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男女主角互通感情后,总爱写给对方看小时候的相册的情节,我们家没有拍照的习惯,顶天留了张我三个月大时的全家福,剩下的就只有毕业相册,薄薄一本本,翻遍了也只能找出几张合影,我站在队伍边缘,从小到大都是一副没睡醒的表情。
许是如此,我才不爱看主角的故事,梁上的影卫也没有照片吧,拍她与拍一团黑雾有什么区别,但她不也照样被我看到了。
我感叹室友的能量,下了班还有精力去聚餐,出门不忘化妆,把日子填充得丰富多彩。
小时候和朋友一起看电视,她们也是这样扯着床单激情地扮演大侠。
她说只是不想下班面对空落落的房子,冷清没有人气。
读书时我们一起追过一部台剧,其中一单元讲了一个社畜,他家里人早早离世了,只剩他一个人,他下班后也不回家,而是去到桥洞下和流浪汉待在一起。
室友哭得抽了半包纸,警惕着不要过上这样的生活。
我和前任分享过这个剧情。
她评价道,“你一点也不适合讲故事,我如果看到简介这样写,立刻就会关掉。”
我换了个说法,“它是一个有关孤独的故事,讲述人在社会中遭受了难以忍受的孤立与寂寥,从而去追求社会关系。”
“你当这是做语文阅读题呢。”她笑了好久,“我自己看吧。”
室友分享完生活,看向了我,生活与影视的区别或许就在于此,主角并不在意阴影里的人,但我的朋友会在意。
我能和Lora聊摸黑回家的快乐,能在日记里细致描绘我的书桌,却没法珍重地把它们拉到天光下和人介绍,此时就连Lora也闭了声,怎么喊也不出来。
啊…我干巴巴地说,我每天就睡觉。
她如今妆容精致、举止有度,和当初灰头土脸的稚嫩学生有了天壤之别,倒是如今眼里冒出的无语有了几分过去的影子。
“我就知道。”她说,“我怎么一点也不意外。”
我们拥抱告别,临走时,她问,“你和Lora怎么样了。”
骤然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个名字,我恍惚了好一阵,我想说她很好,在我心里,虽然这时依旧装作哑巴。好在理性控制了我,不至于让我将这些疯话说出口,我知道她是在问另一个人。
“分了。”我说。
我们相识在平平无奇的高中校园,没有值得一道的过往,只是一起待久了,她教我语文,我教她数学,放学后一起去吃饭,她不吃胡萝卜,我不挑食,我们不在一个宿舍,夜晚在门前分别,大学不在一所学校,报道前在地铁分别,工作后不在一座城市,周末在太阳升起前分别。
她说得对,我不擅长讲故事,她辅导了我三年的语文,我高考也还是入学时那个分数,而我陪她做了三年的习题,她数学也没能及格。
我没法将我们写成精彩的故事,或许也没能在她身上留下属于我的痕迹,分开那天,我去到她的城市,她说就不见了吧,要赶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