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食品安全服务,就是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主要任务的一种全方位服务。食品安全服务行业包括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物流等多个环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精选13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 “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xx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20xx〕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全面掌握和分析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风险预警提供依据。同时,评价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力,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一)了解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分析广西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广西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通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了解广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与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
二、监测内容
各地监测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计划安排的任务数量。
(一)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该项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共涉及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膨化食品、植物类海产品、食用油、饮料、熟制坚果与籽类、茶叶、豆及豆制品、面制品、果冻和调味品等15类食品,约55个检测项目。
1、常规监测:对15类食品进行55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7项、有机污染物5项、真菌毒素4项、农药残留24项、食品添加剂15种。监测样品具体种类和项目见附件1。
2、专项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21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禁用药物14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7项。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1。
3、放射性物质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4。
(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对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熟制米面制品、果蔬、婴幼儿食品等6类食品进行微生物和肝吸虫等1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2。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3。
三、监测方法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以下简称《理化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致病菌工作手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方法见《20xx~20xx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手册(试用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方法和要求见本方案附件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方法参照卫生部《核设施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卫办监督发〔20xx〕142号)和《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理化工作手册》、《致病菌工作手册》和《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监测任务分工
(一)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南宁市6个城区、贵港市3个城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设监测工作站,共计102个监测站,监测站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其中,自治区本级、14个市和宾阳、横县、大新、鹿寨、武宣、全州、岑溪、富川、博白、桂平、金城江、南丹、田阳、平果、德保、合浦、灵山、东兴18个县(市、区)计33个监测站的CDC为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余69个监测站的CDC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中9个城区(南宁市6个,贵港市3个)CDC仅负责本监测区域食品采样并送所属市级CDC或自治区CDC检测。
(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和诺如病毒检测由自治区CDC承担。
(三)承担20xx年度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自治区级腹泻病哨点医院监测、国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
五、监测结果报告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报送和管理监测结果。
(二)各监测机构CDC要按规定向自治区CDC报送监测数据,并定期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自治区CDC负责汇总全区监测数据,每月向自治区卫生厅报告。如发现问题或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自治区CDC应及时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送监测数据。除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并上报监测数据外,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20日之内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20xx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全年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自治区卫生厅。
(四)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的医疗机构,在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应当及时填写报告卡,组织院内会诊,并报告当地CDC,由当地CDC协助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在网络报告,同时将结果反馈医疗机构。
(五)各级CDC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事件的调查处置后,及时进行网络填报。
(六)自治区CDC(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应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厅报送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报送季度汇总分析报告。
(七)承担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哨点医院应当向当地CDC报送监测信息和待测标本(或检测结果);各相关CDC应按时向自治区CDC报送调查结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自治区CDC应按时将疾病负担调查数据由Epidata数据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八)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结果报告参见《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监测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六、质量控制
为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检验数据准确、可靠,各监测点实验室必须进行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包括人员、仪器、试剂要求等,具体按有关工作手册规定执行。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化检验
1.有标准物质的目标物检测首选带标检测,无标准物质的检测项目应采用加标回收进行质量控制,原则上频率不低于10%。
2.单一样品的检测必须做平行样,取均值报告结果。成批相同基体样品可取10-20%做平行测定,可参考工作手册中平行双样相对允差规定执行。
3.加强实验室内外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盲样测定、方法比对、重复测定或留样再测以及人员比对,积极参加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自治区CDC等机构组织的相关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发现异常或偏离结果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将结果报自治区CDC。
4.经检测为阳性或超标的检验样品,应尽量进行确证和复测,必要时将有关样品送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做进一步确证,同时妥善保存留样以备复检。
(二)食源性致病菌检测
1.检验方法与评价:各监测点实验室接收样品后,按工作手册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测,并对检出菌株进行鉴定,保存好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填写分离菌株信息登记表,及时上送自治区CDC微生物检验科复核,用于后续的食源性致病菌耐药监测和溯源分型分析。按照国家或国际相应食品安全限量标准进行评价。
2.检测试剂要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实验室统一使用指定的培养基和诊断试剂,由各CDC按下表1、表2的要求自行采购。
(三)自治区卫生厅适时对各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自治区CDC负责全区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 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根据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城学区“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具体整改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冼、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三)、甲醛燃油灶使用安全管理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甲醛燃油使用安全制度;
2、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甲醛燃油灶的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与燃油公司签订供销协议;
4、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三、整改方法步骤
(一)3月15日召开幼儿园园务会议,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3月16日至3月17日。按照要求,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地进行食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3月18日至7月15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园长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食药所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6
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居民饮食安全,特成立长青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重点检查任务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
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
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
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五、整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7
多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响应上级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指示精神,特制定我校此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1、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小卖部的经营行为,做到证照齐全。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我校食品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和主管领导持有有效《健康证》。
3、加强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出售等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我校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4、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5、加大对全体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家长及学生乘车安全意识。做到自觉不乘从超员、超速、“三无”、拖拉机、农用车等危险车辆上下学。
二、组织机构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我校成立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全体班子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校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导检查我校食品安全工作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此阶段,我校将及时召开三个会,即领导班子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全体学生会议。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制定我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目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主题班会、校信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在此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我校在食品安全工作和住宿生周假回家、周日返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好自查整改台帐和相关档案。
