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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白璧落微痕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雨点滴滴答答地拍落在伞上,又沿着伞面的凹陷处汇聚成一条断断续续的珍珠链啪嗒啪嗒地坠在地上。

真的开春了,或许枯木也可以赶上今年的芳菲。

云水蓝的衣袖与苏方色的衣袖摩擦碰撞在一起。苏方色的衣袖滑落,露出一截不坠多余装饰的手腕,似乎满堂的金玉都比不过那干净却不失力量的素手。

风起,水滴像是断了线的珠子在风中摇曳着,白雨跳珠,恰好落在手腕的凹陷处,盈盈一颗,又随着主人的动作滑落,像是轻盈闪烁的装饰。

沈十七漂亮的目光随着那颗水珠的滑动而移动,肚子里没多少墨水的他忽而想起之前看戏时所听得的一段戏文,“此人只应天上有,所谓何事入凡间?红尘短短数十载,幸有公子相垂怜。”

正愣神看雨打残花之际,一只素手捏起了沈十七的衣袖。沈十七垂下眼睫,光晕在纤长的睫毛上跳跃流转着。

“殿下的袖子是不是有点太宽了?”

“嗯?”

“蹭得我有点痒。”

“哦。”沈十七颇有些不大情愿地往旁边挪了挪,“你居然怕痒啊?”他又像是发现了什么绝顶好笑的东西,一双晶亮的眼眸望着青年棱角分明的眉目。

“嗯。”裴槐安有些难为情,耳朵尖泛上几许薄红,似春日桃花骨朵的颜色,为面前工笔画一样的人物水灵灵地添上了几分色泽。

雨点敲打在路边小贩的蓑衣上,渗透净丝丝缕缕老旧的竹条,那人挑着沉重的担子,打了个哆嗦。沈十七看着眼前的一幕也没有了继续逗弄他的心思。

“等一下。”裴槐安往街边走了几步,伞也跟着移了几寸,沈十七的袖子落了几滴雨露,晕染在云水色的锦缎上,倒像是什么难得的绣样。“抱歉。”裴槐安走到一半回头,意识到自己走得有些急了,没在意那人有没有跟上。

“无妨。”

挑着扁担的老翁垂着头,肩上沉重的扁担压得他愈发腰背佝偻。视线落在身前两双靴子上,他抬起苍老而浑浊的眼睛望了他们一眼。“二位公子,糖糕、酥饼三文一只,绝对干净、良心。”他一边说着一边缓慢地从肩上卸下扁担。

“我都要了。你看多少钱合适?”

老翁眼中闪过难以置信,声音带着些局促和不安:“二位公子买这么多吃不完怕是要浪费银子。”

“无妨,我们吃得完。雨下大了,您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真的?”老翁浑浊的眼睛亮了,似乎热泪盈眶。“那就……十两银子……?”

他随后又摆了摆手:“十两银子太多了,还是七两吧。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裴槐安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元宝,足足十五两。他递到老伯手中。

“这个不中,公子您给的太多了。我虽然一辈子没见过多少银子,但也断然不能贪图公子的便宜。”他急忙摆着手,满是皱纹的手捧着那一锭银子,他像个忽然受到嘉奖的小孩着急无措起来。

“有什么不中的?”裴槐安浅笑了一声,眸中夹杂着些许心疼,他是神,本应如此,悲悯苍生是他的职责所在。冷白如玉的面庞上抚上青丝,更衬得他一张脸清凌凌得不像话,飘渺得让人抓不住分毫。“我身上没有碎银子,找起来也麻烦。再说您做糕点也不容易,这些钱该您拿。”

“谢谢,谢谢公子!”老人点头哈腰地捧着那一锭银子,脸上的皱纹堆起慈祥的弧度。裴怀安这才看清了帽檐下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我帮您挑到府里。”

“不必了,我的马车就在身后,你放到那儿去就行了。多谢。”

