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8年上一年级的,那年我五岁。头一年算是入门吧,学会了区分男女厕所,知道了“老师”这个概念,懂得了上课不能乱叫,否则会挨揍的,还明白了原来老师也上厕所。
一年级,我上了两年,第二年才真正开始了认字、写字,写不好了老师会拿着树条子狠狠地敲打着桌子,吓得我感觉真的像打在自己身上一样。我还深刻地记得,那是一位王老师,高高瘦瘦的,面容清秀,喜欢吓唬小孩子,虽然总是拿着棍子,可往往都是打桌子的,桌子被他敲坏了几个。
那时还不是现在的木桌,课桌都是用泥土做的,我们常常从树上摘青柿子,然后把它切开挤出里面的汁涂抹在桌面上,那样桌面就会油光油光的,很是好看。
二年级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摔卡(也就是用纸折叠成方块形状的东西)。就是把卡放在地上,二个人或几个人同时玩,你扇我的,我扇你的,谁的被扇翻了,谁就算输了,你的卡就归赢家。可能是我的战绩不错,我积攒了大量的卡。
三年级时,我留级了。母亲说,三年级是小学的关键阶段,要我把基础打牢。可是我讨厌三年级,因为我遇见了一位很凶的老师,他就是我的数学老师——明老师。他是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长得肥头大脑,宽宽的脸蛋,常常胡子拉茬的,上课时手里总少不了借板。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知道了什么是“借板”。也品尝了借板的厉害。
有一次,我的作业做错了几题,错一题就挨一借板,我挨了三借板,他狠狠地用左手掰住我的小手,右手用借板“啪、啪”就是几板,打得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那一刻,我品到了一种苦涩的味道。蓦然间,我明白了,这是因受伤而产生的东西——它就是眼泪。
于是,我学会了只流泪而不出声的本领,我学会了默默发泄自己的情绪,就在那一刻,我的童年离我而去了。没有雨的天不一定晴朗,没有泪的童年不一定快乐。记忆的画面逐渐缩小,最后定格在一片灰色的天空上。那一片灰色重重地压抑着我,压抑着我不想回忆的童年。
那两年,我挨了不少借板,我的手总是受伤,在我的记忆里,我的成绩没有上去,却深深地理解了借板的真正含义。
(二)
四年级时,我对一个女孩子产生了好感,至今想来都感觉自己挺超前的。
四年级时,我坐在第二排,而她坐在我的前面。我对她的好感与我们所坐的位置无必然联系,虽然我们离那么近,但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直到毕业又到了初中。
她的名字叫若雅,和我是同一村的,但不是邻居。我们两家离的有相当的距离,还有就是我们两家曾有过过节,所以有时候在路上我爸妈遇到她爸妈也很少讲话,可以说是没有说过话,而我却对他们家的女儿产生了好感,这种好感不仅仅是喜欢的含义,甚至我觉得可以用爱来形容。
也许对于那时候的我去谈论爱的话,肯定是件很可笑和幼稚的事,毕竟自己还是个小屁孩,乳臭未干而又童稚未脱。所以我的心事一直埋藏在心底,直到写传时我才有勇气写出来。
提起这段感情,我一直不敢也不愿意承认,我真的怕贻笑大方,可是又确实发生在我的身上,让我很小的时候就体验了爱上女人的滋味!
小学我一共上了七年。一年级和三年级留过级。母亲要我基础打牢固些再升级,所以正因为这样的等待,而认识了她。对她的好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至今仍无印象。可是自从好感光临后,我内心再也没有平静过。我的思维里多了份对她的关注和怀想。
我上小学的时候,是个还很封建的年代。那时候我们班男生和女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连目光的接触都会觉得别扭,不仅如此,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女生在教室里,没有哪一个男生单独敢在班里呆着的;如果哪一个男生先到了学校,也不敢进教室,因为班里都是女生,必须男生来几个了一起进班才行。所以对于来势汹涌的感情,我只能自己承受着,也许并不美好,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
我们两家的庄稼地离得很近,有时候走路上遇见了她,我总是绕路避开,有一次因为没路可绕,我险些失足掉到河里,实在避不开时,我会红着脸、低着头走过去,很像打了一场败仗似的羞愧。我是从来不敢正眼看她的,我只是偷偷地看,等她不看我时我再看她,否者我怕我的目光会溅出火花。
每当放学的时候,我总是静静地悄无声息地走在她身后约50米的地方,怕靠得太近被她注意,又怕离得太远看不清她,所以多少年了我习惯了后方,习惯了“跟踪”。至今我的跟踪术比一般人都好,这都是小时候勤练的结果哦。
