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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

超蝙:天堂的彼端

第三天的中午我们才到哥谭。我们在车站附近随便找了一个便宜的酒店暂时住下,休息一阵子。我什么东西都没带,所以要去买日常用品,我不好意思再麻烦布鲁斯,决定明天早上就去找工作。

“你没带衣服啊。”他又像会读心一样知道了我的想法,“明天穿上我的吧,免得被人说闲话。”

“这……”一路上我受到了他太多的关照,“我可以吗?”

“克拉克,”布鲁斯语重心长的说,“别见外,我们都已经那么熟了!(We have known each other for a long time)”

each other。这个单词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是如此的令我喜悦,我们之间不再有多年未见的隔阂,好像从现在开始,两个人是一体的。

于是我在《星球日报》(Daily Planet)找到了一份当记者的工作,实话说,我花了几个小时跑到大都会才得到这份工作,记者很忙,而且钱赚的不多,经常要满市跑,甚至会调到其他城市去。布鲁斯每天和我差不多,早出晚归,我不太清楚他去干什么了,我也没有问他。但是我每周还是会回我和布鲁斯共同的公寓——他在哥谭市中心有房子,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还有钱在这样的城市买房,他说他突然得到了许多钱,父母被杀后有一笔客观的遗产和赔偿金,不知道为什么辗转多年现在才到他的手上。他爸是做石油生意的,在上上个年代狠狠捞了一把。

母亲一开始很担心我,因为我离开的太突然了,幸好酒吧里也有公共电话,通过它我们能取得联系,我告诉她我过的很好,而且马上就能带着一大笔钱回家啦!大城市和小县城真的很不一样,我的家乡虽然离托皮卡比较近,但还是远远不及它,一个月收入仅为一千美元左右。在这里呢,底薪都有两千,加上提成那就更多了。也许我也能在当地买套房子呢,我像小孩子一样幻想着。

我喜欢在晚上八九点去外面散步,白色的高楼、糜烂的人群、霓虹灯的模糊闪烁、奢华的烟酒味,让我对这个城市充满了迷恋。我知道布鲁斯为什么向往这里了,它总是在变化,总是那么新奇。环顾四周,我仿佛置身于巨大的彩色漩涡中,被魔幻的浪花用力拍打,不断的在漫天泡沫里下坠……下坠……每当这时,就会有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把我拉出来,安慰我、告诫我、给我勇气。那是布鲁斯,那个无时无刻都会拯救我的人。

当时的我还不知道,一位来自堪萨斯的农民荒诞的梦想将会遗失在这个城市的混沌之中,跌落在身后这片辽阔的美国土地上,再也没有影子。

我对布鲁斯……怎么说呢,有一种奇怪的情感,我并不是同性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七十年代,受众多摇滚歌手的影响,男女之间的各种差异变得模糊,性别不再成为恋爱的障碍,双性恋十分流行。我是否也受到影响?

一见到他,就情不自禁看向他的蓝眼睛,就算看了一万次,还是会悸动。我无法形容,就像是校园时期的短暂而热烈的crush,或者更像想触碰又缩回的手。

“克拉克,想不想去西边玩?”

“西边?”我好像在歌曲里听到过某个城市,“圣弗朗西斯科?”

“嗯,没错,”他顿了顿,“不过当然不止,还有洛杉矶啦,西雅图啦,都是大城市呢!”

“比哥谭市还大吗?”我笑着说,哥谭在我心目中已经是最大的城市了。

布鲁斯只是透过眼睛给我传递了笑意。暖融融的。

于是在下周——也就是一九七六年三月的第一天,我们做飞机去了加利福尼亚州。飞机啊!我这辈子第一次坐飞机,这个感觉太奇妙了!我觉得我就是一只飞鸟在天上遨游!!这次的旅途注定是愉快的。

慵懒的洛杉矶,三月的时候还是有点微冷。这里的一切都好像变成了慢镜头。行人走路慢,盖房子慢,就连太阳落山也慢。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正当我沉浸在美丽的余晖无法自拔时,布鲁斯掏出一个小盒子摆在我面前。

然后他打开了,里面是一块绿宝石戒指。宛如青翠欲滴的树叶,表面流转着淡淡的五彩光晕,就像遗落在人间的璀璨星星。

“哇哦……”我不由得发出惊叹。

“怎么样?好看吗?”他得意的问我。

“好看,你是要送给你爱的人吗?”

他笑眼盈盈:“对啊。”

我感到心灰意冷,不过转念一想,因为我的一点点对他的朦胧的情感,就不允许他有自己喜欢的人,我太自私了。

“哇,恭喜你。”我清了清嗓子,刚刚声音有点沙哑,“那个女孩肯定很幸运。”

布鲁斯听出了我失落的语气。他说:“为什么一定是女孩,而不是你?”

突然我们两人都笑着落泪了。我们为对方哭也为自己哭。我们本想在对方身上找到力量,却在这一场脆弱的泪光中相逢了。

于是我和他就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刚开始的那几天我干什么都很别扭,感觉他就是一直在看着我,同样我也一直在看着他,什么事情也不想做,就是看着他的蓝眼睛也足够了。他会在床上抚摸我长长的睫毛,然后啧啧称赞:“你的眼睛真好看。”

我们不久后就回到哥谭。他开车带我去一个地方。那是一个偌大的庄园,有点像十七世纪欧洲的建筑风格,他说这是韦恩庄园,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和我爱的人,干我想做的事,我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我甚至以为这就是天堂。每天早上都能感受到他在我身旁的热气,我转过身去抱着他,他通常会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吻——这个吻其实再正常不过,因为是他的所以珍贵无比。我也会去吻布鲁斯的眼睛,据说亲吻爱人的眼睛有“为对方献出一切”的意思。他不太会做饭,都是我来做,有的时候不小心切伤手指,**********************************************************************************************************************************************************************

一天我接到上司交给我的任务,是去采访布鲁斯·韦恩——年轻的暴发户。他开了一家公司,具体是什么也不太清楚,反正基本上什么都干,因为他从来不和我聊关于工作的事情,但是毕竟我在报社工作,总是少不了听到那些小道新闻,有人说他是隐藏的富豪,有人说他是走私毒品的,还有人说他是总统的亲戚。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信息。我知道他的公司很赚钱,就这半年左右的时间里,影响力已经遍及美国东部。

我把他都请到报社来了,他虽然不情愿,还是来了。这让我有些尴尬又可笑,我们的访谈就像是一次普通轻松的聊天,我差点谈及昨天他吃剩的炸鸡。老板很惊讶我是如何做到的,之前他也叫了好几个人去,不是被赶回来就是说不出几个词,所以老板并不看好我,可他根本不知道我和布鲁斯的关系。他大力表扬了我,还让我多多关注布鲁斯。回家之后他笑了我差不多一个小时。

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这句话放到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母亲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父亲去世了。我感到悲伤,我必须快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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