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落水事件后,宋墨自认与小表妹的关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于是往定国公府跑的更勤了。
蒋梅荪与妹妹关系甚好,爱屋及乌,从宋墨幼时起,就把他当做是自家儿子一般,在舅舅的温情关怀下,对比英国公宋宜春的冷漠疏离,长期以往——
定国公府的舅舅一家更像是自家人,而那个冷冰冰的宋家,除了阿娘,宋墨反而像是个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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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你那个爹啊,可真不是个东西,我哪次见你,你身上有完好的时候?他自己是个窝囊废,竟然拿儿子出气,我看呐——”
蒋少仙笑意盈盈,故意拖长了声音,吸引宋墨的注意,她手上不停,趁着宋墨分神,长枪一抖,如蛟龙出海直刺过去!
“表哥,你还不如过继到我蒋家,给我爹当亲儿子呢!”
宋墨不慌不忙,动作迅疾如风,轻易侧身避开枪尖,长刀一横,“当”的一声巨响,震得空气都微微颤栗,稳稳架住来势,随了一声轻笑。
“那可不行,做表哥都要被你日日驱使,真成了亲哥,那岂不是要给你做牛做马?”
变化极大,如今眉眼尖已经染上一股英气的少女随之旋身,枪杆划过长空,银尖星芒点点,似繁星坠地,砸向少年全身。
“来的好!表妹倒是没白练,进步不小!”
宋墨足尖轻点,飞跃而起,在空中一个翻身,长刀顺势挥出,一片横扫,刀光霍霍,如匹练横空,直逼蒋少仙腰际。
“那还用你说!”
蒋少仙柳眉一蹙,枪身下沉,险之又险地挡住了这凌厉一击。
“别分心!”
宋墨顺势抓住蒋少仙一个破绽,长刀快速劈向她的肩头。
“你这反应,还是差些火候。”
蒋少仙却在间不容发之际,一个旋身,不仅化解了攻势,还以枪尾轻击宋墨的腿部。
“少说大话,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看这一式,表哥可还能应对自如?”
又是一声巨响,攻势被宋墨挡住。
一时间,校场上枪影绰绰,刀光粼粼,落叶被劲气卷动,纷纷扬扬,一旁的旗帜也在猎猎作响。
两人身形交错,互不相让,汗水浸湿了衣衫,却依然全神贯注,只闻刀鸣枪响,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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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每日见你,实在觉得恍惚,明明才三年光景,却好似换了一个人。”
宋墨将长刀随意倚靠在兵器架上,自己则席地而坐,他接过蒋少仙从怀中递过来的方帕,擦拭着头上细密的汗珠,边擦边感叹了起来。
蒋少仙将枪放在他的长刀旁边,挨着他坐下。
她解下束发的丝带,挽了挽,将额前和脑后凌乱的青丝重新束回去,轻轻晃动脑袋,让发梢的汗水散去。
“从柔弱的小兔子,变成了母老虎?”
说着话,她还揉了揉手臂,举止爽利,全然不似寻常的规格女子,“今天这一套枪法练下来,整个手臂都有些酸麻。”
宋墨侧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浅笑,“不。”
“你那枪法愈发凌厉了,我应对起来也颇费些力气,累些自是难免,要不要借个肩膀你,靠一会儿?”
“大可不必。”
......
是从一只山间小鹿,变成了一只红狐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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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她,看着倔强,实则脆弱敏感,就像一个世外来客,始终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懵懂和警惕。
她有双小鹿般的眼睛,纯净,又黝黑到了深邃的地步,仿佛藏着万千星辰,神秘又无辜,她总是忍不住对这个世界发出探寻,偏又小心翼翼,一点风吹草动就缩回去,多疑又脆弱。
可现在——
宋世子的脸上出现回忆的神情。
“我曾在心里烦闷时独自野猎,见过一只红狐,它的毛色鲜艳夺目,尾巴就像一团火焰飘动,动作敏捷,听力和嗅觉及其敏锐,习惯于雪地和树林间穿梭。”
“因外形奇艳,红狐为猎者和贵妇所青睐,但鲜少有人能成功猎取,也极少有人饲养这种动物,你可知为何?”
宋墨一边说着,一边从一旁的布袋里拿出两个水囊,递了一个给蒋少仙,“喝点水,润润喉咙。”
蒋少仙接过水囊,仰头喝了几口,忍不住催促他,“嗯嗯,所以是为何?别卖关子了。”
夕阳的红光透过兵器架的缝隙洒下,形成一片片光斑,落在他们身上。
宋墨偏了偏头,往昔总是蕴含温和笑意的面庞,在这有些暗沉的光影下,突然就显得有些捉摸不透。
“因为,红狐固然讨人喜爱,却,十分狡猾。”
“它们生性警惕,从不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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