放学回到家,我又会在我家的厕所后躲猫猫,因为每次下午放学后她总会挎着筐去地里弄草回家喂牛,这是我无意一次发现而得出的长期规律,所以我总是以厕所为掩护等待着她的出现,看到她还怕她会看到我,所以每次总像做贼或打游击,攻其不备而又进退自如,这样方能欣赏到她的身姿而又让她浑然不知。
那个时候她总是留着旋风头,在我看来那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发型,长发飘飘都已不在我眼里,她的脸蛋是那么俊俏,厚厚的嘴唇曾是那么让我迷醉,虽然至今都是奢望,可是我欣赏自己曾做的梦。
小学毕业后,我进入了初中,巧合的是我们又同班了,尽管仅仅一年,可即使一年也让我的生活增添了些许的期盼。
进入初中好多了,男生女生不再如此的封建。那时候男女开始交往了,可以打成一片了,但是我们仍然还是不敢说话,放学后我们依然一前一后。
记得有一个雨天,由于都是泥土路没有办法骑车去学校,所以大家都选择了步行。我们像大部队似的去学校,其中也有她,那是我们离得最近的一次。那次我第一次离那么近看她,看她清秀的脸蛋,看她高高的鼻梁,看她樱桃似的嘴巴,还有很美丽的旋风头。我一路盯着她,不是看她的脸就是看她的背影,她穿的鞋子,穿的衣服,还有她那优美的翘翘的圆浑的屁股。那时只是纯真的欣赏,没有一点点想占有的冲动,所以小时候的许多事情都是真心的。
初一上完之后,她辍学了,我在那个班级里又呆了一学期后因成绩突出被调离了好班,就这样我们的事彻底地结束了。
许多心事一直埋藏到至今,也许岁月能冲淡一切,可是却从没有把这件事带走,有时候想起来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也许正像张爱玲所说:如果没法忘记她,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三)
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是我11岁那年。那是我遭受之罪最多的一年,也是最让妈妈担心的一年。
记得,那是一个阴沉沉的下午。中午我一连吃了三个馒头,妈妈还一个劲地夸我能吃,说将来肯定能长高。妈妈的话让我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蜜还甜。
饭后,我就和同村的伙伴出去玩了,玩什么呢?其实看似简单,却差点玩出我的命,也许小时候的闹剧正是父母所担心的。
那时我正在上三年级,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对于开学却很积极。我们来到学校,一张大锁紧紧地锁在门鼻上,虽然锁住了我们的去路,却没有锁住我们心里的渴望。我们想进校园看看,想知道新学期的新书到了没有。于是,我们都想着翻墙头过去一看究竟。据说后院的墙头很矮,并且外面还有土堆,很容易就翻过去了,所以我们都绕到后院的墙头外,一看果然好爬,别提当时我们多高兴了,仿佛有了救星。他们俩爬上墙头慢慢从上面滑下去,而我站在墙头上向下蹦,正是这轻易的一蹦,我的手腕处被啤酒瓶茬子割破了,当时鲜血像水柱一样向外面喷出,他们俩见状急忙翻出墙去叫我姑父,还有一个去通知我妈。由于我姑父就住在学校旁边,他第一时间赶了过来,把我从里面抱了出来,我不觉得疼,也许是麻木的失去了知觉,只是吓得浑身都是冷汗,尽管只穿着大裤衩,汗水早已滴落如雨。
妈妈赶到不住地打着我、数落着我,母亲早已心疼的失去了理智,急急忙忙地将我送到了村诊所。村医生帮我包扎了伤口,手是否有事,会不会废,这让母亲担心不已,我的过错对母亲的担忧总是加倍的。
日子在惶恐不安中度过了三个月,期间不断地吃药、挂水,我过早地经历了成年人的痛苦,过早地体会到人生中的坎坷。我消瘦了很多,可是更瘦、更憔悴的是母亲,因为我手上还在慢慢流血,那血早已渗透纱布向外扩散。那时我常常躺在架车上,爸妈拉着我向医院奔波,有时候下雨了,妈妈用胶布把我盖着,他们淋着雨。那段时间我发现母亲的脸上突然多了好多皱纹,难道这就是为我的事而愁的吗?我心里一阵难过,已经略懂世事的我理解母亲的心情,我鼓起勇气对她说:“我的手会好的,你就放心吧!”
事情的转机是因为一次上街,那天在补鞋匠的介绍下,我们得知了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医生诊断了一番后,他帮我的手做了手术,把伤口重新清理了一下。当时我没有敢看,只听到剪刀“咔嚓、咔嚓”剪什么的声音,最后他又用线把伤口缝上,没有多久我的手就好了。
直到今日我还在默默地感谢那位鞋匠,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医生。虽然三十多年过去了,可伤疤还在,那是血的教训,也给我的小学生活抹上了浓厚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