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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往常一般,我坐在报亭里,无聊地数着不远处教堂的钟声。
我叫法兰西,是米兰大街上迟暮报亭的亭主,同时也是一个刚刚火爆的小说作家。
对面的记者将略微凌乱的发丝撩到耳后,熟练地提问:“法兰西先生,您的作品一经发表就广受好评。大家都很期待你的下一份作品呢。”
我回答:“这是我第一次发表作品,也是最后一次。”
“您这么有天赋,不继续写作真是可惜了。”记者做出痛心的神态,“那您为什么要发表这些作品?”
我笑了笑。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异于常人的想象力与文笔。但上帝永远都是残忍的公平,祂让我走向了两个极端,所谓的写作天赋不过是为了弥补现实的残缺。
我是虚幻的天才,是现实的残废。
“不是我要发表的。”
这些文章的确是出自我手,但发表却是另有其人。
记者对此有些激动:“可以详细谈谈吗?”
我没有拒绝的权利,只得应了下来。
让我想想,那是一个英国人,具有所有绅士应有的良好教养。
我对他恨之入骨,又深爱不已。
我是法兰西,来自一家肮脏的福利院。
所谓的福利院不过是打着救助的旗号收养一批又一批的儿童,等他们年龄合适之后就被贩卖到各个地方。
对此我不愿再去多回忆哪怕一秒钟,在那里饿肚子是家常便饭,更不用说遭到“工作人员”的谩骂毒打了。每天就着排水沟里仅有的一小块还算干净的水咽下发霉的面包,还得时时刻刻提防老鼠抢走这唯一的口粮。
恐惧刻入骨髓。
我现在唯一清楚记得的,是我逃跑的那天。我确认其他孩子睡着后悄悄用偷来的备用钥匙打开了上锁的门,贴着墙壁慢慢地挪到室外,然后趴着草丛里爬行。
哈欠连天的巡逻人员无数次踩过我身边的草坪,手中的手电筒晃来晃去,我浑身颤抖,暗自祈祷上帝能救我一次。
不知是我的祈祷起了作用还是别的东西,我幸运地爬到了一处隐秘的狗洞前,钻了出去。
我拼命向小镇方向跑去,中途甚至是滚过去的。我决心要把地狱扔在脑后,再也不会去看它。
到了大街上,我因为识几个字,被一家好心的报馆收留,当了报童。
过了不久,我卖报数量很是可观,也形成了几个熟客。因为厌烦了每天流浪在街头扯着嗓子吆喝卖报,我攒了一些钱,自己开了一个报亭坐在里面卖报。
当年我十八岁。
福利院的经历让我丧失了与人交往的能力,而坐在报亭里面对着文字则更是把我推向了麻木的深渊。
每天来买报纸的都是固定的一些人,他们粗鄙又愚昧,只会在一起谈论着乏味的陈芝麻烂谷子。这让我更不想去试图与他们交流。
利润不算大,但足以维持我基本的生活。
文字是我唯一的伴侣。
我开始学习文字游戏,试图以一个饱经世事沧桑的人语气来谈些情爱。我的天赋得到了发挥,每天趴着前一天的报纸上全神贯注地想着自己编造的故事,然后用一支捡来的劣质铅笔写下来。这样通常能消磨我一天的时光。
回过头来想一想,上帝真是绝对的公平。祂一边赋予某些人在一方面有着天才般的智慧,同时让他们在另一方面有着宛若白痴般的行动。
可我不是。
我只不过比常人的文字带了一点灵动,上帝就夺走了我全部的现实情感。
对感情的陌生以及渴望促使我学着描写常人的感情。通过报纸上大肆报道的桃色新闻和一些三流的言情小说,我学会了写谈情说爱。在自己虚拟的国度里编造出一段又一段美丽而荒诞的爱情。
一个星期五的傍晚,一个陌生的英国人敲了敲我即将拉下的窗口,彬彬有礼地问我要了一份报纸。
我刚接过他付的硬币,他就已经抽走了一张报纸。他拿错了,那是一张耗费我一下午时光写满的愚蠢可笑作品的报纸。他浑然不觉,倚着报亭开始看起来。
我没有阻止这个陌生的英国人,只是在他看完之后才说:“先生,你拿错了。”
英国人有些窘迫,脸颊涨得通红。他迅速换掉了报纸。在我准备关门的时候他不自然地问:“那些是你写的?”