(三)全面动员、深入排查,提升安全、卫生水平。在此阶段,我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食堂、小卖部、学校大门口等关键部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整治。
(四)全面总结阶段。对全校整个阶段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总结。对表现好的处室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整改。
四、活动方式
1、召开会议。主要是在动员阶段、自查之后、全面深入、总结动员时,用来对上段工作的总结、对下段工作的布置。
2、全面排查。主要是在自查阶段、深入排查阶段。排查时,参与部门要做到深入仔细,不留死角,建立排查台帐。对制度方面、设施方面、人员方面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限期处理。
3、签订责任书。主要是在动员阶段、自查阶段,要求全体教职工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使责任明确。
4、板报、广播、校信通。主要是在宣传发动阶段对全体师生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温馨提示。
5、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主要是在宣传发动阶段在校门口附近,制造舆论、营造氛围。
6、其他方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灵活采取其他方式。但是,不论什么方式,都必须服务于实际工作需要。
总之,在食品安全和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活动中,我校一定要提高认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消除隐患,使食品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做出应的的积极的贡献。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8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特别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全乡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点,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整治,着重加强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词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强化种植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制度。加强对种植殖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苏红”、孔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污染监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帐制度。
(三)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实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师长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结农村、学校餐饮业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列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村、各单位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法律厂法规知识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泛发运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2月24日)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实施各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夺推进整洁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查证,情况属实,要坚决严厉打击。
(三)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整洁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已立案的案件要抓紧查办,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前期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回头看”,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监督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直协调产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
(二)依法办事,直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一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村、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式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如回制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各村对本村的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要加强督察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各村和牵连、头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9
为扎实推进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办发20xx30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加大检查和督导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点内容
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情况。联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销售“问题五毛零食”、仿冒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主要形式
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各班自查和学校督查的形式进行,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5月19日至31日)。各班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重点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要按照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结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规范改造阶段(6月至7月)。学校要针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彻底整改。
(三)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学生食品经营业户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耿幸福副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队活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学校认真总结分析目前学校饮食安全现状和管理情况。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0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标本兼治、全程监管、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县教育局、学区中心校、基层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坚持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程序为核心,强化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的监管,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全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推进全乡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安全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加强对学校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洁净安全;号召学生全体自己带水,严禁在校公用一个茶杯喝水。
2、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完善学生制度建设,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组织开展拒绝零食的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宣教工作。
5月底到6月初,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师生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方式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三无”、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养成不挑食、不偏食,不买、不吃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第二,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家长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生食品安全、人人重视学生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学生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第三,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安全课程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2、深入推进抚宁县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加强教育,认真履行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职责,不断改进和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措施与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
3、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6月10日开始,开展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对于学校门前、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卫生行为,排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会、班团队会、板报、橱窗、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力求做到宣传教育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3、严格考核,狠抓落实。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
4、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依照学校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1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国抽抽检任务、省级抽检任务(121批)由市局负责,我局负责协调配合,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二)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食用农产品全年抽检任务至少完成240批次,局食品科统筹安排全市抽检任务分配,各监管所负责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样对象。
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可根据销售和消费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具体抽检品种。
2.抽样时间和频次。
根据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农产品,全市每月至少抽检20个批次,2016年6月30日前不得少于140批,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3.抽样场所。
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4.承检机构。
由局食品科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省食药监局的要求遴选确定第三方承检机构。
(三)本级其他食品品种抽检任务。
食品科应结合本局实际,相应开展节令食品、应急、执法检验及风险监测工作,抽样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抽样单位。
二、数据报送
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上报省局“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再由省局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结果共享共用。抽检单位完成抽检后应先行将抽样信息通过系统上报,承检机构检验完毕并复核确认后,将检验结果上报系统。
三、核查处置
局食品科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应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并转办。各监管所应确定专人负责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食品科报送核查处置报表,食品科按照附件1的要求向市局报送核查处置信息。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并监督企业彻查原因,督促进行有效整改。
凡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局。
四、信息发布
本级抽检由食品科负责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信息内容按照省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监督抽检”专栏食品信息公布格式发布信息。每月汇总已在站公布的本级受检信息,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局稽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认真落实监督抽检责任,着力做好食用农产品的抽样工作,要根据统一安排,严禁推诿扯皮。
(二)细化工作要求。食品抽检工作由食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产品召回、复查整改、信息公布、月报统计以及数据利用等组成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不合格报告传递、核查处置(填报)等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
(四)强化督导考评。市局将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内容,重点考核任务完成率、问题发现率、核查处置率(系统填报率)、生产企业覆盖率、信息公布等工作。我局也将食品抽检工作纳入2016年对各单位重点考评内容。
六、工作纪律
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无故不处置、延迟处置不合格抽样报告。
