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时候已经不再是个有钱的少爷了,他家破了产,偌大一个公司成了一个商业废墟,而他从云端跌入尘泥。他那时候,贫困、潦倒、负债累累。他说,他好像走到了绝路,那天正好下雨,天灰蒙蒙的,像是支撑不住了要瘫倒下来,他特别想死。”
“所以在死前回忆这一生,想起了纸醉金迷的往事,想起了鲜衣怒马的少年时。他想起了那个白月光似的爱人,于是想在结束生命前见她最后一面。”
宋黎想,多么浪漫而伟大的爱情。人会因年少不可得之事而困顿终生,而江宴之此生郁郁不得的并非是少年时灯红酒绿的过往,而是困在其中不可再度触摸的爱人。
“但我母亲很早就死了,所以他只见到了我。”
“我的生父大概是个赌徒,是那种头脑被酒精泡的发热,然后上了赌桌赌得千金散尽的赌徒,”宋黎平静到近乎压抑的说道,“那时候我还很小,只记得有一次他对着我母亲又踢又打,说她只会画画,画出来的东西又不值钱,不值钱的东西有什么用?不够他去赌的。在懂事后我便没再见过他了,只是跟着我母亲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的躲,但那个恶鬼依然阴魂不散的找上了门来,我母亲只好变卖掉她的作品去堵一个无止境的窟窿——她堵不上时,她就死了。”
“我恨他,”宋黎终于露出了憎恶的神色,“这种人,怎么配为人父、为人夫的?!”
裴缇垂下来眼眸,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背。
“见笑了。”宋黎平复了一下情绪,继续道,“江宴之找到我时我读高三,高考的冲刺阶段,那天晚上我正好从酒吧里出来,被人堵在了巷子里,然后江宴之出现了,他把那群不良少年赶跑了。”
初一那年她母亲逝世,因为惧怕她的赌鬼父亲找上门,没有一个亲戚敢收留她。后来是一位房东太太好心,留她在房子里住了一阵。因为工作岗位不收未成年人,她只能装成一副成熟的样子去黑酒吧里做侍应生以此来获得微薄的生活费。
遇到江宴之那时生活其实已经好了很多,起码有了相对安全的住所和养活自己的成本。
那天,算是一场意外。
夜幕黑下来时,酒吧换了一支乐队上台,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卡洛士”。气氛一下子便被这个名字点燃,台下人叫的喧嚣,男人女人都在大喊着乐队的名字。宋黎给一桌客人送完酒,回过头来意外的发现台上唱歌的那个主唱是她初中暑假时认识的一个哥哥。
在游乐场打工时认识的,当时的他也是在唱歌,层层的人群里,他的嗓音温润而干净。休息的时候他和宋黎坐在一起,两人有时会聊聊天,谈到理想时他说自己想建个乐队,最好很火,火到能全世界巡演。
所以在酒吧里看到他时宋黎意外有些感慨,当时遥不可及的梦原来是可以近在咫尺的,当时她怎么说来着?她思索着好半天没想起来,抬眼正好对上了台上主唱的眼睛——他认出她来了。
于是旧友相见,宋黎请他喝了杯酒,问要不要抽烟?
不了,他说,要保护嗓子。
宋黎笑了笑,自己点了那根没给出去的烟。
他们聊乐队,聊生活,又不可遏制的聊到了理想。最后天色真的很晚了,男生说,你家在哪里?一个人回去,能不能行?
行,当然行。
这条夜路她走过上百上千遍,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哪里拐弯哪里直走。
但那天被酒吧的混混堵了。
起因非常好笑。
因为刚才那个主唱声音很好听、人很优秀,关键是长得好看,被混混的女朋友喜欢上了,但是他刚刚和宋黎聊天,两个人又都十分开怀。所以想让他们来打她,让她离那个男生远一点。
宋黎嘴里都是烟的味道,这会舌尖顶了顶后槽牙,心想着我何德何能。
解释是解释不清楚的,以一敌三也十分困难,她正想着要不要趁现在快点跑——反正这一带圈圈绕绕,甩掉他们也不难。
她还未曾付诸行动,便被一声清冷的男声打断:“110么?这里有人准备打架。”
“讯街后巷——三个男生围着一个小姑娘……”宋黎下意识的朝那个声音忘去——太黑了,看不清那男人的样貌,只能逆着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勾勒出他清俊的侧颜,烟头在他的手指尖闪烁,发出猩红色的光点,男人的声音不徐不疾,像是在谈论今天天气如何。
一个小混混凶狠的走上前去:“少吓人了,报个屁警,老子还会被你骗!”
男人没说话,耸了耸肩,扬手给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110,正在通话中。
“你……”那小混混明显一愣,转头跟边上的人挥手,“走,今天先饶了她!”
男人轻笑:“警察,听见了吗?最近这块治安要勤些。”
“你!”小混混气结的跑了。
男人对着电话那头解释了一声,然后一步一步向宋黎走来。
那是后来的江宴之。
他已经不再穿黑色的毛毡大衣了,裹在外面的是一身灰黑的旧夹克,像是洗去了浮华,褪去了少年声色犬马的外衣,在尘世中摸爬滚打,沉淀出最粗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