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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多情种11

伪历史观影体你不要造谣啊

四周寂静无声,众人无言的看着水镜中得画面。

一群奶狗大的孩子,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终日混迹街头偷盗为生。五岁的总角小儿,满口都是污言秽语,蹲在街边看着生父将生母绑在街头供人奸淫。还没书案高的小孩,眨巴着清亮的眼睛,为了一口肉将自己送到虎狼之口。

他们就看着那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肚子好似十月怀胎,穿着丝绢,剑上刻着清河崔氏家徽,用那双油腻的手下流的揉捏女孩的腰臀,泛着油光的嘴亲上女孩稚嫩的脸。

砰——

三寸厚的黑檀案板被一拳砸碎,聂明玦阴沉的目光刀剑般落在清河崔氏宗主崔狩身上,强大的威压山一般朝崔狩压去。

崔狩一惊,细密的汗珠涌现额头,周围一圈崔家弟子膝盖一软,列作席上的东倒西歪,侍立一旁的普通跪地,只有少数几人勉强跪坐原地,不至于失礼。

“崔苇何在?”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听在崔家弟子耳中恍若催命之符。

崔狩忙道:“赤锋尊,此人是我远房堂弟的孙儿,因天资平庸,不慎起眼,未在清河有名。四年前及冠后就离家游历,现今也不知在何处,我这就将人捉回,家规处置。”

聂明玦冷道:“如此龌龊卑劣之辈,怎堪为人?”

崔狩连连称是,当即叫弟子找来崔苇的父兄,叫他们传讯崔苇,速速前来岐山不夜天城。

当下世家之中,以豢养娈童美婢为尚,引为风雅之事。世家之中,除却家规森严的姑苏蓝氏,其余世家弟子,呼朋唤婢,不谈房中美妾,就是家中蓄养的歌姬也不乏总角稚童。宴酣之时,交杯换盏,叫小童前来斟逗乐,一夜良宵也是司空见惯。

便是以家规清正闻名的姑苏蓝氏,豢养待客的歌姬中亦有不到豆蔻之年的女儿。

崔苇所做所为,但对夏如歌所行之事,双方你情我愿,甚至是夏如歌勾引在前,崔苇不过顺水推舟,来者不拒,于情于理,并不悖礼,实在算不上问题。唯一令人诟病的,也不过是仗势欺人,身为世家弟子,却不顾体面,勒索钱财。但也不过一座小城的赌窟,最后也是双方和解,定下协议,皆大欢喜,没什么可说的。

奈何,水镜展示出来的画面太过触目惊心。两个一样大小的孩童,同样的精致可爱,一样的弱小可怜,一日所得却半数交到七尺壮汉手中,连口饱饭都难得。一大一小,一强一弱,其展现出来的东西就不是以理能论。

兄妹二人相互辱骂攻歼,可任谁都看得出来,她们相依为命,彼此是世界上最亲密的姊妹。小小的孩子背着另一个和他身形相当的孩子,赤着脚走在黄土上,坚硬粗糙的石头将脚趾磨出血,一步一个血印。

各自将钱藏好,小心思让人发笑。

无论是哥哥给妹妹买一整只烤鸡,自己吃妹妹剩下的骨头,还是回到那个还不如马厩的家,母亲不着寸缕生死不明的躺在草堆上,都让人从心底发酸,发涩。聚集的悲伤沉闷需要发泄,而被人所知的崔家弟子自然就成了宣泄口。

魏无羡头一次看见狗没有躲在江澄身后。他沉默的看着水镜,常含笑意的凤眸沉寂微凉。他四岁父母双亡,在街头流落五年才被江叔叔带回莲花坞。那五年,比起水镜上的夏如歌夏如卿兄妹相依为命,他更是孤苦无依,朝不保夕。

赵大狗这样的地头蛇他遇到很多,甚至都不是头头,只是狗腿子。街上每一寸土地,每一个角落,哪怕是下水沟都是有主的。没有拜码头,就是乞讨都不允许,破屋都没的睡,翻垃圾都得挨揍。

他不会偷,也没人教他。只能夜里挨家找没关严实的人家,没堵上的狗洞,好攀爬的院墙,找点粟米糠皮。掏鸟蛋、捉虫子、套老鼠、啃野菜,他都做过。

冬日里,实在找不着吃的,老鼠虫子野菜都没了,他才会跑到街上,跟其他的乞丐抢地盘,抢破屋,跟人、跟狗、跟猫,为了一堆垃圾大打出手,为了半个窝头打得你死我活。啃剩下的骨头都是难得的佳肴。

只有真正饿过的人才会知道,在生存面前,一切体面道德都是虚无。

他以为他忘了,十几年来的高榻软枕、锦衣玉食,一掷千金成了日常,骰子一抛就是黄金百两,却只是他的日常。云梦灭门前,他的生活比江澄更逍遥自在,出入前呼后拥,举剑风起云涌,宴会笑谈风声,他像一个真正的世家公子,才华横溢,无忧无虑。

幼时的苦难遥远的仿佛前世。

当水镜放出夏如歌的幼年,尘封的记忆渐渐涌出。他其实没有忘记,只是刻意的不去想。他必须忘记那些屈辱的、痛苦的、惊惧的、窒息的、绝望的画面,才能好好的安稳的生活,童年的噩梦在刻意的遗忘中只剩下对狗的恐惧。

安静中,渐渐有人悄声。

“按照夏如歌所说,那个时候夷陵老祖死而复生,敛芳尊倒台,敛芳尊派系被清算。那时候,至少是十七年后。”

“看夏如歌她娘的样貌,也就二十出头,也就是说,夏如歌他娘现在要是出生了,也才几岁。”

“这就好办了,一切都还没有发生。”那人看眼兰陵金氏的方向,“依照金宗主如今的模样,夏如歌他娘到底能不能出生还难说。”

“乌家是哪家?跟兰陵金氏是姻亲,怎么从没听过?”

