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化验室管理制度1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行业规章制度及标准,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规范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企业质量全面工作,该领导必须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公司设专制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管理日常工作,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负责人,主抓质量管理日常事务。
二、基酒车间质量目标:基酒生产车间,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操作流程,生产出优质达标的基础酒,为此,必须认真作好以下环节工作:
1、原燃材料的购进: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不合格的原燃材料坚决不能进仓;
2、生产配料环节:必须按公司规定的配料控制点(即配料比例)产出高产优质的基础酒;
3、生产发酵环节: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的密封等重要环节。
三、贮存环节:公司的基础酒必须达到贮存时间,没有达到贮存时间的.,严禁调入勾兑车间勾兑,贮存时间要求在基础酒产出入库时3年以上。
四、勾兑环节:勾兑加浆时,必须加入已交货的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勾兑达所需要酒精度后进行化检测,化验不合格的,继续进行净化、勾调,至化验合格标准,然后进行储存,等待再过滤后罐装。
五、包装环节:应按以下目标进行:
1、洗瓶:酒瓶的损耗率为
2%以下,酒瓶的洗净率为98%;
2、灌装:检验员必须在流水线上逐一进行感官(目视)检验,每隔二十分钟随机抽取一瓶进行计量检测,所抽验产品必须达到计量标准;
3、在批次成件酒中,随机抽取六件,每件抽取一瓶,共六瓶,总量不少于
300ML
4、包装成件入库前,化验员进行抽取化验,抽取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抽取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5、出厂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项产品记录,出厂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化验室管理制度2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编写全面、实用的操作手册,供员工参考和执行。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他们理解和掌握相关要求。
3.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收集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5. 持续改进:根据新的科研进展和技术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先进性和适应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化验室检验管理制度将得以有效执行,为实验室的高效、安全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化验室管理制度3
一、文件、资料及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二、从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文件、资料,要送总经理及相关人员阅读,涉及需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读阅后专管人员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三、公司内部制发、出台的文件,要及时送达有关部门,同时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四、对公司的各种原始记录,进行搜集、归档,以便今后查阅对比。
五、各种文件,资料收存归档时,要分类别,目录清楚,便于查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六、若因需要查阅和提取文件、资料,要先经业务部经理同意,查阅和提取要进行登记,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提取的`文件,资料要近期归还,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
化验室管理制度4
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 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 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 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 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6.1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 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7.1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 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 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化验室管理制度5
1、化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用水、用电、用气、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学事故等具体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其执行情况。
2、化验室分析严格按规范及指导书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与安全防护制度,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行政管理员负责按工作需要、岗位的特点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化验室应配备安全防护常用品和急救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做针对性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4、行政管理远负责各化验室配备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
5、化验室药品管理员负责化学试剂的`储藏和保管,严格执行剧毒标准物质的申领手续。
6、化验室人员须进行安全防护和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化验室安全操作,危险品、剧毒品的使用、保管规定、野外采样的自我保护,消防知识,危险工种等安全防护知识;
2)新进中心的检测人员或换岗人员上岗前由化验室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化验室管理制度6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化验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1.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化验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写上“作废”字样。
1.8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原始化验数据。
4.化验数据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5.对于没有工作单及上级领导签字的样品的检验,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
2、化验次数:原则上每份样品至少化验两次,特殊情况待定。
3、每批样品的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4、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务必保持原数据清晰可辨;
6、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7、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8、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和日期;
9、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10、做好当日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1、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须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分析天平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调整。
2、被称量物质质量绝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一定要使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和砝码。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被称物质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室温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称量。
5、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过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台天平和砝码。
7、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并要定期进行校验,以保持其精度。
8、分析天平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二)银、镍器皿
1、银器皿
(1)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以不超过750C为宜。
(2)刚从高温炉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3)应用过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熔融,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4)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熔融