“好好,多谢公子,小孙子今天终于有肉吃了。”他感激不尽,热泪盈眶,就差跪下来给他们磕头。

沈十七泛上心酸。他,乃至千千万万个他们,渺小得就如浮萍,就似蝼蚁,时光的洪流落在他们身上就如雨打浮萍,就似碾死一只微不足道的蝼蚁,时代的发展不是他们所可以左右的,唯一可以做的不过是逆来顺受,艰难地在人间苦苦挣扎。

他曾听人在背后暗自腹诽过自己的铁石心肠,现在才觉得满纸荒唐言中掺着半真半假。

脚下步子不停,他们跨过了一级级台阶,到底是绿肥红瘦,青苔葱翠,残花在雨幕中显得单薄。

又回来了,衙门口的石狮子被淋得湿透,唯有口中叼着的石球还干松着。

“云护卫?”沈十七走到书房门口,看见屋檐下站了个人。少年一袭墨蓝色窄袖劲装,头发用木簪挽起,干净利落不加雕琢便吸人眼球。他又转头挑眉问了句:“裴大人不回自己的书房?”

“有话要进屋里说。”裴槐安同他待久了也不与他客套,进入屋内后自顾自地找了张椅子坐下。

“昨日我差云深去跟踪了乔知州。”裴槐安坐下,理了理苏方色的衣袖。

“哦。那劳烦云护卫展开说说。”沈十七的目光转移到云深身上,“坐下来说吧,站着多不自在。”沈十七随手一指旁边的椅子。

“多谢。”云深依然站着,盯着那个位置看了好久,才走到椅子旁边,斜着半边身子坐下。

“我昨夜跟踪乔大人,虽未发现他有何异样。但亲眼见他……”云深顿了顿,斟酌着用词,话未说出口,面上已经染了红晕。“他入了琉璃院……”

何为琉璃院?那便是可以与风雨楼相媲美的存在,只是一个卖女色,一个贩男色。

“哦。”沈十七面色平常,不带任何惊讶,他把玩着手中的玉扳指。

“这个我早知道了。”

“嗯?”

“小时候之前王府里有个浣衣娘,她声音洪亮,喜欢谈八卦,正好无意间听闻……”

他那时候不过十三四岁,每次茶余饭后在王府内溜达时,总能听到浣衣娘的侃侃而谈,长篇大论。说是那乔家大公子在琉璃院找了个相好的,还说他拔了颗牙齿赠与那人,承诺放弃功名娶他为妻。

只是后来听说乔母找上了门,撒泼打滚,又哭又闹,这桩事情便不了了之了。

之后的事情便人尽皆知了,乔大公子如愿蟾宫折桂、金榜题名,年纪轻轻便官至知州,娶了一家门当户对的女儿……

无人再提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倌……

裴槐安的嘴角抽了抽,暗自腹诽着,那几个娘子真是什么都敢说给他听……

“只可惜后来那几个娘子年纪大了,给她们了几个宅院,便放出府了。”沈十七叹息,颇有一种不知后事如何的感慨。

“……”

“你很想知道?”

“不是。”沈十七脸上惋惜的表情还没收回去,抬头瞥了他一眼,“我想知道那个小倌究竟是谁?”

“嗯?!”

“这样我能就有凭有据上书乔知州穿小鞋了。他明里暗里给我使了这么多绊子,不也刁难他一回,实在可惜。”

“呃……”面前的二人看着沈十七情真意切的感慨,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

细雨潇潇,朦胧抚摸着琴弦,笼罩飞檐走兽。

“莫且听雨打酒盅,才道新容代旧颜。”正立在栏杆前赏雨,叶慕白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出声说话,“子清,喝酒吗?”