我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很不错。”他朝我笑了一下,转身消失在迟暮之中。
那是从我卖报以来第一次有人浏览我那登不得大雅之堂的作品,也是第一次有人朝我发自内心的笑。
之后他每天都会在日落时分准时出现在我报亭前,伸手要一份当天的报纸,然后假装不经意地抽走我当天写作的那张。他拙劣的把戏加上我敷衍的配合,整个场景显得滑稽可笑。
有一天我直接拆穿了他的把戏。
“你故意的。”我语气平淡地陈述这一个事实。
“对。”最后他大方承认了,然后开始和我聊起了他自己。 他说他叫英吉利,是一个非常喜爱文学的商人。以前他想走作家这条路,但父亲的强硬与母亲的哭求迫使他从了商。
我静静地听着,等他说完后来了一句:“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生活只属于他。除了在我这里买报纸以外,他与我没有半个硬币的联系。
“我想和你交个朋友。”他取走了他应得的那张报纸。
我低下头,细细品嚼这两个字:“朋友吗……”
从此以后无论是我庸俗的诗还是毫无逻辑的散文,亦或粗制滥造的小说,里面下角角落落里都藏着一个名为英吉利的人。
我想为他写下点什么,一篇文或一首诗。我托着腮想了半天只写下一句话:优雅的红玫瑰。
我们的人生轨道就像两条相交线,先彼此靠近,重叠,然后分开,永不相见。
英那天很不一样,但我又描述不出那种不同。他带了一束灿烂的白玫瑰给我,认真严肃地说:“法兰西,我喜欢你。”
真是可笑,我蔑视笔下的人如此轻易地相爱又在心底悄悄羡慕。最后真的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却手足无措。
我问他,什么是喜欢。
然后我说,我不喜欢你。
我们就这么僵持着,英吉利的脸色慢慢出现绯红色的渲晕。良久,他咳了一声,把花塞在气我手里走了。
我看着那束白玫瑰,把它扔在床头柜上,然后躺下。
尽管我写过形形色色的男女相爱,却依旧不懂爱。
闹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吵的人耳膜生疼。
我蓦然起身,脑海中都是英吉利的模样,没有半点缝隙。
我想见他,就现在。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但我还是匆忙穿好鞋跑了出去,在一座石桥上追到了眼眶发红的英吉利。
我再一次问他,什么是喜欢。
我迫切的想见你,所以我来了。这算是喜欢吗?
他没有回答,扭过头看桥下波光粼粼的河面。
踌躇了一会儿,我慢慢给出了答案:“英吉利,我想我应该喜欢你。”
我笨拙地摸索着情感,就像孩提时的我试图抓住手中皎洁的月光。
我在一起度过了很多时间。他跟我谈论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毛姆的《刀锋》,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饿哦边听边在报纸上划拉着,从最初的爱恨情仇到拙劣的讽刺短篇。我从他那里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人性的美丑。
我最后总结,恨才是人类情感的主宰。你可以为了恨忘记爱,却不会为了爱忘记恨。恨比爱延续的时间更长。
英吉利笑了:“看来你是性恶论的拥护者了。”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最后他起身,向我伸出手。
“我带你出去看看吧,法兰西。我们可以去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
如果说幼时的我是凭借自己逃出了地狱,那现在是英吉利将我从麻木的泥潭里拽出。
他是我最厌恶的爱人,是我眷恋的噩梦。
我从不在晚上出门,英打破了我的习惯。
喧闹的大街夹杂着五彩斑斓的霓虹灯,让人眼花缭乱。一个小女孩拉拉我的衣角,怯生生地问我要不要买一束花。
我突然想对我们这段有些荒唐可笑的感情做点什么,来表示我那蠢笨的爱。
毕竟,他是上帝预算之外的恩赐。
我随便抽出几张钱塞给了女孩,对她耳语了一番。她有些惊讶,还是按照我说的去做了。
你要干什么啊,英站在一旁问。
你等一会儿就知道了。我对他眨了眨眼睛。
女孩回来了,手中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我接过来,模仿着三流言情小说的男主,转身对英吉利单膝下跪,像一个舞台剧滑稽的小丑。
我说,英吉利,我很爱你。
我说,英吉利,谢谢你让我知道什么是爱。
我说,这束玫瑰算我还你的,但里面有一个戒指不是,是我送给你的。戒指的本意是束缚,我可以留下你吗?
