正常的痛经,开了点药我们就回来了。然后他就扶着我去了超市,给我卖了一箱牛奶和红糖和红枣,我手揣在他外套的口袋里,我觉得他对我特别好。

那一千块钱只用了一个礼拜左右就玩了,因为他给我买了一条裙子,我很生气,说他乱花钱。他说每个女孩都应该有至少一条裙子。

他把最后一点钱买了泡面,连烟钱都没留,他说上班的时候就去找同事讨几根抽,还有五天就发工资了,说特别对不起我。我开始变得特别害怕见人,更不想去找工作,我足不出户的躺在床上,等他回来,哪怕只是两个人一起吃泡面,我也很满足。

其实我有一点钱,两千多块,还不够他当初帮我垫着的做牙齿的钱。可我就是不想拿出来,因为我上个月就没给家里寄钱,好像觉得这笔钱有什么大用,我不能轻易去动他。

他回来后没一会儿,就去烟灰缸里找烟头,烟灰缸被我倒了,他就去垃圾桶里找,他说:生活的不堪在于我们不能做出选择,无论对错都需要去选择,只有选择了才知道是对是错。他洗澡的时候我去自动取款机里取了一百块钱,给他买了一条烟,我进门的时候他一把就抱住我了,他说他害怕,怕我走了。

现在想想,也不知道那段时间我们是怎么一起熬过来的,他本来就很瘦了,我本来有点胖,可也瘦了好多,因为没工作,长时间的饮食不规律和熬夜等他下班,我变得有些病殃殃的。

他说他喜欢物哀美,我想我那时候就是那样,一副衰败的样子。

他终于发工资了,他一进门就可以感觉到他的高兴,晚上三点半了,他说要去吃夜宵,我说不去了,他问我是不是困了?

我白天一整天都躺在床上,当然不困,就说他上班一天了,不想让他熬夜太累的话,可他却活力四射,看样子有十二分的精神,我就只好和他出去。

他说他就是想吃肉,叫了两大碗牛肉面,并且加了肉。

可我和他都没吃几口就没胃口了,他有钱没钱都这样,有钱就挑好的,没钱就挑坏的。

吃完后就带我去网吧,一次给我和他的身份证都充了三百块,加上送的就是六百块,可以玩两百个小时了。

也许是最近都特别压抑和闭塞所以蓄积的力量终于得以爆发,在玩游戏的时候我居然学着一边的妹妹,把鞋脱了蹲在沙发上,嘴里暴出了了一句难以置信的脏话:打你妈逼,垃圾…

城很高兴的笑着过来摸我的头发,我原本以为我破坏了我在她心目中的美好形象,可我错了,他希望我这样,变成一个非主流女生,就像他一直忘不了的云阮一样。

后来我就成了网虫,他去上班,我去网吧!他下班后又火速赶来,然后我们就一起回去。

我甚至学会了抽烟,他不在乎,只要我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无论我做多出格的事他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

网管在他不在的时候会来和我搭讪,教我怎么玩游戏,我一心想玩好游戏,在游戏里不拖他的后腿,于是就表现的很热心,网管也会送我饮料水喝。

网吧的厕所里贴满了各种小广告,什么美女过夜活着追债买冰K白的电话。我看着小广告上那些衣着暴露表情勾魂的女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总之是不屑和嫉妒都有一点吧!

城那天不知怎么就没有加班,四点左右就到了网吧,一个网管坐在我的扶手边上看我打游戏,并且不时的提醒我怎么走位和放技能。

城过来一把就把我的电脑关掉了,他像是在命令我一样的说:走,换机。

我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鞋都没穿好,拖着就去追他。他坐下后就抽烟,我双手压着他的肩膀说:怎么?你吃醋呀!他就是来教我打游戏。

城刻薄的说:我教你的时候你怎么没人家教你那么受用呢。

我也没多说什么,就坐在一边继续玩起来。

没玩多久他就说不想玩了,我说让她等我,我再玩最后一局,他很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于是我就和他出来了。

我说我饿了,于是们就去了爱上蛋糕,我问他是不是还在生气,他说没有,叫我别说这件事了。

才进门我们就做爱了,有点像他在惩罚我似的,而我并没有不快乐,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他,那个网管虽然穿着挺体面也挺帅气的,可我心里没有他,我喜欢的人现在就在我身上。