叶慕白转头,浅白绣淡青绿合欢花的衣袖被那人牵起,他也不着急往后缩。

“不了。饮酒伤身,你也别喝了。”他眉目舒展,丹凤眼上扬,整张脸素白干净,唇角弯起一个轻浅的弧度。

“为什么不嘛。”宋子成放软了声音,带着一些撒娇的腔调。可眼中狐狸般狡黠的光辉藏也藏不住。他晃了晃手中的酒壶,清酒碰撞着壶壁,叮咚的声音很快与雨打屋檐的响声交织在一起。

眼见叶慕白有些动摇了,他眼中更亮了,似藏着满天星辰。

“嗯……”叶慕白看着面前青年的笑面,半是无奈,半是觉得好笑,他终是妥协了,“好吧,好吧。那你别每次醉酒后就来钻我被窝,还脱我衣服……”说到这儿,他的芙蓉面上添上几许不正常的薄红。

“呃……”宋子成心虚地勾着一坛子酒,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圈,“我不是怕你热嘛……”

“好吧,好吧。”叶慕白扶额,温柔又宠溺地看着面前的青年,“都依你,不过少喝点。”

“嗯嗯。子清最好了,天上的神仙哥哥都不及子清半分好。”

叶慕白伸出玉笋般的手指,睫毛闪动,在宋子成的额头上弹了一下,不重不轻,他嗔怪着说道:“也不知道你这些甜言蜜语是哪学来的?说出来就跟不要钱一样。日后还不知道要把哪家小姑娘迷得神魂颠倒。”后半句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心中涌上几许落寞,他这样子的才子身边定然是不缺美人的,又怎会答应与自己相守一生呢?

“能哄子清高兴,自然说多少都值得。”宋子成的摩挲着指尖的合欢花,上面还带着点衣服主人的余温。他的脸上红晕如水般漫开,迅速渲染至耳根,如春泉荡漾,令人心动不止。

袖口处的合欢花栩栩如生,雪白与青色交织在一起,就似在绢帛上的工笔画,皆是朴素淡雅的色泽,未镶嵌一丝一缕的金线,也未绣入一分一毫的银丝,他全身上下未缀珠玉,宛若一轮明月,皎洁利落得胜似光华。

宋子成拉他在附近的一处桌旁坐下,不拘小节地翻起两只茶杯,一边为他添酒,一边问道:“你为什么不带玉佩或者扳指之类的装饰?我看沈决挺喜欢带的,你怎么不带?”宋子成专注地盯着叶慕白,像是要把他的轮廓、他的一颦一笑细致地描摹在心底。他望着他亲昵又虔诚,那一瞬间,片刻的恍惚,玉面公子就是他的观音菩萨,恰好途经红尘,顺手捞起了他。

“之前是因为穷。”叶慕白抬起了宋子成的手,“别倒了,酒都撒出来了。”无色的液体已经从杯中流出,汇聚在桌上,如一面小镜子。

“之后呢?”宋子成也不着急收回手,依然保持着为他倒酒的动作,身子前倾,只为凑近多贪看几分他的容颜。叶慕白含着笑,从宋子成手中接过酒壶,伸出手为他斟酒。

“后来,我发现世人皆愚钝。”酒满了茶杯七八分,他抬手,将半空的酒壶搁置在一边。“带了珠宝就分辨不清到底爱的是那人的钱财还是原原本本的那人。所以我便也不愿意带了,免得招来不和期许的欢心。”

他将一个茶盏推向宋子成,茶水微微随着他的动作漾起几许涟漪。他声音低沉好听,说道:“慢点喝。只许喝一杯。”

“嗯嗯。”他乖巧地接过茶杯,手指有意无意地蹭过叶慕白的骨节。

“我前些日子在院中发现几株草,煞是好看,感觉很好吃的样子。”宋子成从随身的荷包中掏出几片叶子。原本青绿的叶子已经变得有些蔫吧,枯黄的颜色显得萎靡。

那几片叶子躺在宽大的手掌中,那只大手掌内不带薄茧,纹路绵密。叶慕白早些年看的闲书也不乏修仙算命,他记得在一本书中所记载这种是有福之相,将来可平步青云。

“你哪摘的?”叶慕白看着他手中枯黄的叶子渐渐回过神来,看着莫名其妙有点眼熟,他眉心一跳,赶忙问道。

宋子成边咀嚼着那几片叶子,边回答:“灶房的墙角根摘的。之前我在金陵,这个时间常有。你要吗?”他举起茶杯,喝了口佳酿。

“呃……”叶慕白嘴角一抽,“你快吐出来吧。以后还是别乱摘灶房外的东西了,特别是墙脚根的。”

“为啥?”

