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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追杀

念山之月

秦之悦和巫念珊带着缘君来了现场,把梁倩

倩甩去照顾小孩后,抬起警戒线,走了进去。

尸体是在河里捞起来的,看样子泡了很久,整个身子都夸张且异样地浮肿起来,根本看不清样貌,衣服也是水淋淋的,还有深褐色的红斑,同时又破破烂烂,似乎被撕扯过。

“巨人观啊。”

马森语穿着白大褂,戴着手套走了过来:“啧啧啧,估计这个月业绩又要超标了。”

“洛洛呢?”

“我让她在外边待着了,这东西她看了受不住。”

“妹你要不也去外边待着?”

“你滚!五马分尸我都见过,这算什么?”

秦之悦也戴了手套,道:“聚一块有什么用?找线索去啊!”

工业园区的保安大爷清早起来锻炼发现河里有个东西飘着,捞上来一看魂都吓飞了。经理打电话报了警,刑一队才赶来干这差。

巫念珊打量着那具高度腐败面目全非的女尸,摸了摸下巴,伸手从几乎隐没不见的颈项间拎出一条闪闪发光的东西。

那是一条很奇怪的银链子,坠的不是普通挂坠,而是两只小银圈。

说是银圈,其实更像一两岁小孩戴在手上的银镯。

“这不是小孩子戴着保平安的银镯?哪有人拿这个当项链坠子的?”

巫念珊敛了下眼,道:“先收好,保不齐有用。”

秦云和秦之悦顺着河流往下找了找,没找到什么有用的,往上游却发现了一条隐没在草间的很短很浅的拖痕。

“很可能不是淹死的,那衣服上的红斑保不齐是血迹。”

“先拍照保存记录,回去分析。”

回去却发现现场一片乱糟糟,巫念珊一人站在河边冷眼旁观,马森语和许如二人身上一片狼藉,正在“鬼哭狼嚎”。

“怎么了这是?我一不在你们就乱成这样?”“不知哪个没眼见的玩意儿递了杯咖啡过来,马森语没接住,掉尸体上了。”

“然后呢?”

“炸了呗。”

秦氏两兄妹愣了愣,秦之悦抽了下嘴角:“这么倒霉啊……””

“秦队。

欧阳洛洛轻手轻脚走过来说:“那个女孩怀孕了,我估测只有六个周左右的样子。”

秦之悦摩挲着手腕,眸色沉沉。

“带回去吧,先回局里。”

秦云送来了几份报告。

“拖痕和死者大致一致,应该是凶手所留。死者衣服上红斑是血,与本人的DNA一致。那对银镯是苗银所制,保存得还挺好,内圈有个诗之的刻痕。”

秦之悦端坐在会议桌上首位,一张一张翻看。

“法医室怎么说?”

“胎儿六个周,死者生前经历过鞭打,衣服上的血就是这么来的。骨龄十七岁,没法辨别样貌。”

欧阳洛洛坐在下边,道:“怎么找突破口?”

“哦对了,秦云找出那对银镯的照片:“这对镯子上的划痕挺多,毛边也处理得不大细致,我们推测不是店内买的。”

“那我有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秦之悦敲了一下大屏幕,道:“如果就是普通人制,苗银盛产于渝城苗疆县,我们赌一把,去一家一家地找。”

“排查是你提出来的,怎么丧着个脸?”

巫念珊颇为好笑地打量着秦之悦阴沉的脸色,笑道:“怎么着?反悔了?”

“没有,”秦之悦脸色沉沉,没好气道,”我提都提出来了,又怎么收回去。开你的车。”

苗疆县居住者大多是苗族人士,传统文化不仅保存极好,而且传播广泛兴盛。

秦之悦直奔苗疆派出所,一路上准备为三人接个风的地方领导被她阴沉的脸色给吓住了脚,愣没敢上去奉承奉承。

巫念珊忍着笑走在后面,领着缘君跟着泰之悦进了派出所的办公楼。

“在苗疆县内找一个叫诗之的女孩子?”

“是,就叫诗之,我们先找,秦队长那边再亲自去查。”

坐在沙发上的秦之悦压根没看桌上的茶一眼,低头翻看搜查结果。

“总共六个叫诗之的女孩,年纪大小和死者对得上的只有三个,慢慢排查好了。”

苗疆县较主城天气微冷,秦之悦穿着打底的黑绸衬衫,披了件黑色长风衣,胸前别了一枚繁复华美的红宝石玫瑰胸针,踩着细跟银底黑色高跟鞋,梳着散发,交叠的发髻间挽了一支蝶状水晶发钗。站在派出所门口,低头半敛着眸子翻看调查报告。

巫念珊披了件墨色冲锋衣,颈后梳着小辫,皮筋束住的地方仍有一只白纱刺绣的蝴蝶夹子,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一处杂色,尽是利落便捷的黑色劲装。她领先秦之悦几步,转头去找人,却愣神半日说不出话来。

泰之悦似乎一直对黑色情有独钟,曾经还在渝城一中的她便异常乐于一身长风衣四处乱跑。偶尔从操场回来的压念珊会碰到急赶着去上体育或者微机课的秦之悦,远远听见低跟靴子的脚步声便知道她又迟到了,墙边的拐角会猛地杀出一个身材纤长的人影,靴子并不防滑,常会让人打个滑,却从没见她摔过,扶着墙角稳下身子便又飞奔而去。

长风衣的衣摆会让她看起来摇曳生姿,奔跑

时纷飞的模样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也曾有那么一两次,快到楼梯口的巫念珊会听见重物落地的闷响,然后又是飞奔的秦之悦。

