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背着一个袋子(也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让汤姆看袋子里的东西。
我盯着两个男孩愣了一会儿。
该死,这个不去上学的男孩成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真恨自己是个害羞的家伙,不敢跑过去与他们搭话。
不能在这里久等,再不去上学就迟到了。我几个箭步冲回同学之中,又走到了贝姬的旁边。“哎呀,汤姆现在在和谁说话呀?”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了句。
“那是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 Finn),村里的流浪儿。称他为哈克(Huck)就好了。”有好心的同学向我介绍。
Huckleberry?这是蓝紫色的美洲越橘呀。好美的名字。
“他是村里那个酒鬼的儿子——不过酒鬼已经有将近一年没有回来看他了。”另一个同学补充道。
“那么他的母亲呢?母亲总会照顾他吧。”贝姬也参与进了谈话。
“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
这话让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接。
此时,一个男孩却接过了话茬儿:“啊,你不觉得他很逍遥自在吗?”
“怎么说?”
于是男孩们就叽叽喳喳地,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起了他的好处:
“呃……啊?”贝姬眉头一皱。
我虽然从这些男孩的话中听出点道理来,但是过一会儿就感到不对劲了。
“哎?你们觉得他活得舒服?你们嫌好日子过惯了,是吧?”我问他们,“如果你摊上有像他一样的父母,你或许也会有这样的日子,但是你绝对笑不出来。”
“也对,他爸喝完酒后就知道发酒疯。”男孩们似乎找着了新话题,又开始讲起了他爸喝醉酒后的光辉事迹,说那家伙喝醉了什么都不在乎,谁都打,有时候还做出一些滑稽举动——喝醉后睡在房顶上,结果从上面滚下来,摔断了一条胳膊。
活该。
我于心里暗暗庆幸,这个酒鬼现在已不在此地,无法作妖——只愿他永远不再回来。
等那些男孩说完了,我又接着问:“以及,那个叫哈克贝利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温饱问题和住所是很成问题的吧。哼,你们倒是好哦,难过了可以回家被家人接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可以保证每天都可以睡在床上,却觉得他的生活有意思。真是好日子过惯了。”
“你是在嫉妒他吗?才如此说话。”一个男孩回敬我。
我靠,我不想理他们了。
又走了一会儿,我们看到了一栋孤零零的小木板房子——这就是这里的学校了。
这里的日程和我之前的学校差不多。进教室后,我们向老师多宾斯先生问好,老师向同学介绍了一番我和贝姬,然后就各自落座了。
我坐在贝姬的后面,这样我就可以玩她那两条漂亮的金色长辫子了。我的左边坐着一个开朗的姑娘,她说她叫艾米·劳伦斯。贝姬的左边则正好是个空位置。
旁白……
接下来就是早读。
早读真是一项浪费生命的活动。我拿着课本小声地读着,几乎要睡着了,而老师也坐在太师椅上打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