(5)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2、镍坩埚
镍坩埚中宜使用碱性熔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熔融,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三)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1、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2、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应尽量远离热源。
3、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
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方向是否正确。
4、电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5、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禁止熔融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熔融,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熔融物沾污。
7、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温度校对
8、高温炉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四)胶砂搅拌机
1、每月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当间隙超过1.5±0.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的。
2、要经常保持油箱内油量,定期换油,保持润滑油的清洁。
3、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4、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5、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五)胶砂振动台
1、每月应检查振动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启动后振动台来回移动位置。
2、每季度检查台面振幅有无变化,并做好记录,当振幅超过0.75±0.02 mm时,要检查振动部分总质量(包括电动机、台面、卡具、拉杆)、试模以及各个振动子质量的变化,并调整振幅到所规定的范围。
(六)净浆搅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搅拌叶片与锅底、锅壁的间隙(可用塞尺检查),不应超过2±1 mm。
2、经常不定时用秒表抽查搅拌机和一次的自动控制程序是否准确。
3、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片擦拭干净。
4、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七)压力试验机
1、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进回程差不得超过1.5%,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2、压力机用油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的要求。
3、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上漏油、溢油等情况。
4、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5、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度40±0。lmm,宽度不小于40mm、厚度大于1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粗糙度应0.1~0.8之间
6、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保护罩。
(八)电动抗折试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使用中不得超过土2%。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大于1.0%,灵敏度≥l%。
2、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3、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4、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5、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九)0.080mm标准筛
1、使用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土0.5%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土0.1%~土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出土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用标准粉检定时,新筛修正系数C应在0、85~1、05范围内,使用中的筛子修正系数C应在0.5~1.5范围内,否则应更换新筛。
2、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3、实验筛修正系数的测定方法
筛子的修正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0.08mm标准筛为基准,被修正筛与该标准筛对比。另一种是用一个已知0.08m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标准粉作为标准样(中国建材院水泥所可提供),按细度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实验筛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C=Fn/Ft,式中C—实验筛修正系数。
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量,Ft—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量,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下式计算,Fc=C*F,式中Fc—水泥试样修正后的筛余量,C—实验筛修正系数,F—水泥试样修正前的筛余量。
实验筛的修正系数不在0.85~1.15的范围内,说明该筛差值较大,应更换新筛,再进行对比求出修正系数。
做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化验室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室基础设施
1、有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80m2(不包括辅助性设施,如库房等)。实验台等设施应符合要求。
2、实验室布局合理,应具有分析室、仪器室、样品室、药品库等。有单独的加热、消化场所。
3、水、电及其他必要的能源设施齐全。具有防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
4、实验室采光良好,具有通风设施。周围没有震动、噪音、粉尘、磁物等不良因素影响。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
1、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人事任命文件。
2、实验室应配备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一般情况,由主管行政领导任主任,副主任由土肥站站长兼任,并有明确分工。
3、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熟悉本专业技术知识,掌握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小实验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可由一人兼任)
4、有组织机构框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分工。
5、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测人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检测员证》。检测人员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得低于20%。(一级土肥实验室至少有3名以上检测人员,二级土肥实验室至少有2名以上检测人员)
6、人员培训、考核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仪器使用与管理,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及管理。
7、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8、建立技术人员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工作简历、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培训证书等。
三、仪器设备
1、配备与所承担的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其性能良好,运转正常,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2、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校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证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3、仪器设备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置于操作台附近,便于参照使用。每次使用都应记录,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记载仪器运行情况;每次维修都要有记录。
4、精密仪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应单独放置,避免其他干扰。仪器室,应有避光、控温、防湿措施。
5、仪器设备设专人管理,并能定期检查、保养。
6、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每台(件)仪器应单独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定货合同、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使用记录、维修记录、检定证书等相关内容。
7、检测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原理、注意事项。使用原子吸收、火焰光度计、分光光度计、酸度计、天平等仪器,须经考核合格,持有《仪器使用上岗证》。