完事后他抱着我闻我的头发,他问我是不是今天没洗头,我说两天没洗了,于是他说明天带我去做头发,问我喜欢什么颜色。

我说我想染成葡萄色,他说他喜欢浅绿色和白色。最后当然没有按照他的意思来,因为我不敢想象浅绿色和灰白色染在我头上我会变成什么样。

我在一边染头发,他在一边的椅子上居然睡着了,他睡觉特别老实,不打呼噜也不磨牙,但是流口水,因为他正面睡不着,必须侧身睡。做着都能睡着,他一定很累了,也确实,那段时间算起来,他每天大约只有五个小时睡觉,而他又不是倒头就能睡着的人,即便睡着了,一点动静他就会醒,而我们住的地方不仅仅是脏乱差,还有不小的噪音,有时候是送水工的敲门声,有时候是小孩淘气的哭闹生,他最讨厌的就是隔壁屋子里那台破彩电里传来的幼教光盘声,有时候是唐诗三百首,有时候是三字经或者那种透着傻气的儿歌。

这间理发店的老板是个年纪只比我大一岁的姑娘,门口停着一辆灰色尼桑车,她说是她按揭买的,店虽然是小店,但除了她还有两个伙计,一个是女孩子给客人洗头,一个男孩子给客人剪头,她负责拉染烫。

谈吐间我无比的羡慕她,那时候或许我是爱慕虚荣吧,喜欢她身上擦的香水味,喜欢的装束和打扮,觉得那样才有做女人的乐趣。城对我的改变是很严重的,我已经耳熏目染了许多他的忧郁和无主意,就很认真的笑说:真想也学学你这行,有意思

她说从来没觉得这个有意思,没办法,就是为了混饭吃,因为只会这个也就只好做这个,她的理想是开间文具店,就是学校边那种,看着书和笔还有橡皮擦,涂改液等等等等摆满货架,她特别受用那种感觉。

我说我就喜欢她这里,充满了洗发水的香味,我喜欢这种味道。

接着我说我没有工作,她看了看城就全明白了,她说女人一定要有工作,男人靠不住。

我倒是没觉得城靠不住,就是想赚钱,想和他住在一个像模像样的房子里,一起吃饭,一起打游戏,仅此而已。

出了理发店我就和城说了,我说我和老板说好了,按学徒算,中午下午管两顿饭,上班时间有点长,早上十点到晚上十点,周末必须上班,周一到周五选休两天

,工资两千块。

城说:发廊妹这个职业其实挺危险的,因为这个世界上爱慕虚荣的人特别多,如果是为了生活,两千块,那不是长远之计,为什么大妈开的理发店的生意比不上年轻小姑娘开的,这个道理你需要自己想明白。

我当时觉得城就是不想让我上班,他想把我牢牢拴在他身边,像一只鸟,折断我的翅膀,这样我就飞不走了,可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飞走。

刚去的时候感觉特别好,老板娘也特大方,来上班时常带许多水果糕点之类的来和我们一起吃,如果今天客人比较多,赚到钱了,就会开着小轿车带着我们三个小工去吃夜宵。

深圳的夜生活让人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随便一家路边的摊子,都随处可见穿着白衬衫的有为青年和衣着暴露的美女们围着一个桌子说笑打闹和哭泣。

我其实变了,城提醒过我,可能这就是旁观者清吧!

我们老板叫王一一,是个好名字,一遍准就叫人记住了,我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二姐,她嘴里笑着说:你才二呢,我的狗就叫二狗。可还是很高兴的接受了。

一一有一只宠物狗,阿拉斯加雪橇犬,她对它特别好,这种好并不是只是给它穿好的和吃好的,而是体贴入微的好,比我们亲太多了。

我觉得我比一一更爱二狗,因为差不多都是我给二狗洗澡,并且是主动给二狗洗,一一笑着说:可是你自愿的,别背后说我这个老板虐待你。

陪一一逛街的时候我虽说显得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可我知道,即便是那些她看不上的东西对我都算是奢侈了。

