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韦恩是我的同乡,他没有父母,从初中到高中我们都在同一个班,之后他得到了哥谭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因为高昂到学费问题所以没有去成。在这个落后的地方,几乎没有人能考上大学,能被录取已经是百里挑一了。我根本没有往这方面考虑,高中毕业就去镇上随便找了个酒吧做服务员。
虽然日复一日重复的工作让我疲惫,可是我能遇见各种各样的人,从太阳还没升起就去学校的学生、到凌晨四五点还要喝酒的醉鬼。生活就这么平平淡淡,我也满足于当下。
一切的一切开始于一九七五年八月的一个下午。美国中部依旧那么炎热,黏糊糊的汗水从头发流到脚跟,汽车带起来的尘土到处都是,小孩子被呛得连连咳嗽。这个时候店里的生意就异常的好,没有人想到外面去受罪,在这个小小的酒吧里,花三美元不到,点一杯度数低的鸡尾酒,嚼着冰块,巨大的风扇吹出震耳欲聋的风,和身边的美女搭讪,一坐就是大半天。
“两杯龙舌兰日出,谢谢。”
“两杯龙舌兰日出!”我大声向调酒师喊着,声音盖过了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的歌。
当我把如夕阳般的龙舌兰日出端给他,我看见了他的脸,以及蓝色的、澄澈的眼眸,瞥一眼就能深陷其中。
我刚想叫出他的名字,他却连连摆手:“噢不不不不,等一下,让我想想......”他单手托腮,做出冥思苦想的表情,“你是Clark......Bent?”
“......Kent。”我如是说。我发现他比之前更黑,而且更强壮了。
他“噗嗤”一声笑了:“抱歉啊,我记性不太好。”
“Bruce,是你吧。这几年你去哪了?有去上大学吗?”一出口我就发现说错话了,明明知道他没有去大学还是不自觉问,这也许会伤了他的心,我略显抱歉的看着他。他朝东方望去——其实就是旁边的窗户外,好像能透过所有的建筑物然后看到哥谭大学似的,淡淡的橙黄色阳光泻入他蓝色的眼睛,鲜艳的色彩也难掩悲伤。
布鲁斯摇了摇头,拿起酒杯轻轻摇晃,语气却没有显得有多么难过:“真伤人。”我低下头,不敢再发出声音,正要走,因为有客人叫我了。布鲁斯突然拉住我的袖口。
“别急着走,这一杯是给你点的。”他递给我那杯鸡尾酒,“就当小费吧。”
“我?”我有点惊讶,“我可以吗,刚刚还......”
“老同学见面,有什么关系。”
我微笑着一饮而尽,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意义上的尝过自己店里做成的饮料,这种苦涩又甜蜜的味道是其他地方都比不上的。
之后隔几天布鲁斯就会来酒吧,每次都是下午,每次都点两杯龙舌兰日出,自己一杯,给我一杯。我不太理解他的行为,一次我去问他为什么每天都来而且还给我买饮料,他说他高中毕业后去参军了,结果脊椎受了很严重的伤,最近才恢复过来,想回家看看。难怪他走路有点不自然。
“越南?”几个月前越南战争才结束,美军投入了不少兵力。
“嗯,很糟糕。至于给你饮料,天知道,也许是我喜欢你呢。”
我有点不好意思,鉴于他从初中起就泄露出的轻浮的性格,我也没多想。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我又问。
“去东部。”他喃喃道,“去东部的......”
“——别担心我。”他话题一转。
然后他笑了,狡黠的微笑让我感到安心,好像他现在已经坐拥百万财产。
“你要和我一起去吗?”沉默良久后他问我。
“不了......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
他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他嘴上的死皮被咬破了,正在渗出微小的血珠。
“好了,那我也该走了,”他舔舔嘴唇,“这周六早上的火车。”
布鲁斯留下这一句话后就离开了,这明显是在暗示我——去送他一程。
周六休息,我居然真的去了,其实我们并没有那么熟。我看见他在站台上,一遍又一遍看着手表。
“Bruce。”
“你来啦。”他没有很惊讶,而是再次向我确定,“你真的不和我一起走?”
“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想让我也去。
“很好,很好。”他的眼神移向别处,因为灰尘太多而微微眯着,他的手不断伸进口袋又不断拿出来、然后看看那块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他父亲留下的手表,也是他身上最珍贵的东西。
深色的火车呼啸而来,给这个小镇带来了新的生机,他跨上火车,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好像对我说了一句什么,可是我没听清。在如梦似幻水汽中我又看到了他勾起的嘴角和蓝色的眼睛——是的,我现在才猛然的发现,这绝对是我这辈子看到过最美丽的眼睛——并不同于天空的明朗与广阔,而是如此纯粹的蓝,如此的、带有淡淡忧伤的蓝,好像能穿透世间的一切,透过你的心灵,看到最深处最柔软的那片净土。我沦陷于他的眼眸里,这就是开始。我陷进去了,并且我永远永远不可能再出来。
我在火车发动的最后一秒冲进去。
我上了去新泽西州的火车!当我反应过来时,布鲁斯·韦恩在我身边憋笑。
“你明明很想去!”他打趣地说。
“不知道......”我还处于震惊的状态,“为什么我要上来?”
我能听见心脏猛烈的跳动,不知道是因为刚刚的运动还是别的什么,我看向布鲁斯,他的嘴巴在动,可是我听不见他的声音。这让我想起恋爱小说里的情节,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他的心跳大概就是我这样的快速吧。
我的脑袋嗡嗡作响,冷静以后我开始考虑很多事:车票,工作,父母......还有旅途的终点。
“你要去哪里?”我说,“我知道是东方,哪个城市?”
“哥谭。”他说。
哥谭,他梦想中的城市,我怎么没想到呢,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对那里充满向往。
“马上有人要来检票啦,你有带买票的钱吗?”他问。天哪,我根本没想到我送人要花钱,更不会想到上火车。
“我没带。”
“没关系!”他居然显得很开心,“我会帮你付。”一张火车票基本上是我一周的工资了。
“这怎么好意思......”嘴上这么说,实际上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
“不用谢。”我甚至还没道谢。
从堪萨斯州到新泽西州的路程不短,需要度过两天两夜。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我惊叹于美利坚这片广袤的土地,我的视野太狭小了,总以为堪萨斯就是整个世界,美国原来有那么大!
我和布鲁斯坐在同一排,不到晚上九点就昏昏欲睡,我觉得有点头晕,然后我去了卫生间洗脸,出来后发现他已经靠着窗户睡着了,白色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像是蒙上一层轻纱,我把外套盖在他身上。
多年来我弄懂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地狱的萌芽;一张脸、一句话、一个罗盘、一幅香烟广告,如果不能忘掉,就可能使人发狂。我忘不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