四、检测工作
1、所承担检测项目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必须收集齐全。并有专人管理,负责标准、技术规范的收集和更新。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定检测工作流程,使检测工作和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不得使用非标准的方法。(若采用非标准的方法,必须经严格的审批)
4、原始记录必须有一定的格式,并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检测项目、执行标准、所用仪器设备、实验条件、检测数据、计算公式、检测日期、检测人、审核人等。
5、检测结果须形成检验报告,有一定的格式,并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送样(或受检)单位、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检验性质、送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数据及结论、检验报告发出日期、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检验专用章及公章等。
6、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应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一般为五年。
五、规章制度
1、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主任,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负责人,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样品管理人员等。
2、管理制度,包括:样品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原始记录管理,
3、检验报告管理,试剂及检测用品管理,标准物质管理,标准溶液管理,实验用水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实验室安全及卫生管理等。
4、工作制度,包括:产品抽样制度,样品检验及复验制度,保密制度,质量申述制度,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三废处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的制订、修改和检查制度等。
六、《质量管理手册》
《质量管理手册》是检测单位的灵魂所在,其全面、系统的反映了一个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检测能力、检测范围,是检测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是工作人员的行为指南。因此,必须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其编写原则和内容如下:
1、编写原则,必须体现公正性、先进性、科学性,力求全面准确,覆盖面广,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2、编写内容,
⑴单位名称、性质、服务宗旨,工作人员一览表,质量方针、目标,第三方公正性声明,质量保证措施;
⑵承担的检测项目、执行标准,质量保证体系框图,检测流程图;
⑶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名称、型号、精度、用途、使用人、保管人),仪器检定周期表;
⑷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⑸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其他工作用表格格式;
⑹其他相关内容。
化验室管理制度9
1. 制度制定:由实验室负责人和专业团队共同制定,确保制度全面覆盖实验室各项活动。
2. 培训与宣贯:定期组织全员培训,确保每个成员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4. 反馈与修订: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和完善制度。
5. 激励与惩罚:建立奖惩机制,对遵守制度的行为给予肯定,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警告或处罚。
6. 持续改进: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升实验室的`整体运营水平。
化验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有序的实验环境,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所有药品管理环节的操作手册,供实验人员参考执行。
2. 设立药品管理员: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执行。
3. 实施定期检查:定期对药品存储区域进行检查,确保环境条件适宜,药品无异常。
4. 强化培训:定期组织药品安全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实验人员报告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将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化验室药品管理体系,为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1、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守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
2、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严禁在化验室会客、聊天、喧哗、吸烟、吃零食。
3、化验室内的药品、仪器需做到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剧毒药品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
4、化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的地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检验中,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结束后,检验台面要及时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检验剩余样品应及时处理。检验使用过的酸碱液,应集中存放,经综合处理后排放。微生物检验的废弃物工器具,需经杀菌处理后,方可处理或清洗,受污染的有毒物品,按有关要求处理。
7、化验员上下班及检验前后。应检查水、电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使用。
8、化验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的清洁与保护状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化验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必须满足检测条件要求。
9、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监督与宣传,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1、化验室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化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检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3、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启用、配制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时,必须带胶皮手套,在通风橱内进行。
4、在进行加热、蒸馏等操作过程中,检验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若因故必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停止工作。
5、在检测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范操作规程,不得损毁检测仪器、器具和检测台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安全员和检测人员要经常检查电路和电器设备,防止因电线、器件老化或损坏而造成事故。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增设电源线路,随意移动电器。
7、试剂由专人管理,易燃、易爆试剂单独存放。剧毒试剂存放在保险柜内,双人双锁管理。注意防火、通风。
8、化验室不得大量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试剂及剧毒试剂。工作溶液,少量存放,应入柜加锁。
9、未经批准,与检验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检测工作区域。
10、与检测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检测室内。检测室的物品、试剂不得携带出室或转送他人。
11、检测工作区域内禁止进食、吸烟。
12、根据各个实验室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工作人员应懂得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
13、化验废弃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
14、化验室安全员,负责检测用品、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保管,负责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测人员离开实验室要检查、关闭水、电、门、窗,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离开。
15、化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16、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带班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
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
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
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
5、对于剧毒药品(Ag 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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