比起纸上功夫,我的语言水平则是糟糕不已。我结结巴巴地重复着烂大街的剧本台词,中途还因为忘词而停顿了好长时间。
诸如此类的话我一股脑地全部说了出来,最后就静静地注视着他,等待回答。
他的手在颤抖,但平稳地接过了玫瑰。
我开始狼狈不堪地在花束里面找那个小小的戒指,导致这场可笑的闹剧整整持续了十分钟。
最后,我举起那枚戒指,俯下身庄重地戴倒了英吉利的左手无名指上。
在那一刻我很感激上帝,祂起码没有任我自生自灭,而是派一个人来拯救我。
英吉利带我走进了烟火人间,是我和尘世唯一的纽带。
他的嘴唇很薄,却比看上去的柔软。
他弓起的脊背形成一道优美的弧线,纤薄的后背显现出完美的蝴蝶骨。
我抚摸着他的脊梁,松开他死死拽着床单的手握住,覆上他柔软的唇。
我爱你,英吉利。我在他耳边一直重复这句话。
我沉迷于他,就像一个重度烟瘾着无法拒绝到手的香烟。
我将报亭关闭,开始和他在各国旅游。
我们在卢浮宫谈论路易十六辉煌的一生,在伦敦桥俯视着桥底平静的水面,在威尼斯坐着小艇参加水上市场。
一切都如我笔下描绘的故事般美好。
直到我们在瑞士准备去阿尔卑斯山滑雪的时候,英突然收到家中给他拍的一封电报,要求他立刻回去一趟。
他并不希望自己回去,于是找了各种理由来搪塞家里,尽可能地拖延时间。
我吻上了英吉利的额头,安慰他快去快回。“我就在这等你。”
我没有发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忧虑。
英最后决定动身了,临走时把我写的所有稿件都一起带了回去。捆扎的时候我吓了一跳,竟有整整两大摞。
“我回去给你整理发表,到时候全世界都会知道法兰西是个伟大的作家了。”他调侃说。
我只当他再开玩笑,不想英吉利认了真。
一个月,我没等来英吉利,迎接我的,是他离世的消息。
英自从回家就被父亲软禁了。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她可以为他的事业再添一笔辉煌。英吉利不肯,数次争吵逃跑无果。在马车去往教堂的路上他逃出来,跌进了温德米尔湖,再也没上来。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跪在马桶面前吐了一个多小时。我最后吐出来的只有酸水,吐的筋疲力尽。
撕心裂肺的疼。
我恨上帝,恨祂为什么在拯救我之后又无情地切断我与尘世的联系。
我恨自己,当时为什么不拦住英吉利,再不济也应该和他一起回去。
疼死了。
在回报亭之前,我去了一次温德米尔湖。
旷大的湖面没有一丝波澜,是个长眠的好地方。
我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我做在草地上,学英吉利以前的样子点燃了一支香烟。
辛辣的烟雾让我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我想我看当时的样子一定非常可笑,幸好没被英吉利看到。
我随手抹了一把脸,猛吸了几口香烟就丢在草地上碾灭。
我想起以前自己曾说,爱不能记住一个人,但恨可以。
那就让我,一直记住你吧。
“英吉利,我恨死你了,”我慢慢地说,“傻瓜才会喜欢你。”
“可是我依然爱你。”
故事叙述完了,我望着天边带着绯红色晕染的白云久久不说话。记者好一会儿才轻声说:“那今天的采访就到这里吧,法兰西先生。”
我点了点头,依旧看向窗外。
当初英吉利就是从那边过来,走向报亭买了一份报纸。
一切就从此开始。
英吉利,我会永远,记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