“怕是嫁了女儿给金家的旁系弟子,厚着脸皮攀上了关系。”

“也可能是娶了金家哪个旁支的女儿。”

“武城就在故城边上,只二百里距离,御剑一个时辰不到。怎么会那么危险,一到夜里就有邪祟吃人,柳家不管吗?”

“柳家不管,清河聂氏也不管吗?虽说十七年后赤锋尊作古多年,但聂二公子不是有抱朴君的美名吗?又联姻了那么多家族,连北狄都是他的女婿姻亲。妖邪都在清河旁近作祟了,也不派人夜猎,真是费解。”

【我猜我娘以前一定是高门贵女,就是坐在楼上什么都不用做,有一群人伺候的小姐,每天要做的就是读读书,写写字,绣绣花,去花园赏花,和其她小姐游园宴会。我是怎么知道的呢?

因为娘总是会在夜里抱着夏如卿,说他是我们的希望。等长大,功成名就,我们就能继续过上好日子,就能躺在柔软的榻上,盖着云朵一样绵软的锦被,有无数美丽温柔的侍女伺候,叫她夫人,叫我小姐,吃不尽的美酒佳肴,喝带有香味的清水。

所以,夏如卿一定要好好读书,要善良,要正直,要勇敢,要强大,等他长大了,就可以去故城,去清河,去兰陵,投入大家族门下,带我们过上好日子。

所以,我一定要温柔,要美丽,要善良,要贤惠,要文雅,要和顺,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家小姐,才能找到一个如意郎君。

善良的人是好人,好人才会有好报。

娘说出这一句话时,我正在给她上药。她刚被爹打了一顿,脸肿的眼睛都睁不开,鼻子还在流血。药是我和夏如卿从小药坊,说夏如卿给大夫背箱指路,大夫给的报酬。

娘说出这句话时,我和夏如卿对视一眼,难得意见相同在心里发誓,这辈子决不能做好人。

娘一直用她对我的要求要求着她自己,用更严苛的要求约束夏如卿。坐一定要双腿并拢,腰背挺直,夏如卿要昂首挺胸,不卑不亢,我要低头垂眼,姿态柔美,嘴巴闭紧,不要说话。

娘说,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刻就是她安静的时候。

她对我们要求颇多,自然不会允许我们偷鸡摸狗,小偷小摸,哪怕是为了填饱肚子。若我们将偷来的或讨来的食物放到她面前,她会生气,说什么君子不吃什么揭示,小人什么什么的,我记不清了。反正大体意思就是哪怕饿死,她也不吃讨来的东西,她不吃也不许我们吃。

所有,我们偷了什么东西也不敢带回去,只敢逮老鼠、掏鸟窝、捉虫子、捞鱼,几个零散的铜板,说给人抄信,洗衣服换的。不过,每次带回去给娘的几个铜板,要么被爹抢走去喝酒赌钱,要被娘主动给爹出去喝酒赌钱,几次后,我和夏如卿就都不会把钱带回去了。吃的也要吃干净才回去。

在我看来,娘真的很奇怪,她对我对夏如卿对自己要求这么多,可对爹却一点要求都没有。不管爹怎么对她,她从来没有骂过爹,从来没反抗过爹,哪怕爹每次打她都是往死里打,喝酒了打她,没酒喝了打她,赌输了打她,没钱了打她,娘给了他钱还打她,骂她把钱藏起来不给他用不打不行,把她卖给别人,她也不生气,就是哭,自己一个人伤心。

然后继续伺候爹。

这个家,爹回来是不用动的,他只需要躺着。娘会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把爹伺候的舒舒服服。端饭、洗脚、擦脸、穿衣、捶背,他要出门,娘会温柔带笑的叮嘱他万事小心,注意身体,别和人打架。爹嫌弃娘啰嗦,总没好气没好脸色,娘却从来不生气,从来都是这样。

王小二说戚家的奴才伺候主子都没我娘伺候我爹周到。

娘说,这叫妇道。

女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是天理。一个好女人,就是要忠心她的丈夫,只有忠心丈夫,女人才能得到幸福。

我默默发誓,我绝对不要做好女人。夏如卿也跟我说,不要做好女人,不要做好人,好女人比妓女还可怜。

头一次觉得夏如卿的话这么有道理。

然后夏如卿就盯着我认字,娘怎么教他,他就怎么教我什么。

我不想写字,我看见那些弯弯绕绕就头晕。

然后,夏如卿就讽刺我:“你想一辈子都做个可怜虫吗?像娘这样的可怜虫。”

我说:“娘认这么多字,读这么多书,还会写诗,不也这么可怜?读书有什么用?”

夏如卿说:“娘可怜是因为她是个好人,你又不是好人,想这么多做什么?你看那些大家小姐,哪个不识字?戚家小姐就是才女,想打谁打谁。”

我翻了个白眼,道:“那时因为她有个好爹,关认字什么事?”

夏如卿道:“戚家公子也有个好爹,跟戚家小姐同一个爹,不就因为不认字不会说话得罪了大人物被杀了吗?可见,读书是很重要的。”

我还想反驳,奈何,他字认得比我多,从娘那学来的典故也多,我没能吵过,加上他力气也比我大,打架比我厉害,只能被他压着认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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