“因为十七经常将药渣倒在墙角根。说不定那儿的植物也沾染了几分毒性。”他顿了顿,“不过还好他最近煮的是迷药,并且还做失败了。应该没多少毒性。吃进去了也没关系。”

“哦哦。”宋子成端起茶杯,将茶中的酒水一饮而尽。他正准备抬手又倒了一杯,叶慕白微蹙起眉头。

“子清……”杯子再次见了底,宋子成还准备去够叶慕白面前的茶杯。他面颊酡红,双眼迷离。

“别喝了。”叶慕白拿起茶杯,丹凤眼中略含着责备,“酒烈伤身。”

“不嘛……”宋子成依旧不依不挠着。

“不行!”叶慕白一饮而尽。喝得有点太着急仓促了,他被酒水呛了,转过头不停地咳嗽起来,眼尾像是揉了胭脂,绯红色的仲春桃花。

宋子成忙起身,为他顺着气。

“多谢。”咳嗽声渐渐停了,叶慕白的眼角有细微的泪花。宋子成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无名邪火,他差点忍不住想伸出舌头,舔试去玉面公子脸上的水珠。不过只是凑近了几分,他又忍住了,他着实因心中的想法而骇了一跳,若是这样吓着他怎么办?

雨打屋檐,淅淅沥沥地减小了。

“子清……”宋子成把玩着茶杯,流转着杯中的水珠。“以后能不能只让我一个人叫你哥哥?”

叶慕白愣了一下,看着面前如戏子般标志的一张俊脸,不光脸上红得滚烫,甚至连耳朵都是泛着赤色。

“你醉了。”叶慕白无奈地伸出手,抚摸了一把他乌黑的头发。

宋子成顺势抓过他的手,放在脸上紧贴着。

叶慕白浑身一僵,耳垂红得像是能滴出血来,他也不着急缩回手,感受着指尖滚烫炽热的温度以及自己快得惊人的心跳。

“没有,我没醉。”宋子成双眼迷离,偏生还装出一副清醒的镇定从容。

“我只是听别人叫你哥哥我会吃醋……”他的声音越来越小,鼻音越来越重,莫名听上去有些委屈。

“我从小看着他长大。他不叫我哥哥,难不成叫我叔叔?”叶慕白好笑地反问,他挑眉,一双丹凤眼中藏着无数的柔情与风流,却只独独对面前的青年舒展开。

宋子成倒在桌上,也不搭理他,只是依然支着手。

过了一会儿,他呓语般地说道:“子清,你想不想听我唱戏?我小时候经常偷跑出去听戏……”

叶慕白凑近,仔细地听着下文,素白色的衣袖铺在石桌面上,合欢花徐徐绽放。

过了好半晌,他才含糊不清地半唱半念道:“竟是他乡遇故知,叹一句久别重逢,成一段金玉良缘……”

作者有话说:

亲爱的朋友们,马上要开学了,和你们聊一个比较扫兴的话题:请问你们的暑假作业写完了嘛。(哈哈哈哈,我先不厚道地笑了,因为我7月二十几号就写完了,哈哈哈,好爽。)不过你们现在补起来还来得及,加油!

我忽然觉得我前面自称“烟烟”有点造作,有点不符合我的性格,所以你们还是叫我“院长”吧(精神病院院长),挺符合我的性格的。

这一章节我已经尽量显得自己有文化了,我已经发挥了我全部且为数不多的文化水平了。编的诗词可能有些蹩脚。大家多多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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