我知道了卡姿兰,我知道了LV,我知道了爱世达斯。以前我知道的是可灵可利和相宜本草以及特步。

当一一把法国进口的化妆品涂在我脸上的时候,我看着镜子里那个自己有些着迷了。理发店是一个人自恋和自卑的地方,说实话以前我不太爱照镜子,可现在如果没有客人,我感觉我已经离不开镜子了,好像镜子里的人不是我,或者说是另外一个我。

每次回到那个破旧的出租房,我就好像从人间又掉落了地狱,幸好,我对城的感激和依赖战胜了这些。

我虽然在这里上班,可城不喜欢来这里,我撒娇让他来,我想把一一姐和小奇还有胖肉和二狗介绍给他认识,可他不想来,他说在那个世界待久了他会忘记自己是谁,尽管他不像贾宝玉那样有一颗赤子之心,但他希望他有。

我连赤子之心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因为他下载在我手机里的红楼梦,我看着就打瞌睡,也完全看不懂。我认为我已经喜欢上了化妆和时装,所以总是抱着店里的时装杂志反复看。

那天是胖肉的生日,一一姐和我还有小奇和一一姐的弟弟给他庆生,一一姐的弟弟叫王图,是个在校大学生,干净帅气再加上一身名牌,特别迷人。

可谈吐中我还是觉得城比较有魅力,我当时脑子里就有这样一个特别奇怪的想法,如果城能和他合二为一该多好。

胖肉性格有点腼腆,虽然头发染的像个小混混,可骨子里是特老实那种人,手胖嘟嘟的可极其灵活,和一一姐也算是八竿子能打着的亲戚。

小奇是个很务实的人,这种务实表现出来的就是省钱,她跟钱有仇,她总是在省钱攒钱,可用来干什么,谁也不知道,问她也不说。

那晚快十二点了,城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来,**草挂了电话,他就没再打来。

喝了酒,一一姐不敢开车,可他弟弟说就这点酒还不够他和室友撸串呢,更何况是啤酒,还是水酒。

由于我住的比较远,他最后送我回去,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好像我是个小妹妹似的,其实我比他要大一岁半。

我说我有,好像承认自己没有男朋友他就会小看我一样。

他问我玩不玩游戏,我说我玩,正好我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让后他就炫耀起来,说他有各种稀有的皮肤,我说:我男朋友和我都是主玩安妮的,他说他有安妮甜心宝贝皮肤,我特别想玩一玩,趁着酒劲就说要马上去。

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去平时我和城去的那一家,而是去了另外一家。

四点半的时候我的手机里来了一封短信,是城发的,内容只有一句话:我看见你了,你没事就好,想听听我的感觉吗?陌生。

我对王图说我必须走了,她留不住,就说送我,我说很近,不必了。

在我们住的巷道里,房东把一些搬走了的住户留下的破沙发和靠椅凳放在一边,白天,楼道里的大妈们坐在那里聊天。

城就像死了一样坐在一个旧沙发上抽烟,我走过去,不知道该说什么,可能我自己也知道我做的不对吧!

他说,找了一晚上才找到的我,他说他害怕,不是怕我死了,他说他怕我迷失在那个繁华的世界里。

第二天我休息,王图在QQ里和我说想去海岸城溜冰,问我想不想去。我脑子里一直有这样一个画面,就是我穿着冰刀在冰面上缓缓滑动,穿着长大衣,手揣在口袋里,耳朵里塞着耳机,带着毛线帽。

可城不可能带我去,他承认那不是他的世界,他的世界连旱冰场都没有,他有一块滑板,可他说没有适合的鞋子和裤子,所以他不滑。

我还是去了,我基本不会,不过小时候有过一双滑板鞋,王图扶着我滑,没一会儿我就学会了,他说我聪明,平衡能力特别好,周围差不多都是情侣,他搂我腰了,我无法拒绝,因为那种情况下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推开他。

只要我一休息,王图总是找各种借口带我出去玩,我终于做了第一回过山车。他的几个大学同学聚会,在一家很豪华的KTV,他带我去,我把城送给我的裙子穿去了,那是第一次穿,因为其它场合穿我觉得不合适,那是我当时最贵最好的衣服了。