七、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在3月底前将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稽查抽样、监督抽样计划、食品抽检相关工作人员名单报局食品科,以便统筹安排全年抽样工作。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改革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决定展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结合展开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持续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4.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6.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7.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
8.广泛展开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要求,即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1.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校园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格落实。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按照食品安全自查项目、内容和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即时复核整改效果。
2.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或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鼓励各区市实行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集中采购。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者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六常、4D、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
4.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即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即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推动学校安装使用校园食安系统。
5.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及职责、内容、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学校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定专人,督促食堂即时整改。
6.增强承包或委托经营、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理应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学校理应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堂管理服务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0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
(二)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从原料进货查验至食品分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7.科学防控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全面分析从原料采购至食品分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展开食品安全自查,即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认证。
8.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给商,倡导建立食品原料供给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确定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食品品质辨别水平的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增强对食品原料供给商的监督,即时撤换存有食品安全问题的供给商。
9.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从原料贮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环节的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10.全面推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积极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即时发现并纠正存有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11.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成品及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实行检验检测。充分使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2.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增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3.严惩重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即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强信用监管。即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14.建立和完善学校饮用水安全长效机制。学校要增强对饮用水安全性检测,有专人对饮用水设备定期实行安全卫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告并实行整改。各区市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展开学校饮用水安全结合检查;对采用自备井和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即时消除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
15.增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展开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增强食源性疾病监测,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广泛展开宣传,增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6.增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展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
17.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改进烹调方式,因地制宜向儿童、青少年提供符合其营养需求的食品,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避免提供高脂、高盐、高糖食品。
18.增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客观、公正展开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工作
各区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属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本辖区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扎实推动
根据本辖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展开突出问题治理,即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展开。
(三)巩固总结
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展开“回头看”,保证校园
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实效。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区市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展开一次结合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仍存有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注重度高、容忍度低,舆情燃点低、发酵快、影响大。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理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增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筹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争取政策支持
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支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增强部门配合
各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即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要即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卫生健康委。
20xx年7月15日前,各区市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部门要上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部署情况、具体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每年6月30日、12月1日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xx年12月1日前。报送3年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给对口部门。
食品服务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现局决定自xxxx年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落实“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农村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解决农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巩固去年农村销售环节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
一看证照。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二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建立。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建立并公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三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现场抽查x个品种,核查食品销售者是否留存供货商相关资质和采购票据(可为电子版),采购票据是否按规范装订。四看食品贮存。现场是否存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不符合温度控制要求贮存的食品(如酸奶)。五看农村市场肉品销售。现场查验“两证两章一报告”,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要坚决收缴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开展农村餐饮业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村小餐饮店的整治力度。监管人员要及时督促其增加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农村学校校长、家长陪餐、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农村餐饮、农村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不达标的要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是否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部门:餐饮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餐饮加工操作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把控食品原料来源,特别是进口冷链冷冻食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县总要求,该记录的记录,该上传的上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两超一非”等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责任部门:食品科、各基层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农村专利食品检查,检查专利标注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专利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x家农村食品示范经营店。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发展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要建立名册,每个行政村至少配齐x名协管员。
(七)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过期、“三无”、“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同时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假冒商标、认证、包装物及发布虚假广告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
(九)组织对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从业道德,恪守法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x年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按照方案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统一组织、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xxxx年xx月)。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好的经验总结上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基层分所和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追性,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管理,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案件要按照一事一报、一案一报的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基层所于每月xx日前向县局食品科报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xxxx年xx月xx前向食品科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整治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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