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写着写着,我忽然发现,原来冬晔是一直喜欢春朝的,也许喜欢他的明媚开朗,也许爱她善良。
可终究抵不过周拂晓的一句生唇喜乐。
也许一开始春朝也喜欢冬晔,可自从去了周拂晓那里学心法,他懂她的孤独懂她快乐懂她难过,她也懂他,懂他热烈又疏离,懂他艰难,懂他的心。
也许根本原因是春朝和周拂晓本就是一类人,后来同生共死,她也不知道原来在她的梦里,周拂晓就是那只狐狸。她的狐狸。
到最后周拂晓为她而死,希望她梦醒之后依然快乐幸福。有时候我晚上睡不着,翻来覆去的想,我适不适合写书。
又想写都写了,就大胆放手一试。
小时候写诗,有人说,长大了再写。
可我现在长大了,写了本书叫消失狐狸,春朝,明媚孤独,她永远都在渴望被爱。
爱她的人有夏阳,有冬晔,可为什么她就是喜欢周拂晓。我一次次觉得她更适合冬晔,可当周拂晓说元论春朝在什么地方我都会找到她带她回家。
冬晔的大义要牺牲春朝,夏阳的喜欢放不下竹瑶,可能他自已也不知道是更喜欢竹瑶还是春朝。
只有周拂晓愿意替她死,愿意一生唯她。他是狐狸,开朗神秘又腹黑,嘴上得理不统人,却依然对她心软。
他说滚,心里却想的是回家吧春朝,不要回头看……
春朝初醒惊微液,
拂晓微风掠面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