他和他的同学介绍我,说我是他的朋友,他的同学很怀疑的笑笑,他看着我也笑笑,我也笑笑,我不知道这算是拒绝还是默认。当天晚上王图说太晚了,就别回去了,我好像推辞过,但我还是给城打电话了,他上夜班,要三点半才下班。

我说我和王一一在一起,他没说什么。王图其实是个外表张扬内心怯懦的人,嘴上什么也不怕,行动上却很迟疑。

他说我有一种迷人的气质,我认为他说的不像我,城说我长了一张蛇精的脸,就是动画片葫芦娃里的那个蛇精,天生就具有魅惑力。

那晚我和王图睡了,因为他给的条件让我无法拒绝,他给我卖了苹果手机,给我卖了阿迪达斯板鞋。

我没有藏噎,回去的时候城在吃泡面,他肯定是没有钱了,他讨厌泡面却又离不开泡面。

他看了一眼我的鞋就好像明白了,继续吃泡面,什么也不说。

我说是王图送的,可我不喜欢他,我喜欢你。他说:有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没有做错,甚至觉得自己是在做最对的选择,可惜时间不允许我们再做一次选择。你穿这些挺好看的,气质一下子就上来了。

后来王图就常来约我,我不好不去,其实我真的不想去,因为我觉得我对不起城,因为我骗了他。

一个女孩给我打电话了,还算客气,她说她是王图的女朋友,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王图,如果不是,请我放手,如果是,她就放手。

后来当然就是王图删了我的号码,再也没来找过我。

我回到家,城鞋都没脱就爬在床上睡着了,流了好多汗。我叫醒他,他说路过公园的时候看到篮球场人不是很多,就去玩了一阵,回来一屁股坐下就睡着了。

我说想去吃麦当劳,他掏出钱包,只有一百来块钱了,离他发工资还差十来天。但他还是带我去了,第一次去吃麦当劳的时候,他的汉堡和薯条都剩下一点,我去拿他的薯条,他告诉我说:西方人吃牛排的时候要切去一个角,不吃。

我说:为什么?

他说:所谓绅士风度,指的其实就是这种没必要的事情,剩下一点食物并不是浪费,而是有涵养的表现。

可那天他把所有东西都吃干净了,我把我吃了一半的薯条给他,他也吃完了。我起身抢着去买单,他反正不高兴,一路上轻轻的哼一首歌,伍佰唱的《梦的河流》。

他确实是个聪明的人,他肯定知道我做了什么不要脸的事了,可他不说,不问我,而是沉浸在自己孤独的世界里,让时间来结束这一切。

王图开学后,我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休息日就去网吧,他下班后来网吧找我。上班渐渐就成了一种任务,特别想闲下来,每天都在网吧待着。因为网吧里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没工作,有的吃的好穿的好,有的吃的差穿的烂,但游戏都玩的特别好。

有一个女孩,我留意她很久了,她总是一个人来,一个人去。他穿着特别好看也特别贵的衣服,好像她有穿不完的飘亮衣服,妆画得特别浓,染着一头金色的头发,我看得出来,没少去那种高级的美发店做头发。她抽烟,都是网吧卖的最贵的烟,芙蓉王或者黄鹤楼玉溪之类。并且每次来网吧都拿着一杯星巴克,有时还自带各种好吃的。她玩的游戏我不知道,我问过城,他说那是龙之谷,特别烧钱。

有次我和她一起去前台激卡,他从包包里拿出一个特别大的钱夹,我瞟了一眼,里面起码装着五六千块钱。

确实她算是这个网吧的一道风景了,几乎让所有男人都感觉到和她有距离。

我有一次故意做到他旁边,他在YY里和人聊天,话说的特别得体,一定让那些网络里的人想入非非了。

有一回她坐在包厢里,身边有一个男的,我特好奇就摘下耳机听他们说什么,虽然说话的声音很小,可我还是听懂了大致是什么事。

他们在讨价还价,那个男的说:八百可以了吧!

她说:一千五,我就是这个价。

然后他和那个男的就出去了。

我把这事和城说了,城说:在中国,除非是白领,普通女孩子只要工资超过六千,都不能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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