她曾怀疑过是不是秦之悦跑得太急摔了,后来才看见离地还有四五级楼梯,秦之悦直接跳了下去,然后轻盈落地。

那时她没扣风衣扣子,张开的背影神似一只展翼的蝶。巫念珊看着,舌尖顶了下腮。

至于那天晚上她把人训了一顿说这动作太危险那就都是后话了。

只是现在这位低头凝神看报告的秦队长,让她想起了一些不太美好的事。

她第一次看见秦之悦抽烟的那个晚上,她也是黑长的风衣,披着头发,发间挽了支蝶钗,低着头半掩着眸子,让人看不清在想什么。

巫念珊闭了闭眼,又甩了下头让自己清醒一点。

“走,别胡思乱想的,我们出发。”

走访的第一处便是王家坪。

秦之悦把包甩给了巫念珊,自己一个人轻身下车。

苗疆县派出所给的户籍信息写的是王家坪有个叫诗之的小姑娘,年纪十七岁,在王家坪中学读书。

“大爷、您家诗之放学了吗?”

家中是王诗之的爷爷奶奶,她的父母在京洲打工,常年不在家。

“放咧!过阵子就到屋头来,妹你找她啊?”

秦之悦听着渝城的口音,感到了一丝亲切,稍

微愣了愣,随后笑道:“啊对,市里头有个贫困专项,我们来做个宣传。”

她打扮得体,谈吐又有从秦故处袭来的政客气度,让人相信这就是一位市里来的领导。

婉拒了王老爷子一顿茶饭之后,放学回来的王诗之同几人打了个照面。

小姑娘梳着根长辫,规规矩矩穿着校服,肩上挎着书包,手里拎了个饭盒,可能因为走得太急,微带了些喘。

秦之悦含笑同王诗之打了个招呼,又从包里取了有关贫困专项的资料,给人介绍了一下。

“……大体是这么回事,感兴趣想继续了解的话可以往教育局询问详情。”

王诗之和王老爷子听完后对秦之悦表示感谢,又极力留她们吃饭,三人又有任务在身,怎么能留,便婉拒离开,开车往李氏屯去了。

李氏屯有个李姓的大户人家,家里从清朝开始便是皇粮庄头、便攒了很大一笔家产,到如今百代不朽,现在家里三个儿子并一个女儿, 那女儿便是李诗之。

正值周末,李诗之便回乡下旧屋来住着散散心,秦之悦往李宅来时她正在院子里坐着荡秋千,秦之悦见状也知礼数,隔着院门遥招了招手。

李诗之披着半干的长发,穿了件鹅黄长裙,走过去开了院门。

“李小姐,令尊与秦氏有一纸合同尚未谈妥,秦董事长让我来请令尊择日到秦宅详谈。”

面对这位豪门小姐,秦之悦把自己包装成一位彬彬有礼,谈吐不俗的高等人士,李诗之细细打量了秦之悦一番,随后不冷不热道:“我知道了,会转告爸爸的。要进来唱杯茶么?”

“感谢好意,但不用费心了。”

坐在车上的秦之悦撩了一把刘海,长呼一口气道:“走,下一处。”

“累了我们就歇会再走,你别逞能。”

巫念珊伸手把秦之悦的双腿捞到怀里,帮她揉小腿和脚踝。

秦之悦平日很少穿会露脚踝的裤子或鞋子,因此她的脚踝生得白且细,巫念珊轻轻揉捏那不盈一握的腿,眸色沉沉。

“没事,早点破案了早点轮休。”

秦之悦揉了揉脖颈,道:“希望剩的那一个是吧。”

剩的那个女孩子叫陈诗之,住宅就在乡野林子里,可秦之悦一行人赶去时却只看见了一片破败的小楼。

“我们找错地方了?”

巫念珊抖开地图表示:“没错,是在这里,”

“那楼能住人?搬家了啊?”

“你们找陈业兴一家子啊?”

背后响起一个略带沧桑的声音,几人转头一看,是一个背着背篓扛着锄头的中年男人:“他们早搬家啦。”

“搬哪儿去了您知道吗?”

“城里去啦,他家闺女一岁多的时候让人贩子拐了去,找了大半年没找着,就搬城里去啦。”

“这样啊,行我们知道了,谢谢您老啊!”

与中年男人告别后,秦之悦支着下颌思索了一阵,抬脚迈进院子。

“悦?”

“找一张陈诗之的照片,不论多少的信息线索,都找到并利用,我需要一点灵感。

小楼破破烂烂,有一两处塌坏,秦之悦迈过倒下的橱柜,翻着抽屉缘君跟在她身后帮忙。

“我找到一本相册和一本日记。”

巫志珊晃了下手里的两个本子,道:“有几张陈诗”

之的照片,还有一些关于她的描写。

“放到证物袋里带走,快点,我感觉不妙。”

秦之悦从小就很能感知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危

险,她眯了下眼,有点焦躁地跺了下靴跟。

银色超跑甩着尾巴飞出去时,秦之悦从副

驾驶前储物柜里摸了两把枪,飞速上了膛。

“你当心一点,别把自己搭进去。”

“不用你担心,秦之悦抛了下枪,笑道:“我的实力不会让你不放心吧。”

她的笑大多是面对外人礼貌而疏离的微笑,而与她并肩作战的战友则见过她千钧一发生死之间那一抹自信而疯狂的艳色。

“座位底下有把我的枪,帮我拿来组装好吧。”巫念珊伸手抹了一下秦之悦唇角,甩车一个急转弯,弯出来六辆追她们的黑车。

“啧,还挺看得起我们。”

秦之悦把组装好的狙击枪甩到巫念珊怀里道:“缘君把安全带系上,待会可能会有点晕。记得别吐车上,拿个袋接好。”

说完,她竟直接探出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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