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厂管理制度1
1、水厂必需支配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需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需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留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觉异样状况,应刚好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需刚好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常应留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5、水厂管理人员必需驾驭各种基本学问和技术。
水厂管理制度2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楚,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限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精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需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依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安排方案,探讨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赐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进步行统计后赐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来回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根据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扬报道工作依据实际完成状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与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果的,水厂依据实际状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水厂管理制度3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准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根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水厂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
3、中层部门(各科室、车间、分厂等)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4、班组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5、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对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建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应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2、合理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3、认真落实安全工程、隐患整改、劳动防护、应急救援、安全培训、职工保险、安全奖励、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投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
4、积极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确保安全投入的资金来源,5、强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定期总结安全投入的执行情况,强化改进措施。
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3、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4、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5、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6、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7、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8、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特种设备,一般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每月检查一次。
5、严禁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6、灭火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
五、具有较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甲、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在接触毒物、有窒息性气体或射线等易造成严重中毒或严重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高压、高频带电设备或超过规定的磁场强度、电场强度标准,易于触电或会造成严重伤害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发生飞溅金属或氧化铁皮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铸造车间熔炼和浇铸高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外露的高速运转或移动设备的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在使用有毒或易燃、易爆气体的设备或管道时,对于危险性较的,必须对生产的物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进行标识,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六、重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暴经营标志。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重危险源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完备良好状态。
3、存在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取防保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取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4、易燃、易爆场所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危险区域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域装设电热设备。
5、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6、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痞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暴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7、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低于下限2倍。
9、从事相应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安全知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一次。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相关车间、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3、各单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4、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5、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配发到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9、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确定职业危害作业点,并进行申报、检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2、对具有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3、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周期和项目,组织在岗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进行体检,依据体检结果和处理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和治疗。同时,对相关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认真做好职工健康监护及预防。对解除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发放保健费用,落实其他相关的防护措施。
5、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向职工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职工进一步掌握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有害因素防治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防护知识。
6、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对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
7、认真做好职业病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人员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有关数据。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机构。
8、职业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工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河北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制定采购计划。
2、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资金,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6、企业工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项检查要有记录。
2、除定期的安全检查外,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及重节日、重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3、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深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安全管理、查规章制度、查事故隐患。
5、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隐患,必须停止作业。
6、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要有记录。下班后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7、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
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企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下列成绩之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危害程度的;提出有价值的安全技术方案、发明、创造或有重并取得成效的;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的;事故应急救援有功的。
4、对重视安全生产、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奖励方案,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分别给与奖励。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相应的惩罚。
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计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企业各个岗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事高危行业作业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根据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常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备案。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考核。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的取消其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坚持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对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时,应到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备案。
8、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负责人,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伤亡或重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岗位标准操作制度
1、各相关部门、车间和班组要根据实际,分别制定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加强日常监测和监控。
4、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制定危险性作业防范措施,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危险作业行为。
5、加强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落实岗位标准化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7、各岗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应急救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各部门、车间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
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企业安全科组织,一般情况下,由企业班组长以上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可增加范围或由全体职工参加。
3、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实行签到制,必须按制定的人员和时间参加,凡无故缺席会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的10日召开,如与上级安排的工作或企业的其他重活动发生时,顺延一天,以通知为准。
5、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组织形式参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落实,会议的时间和内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员工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报告。企业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不瞒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2、当发生较事故时,迅速拨打119、120电话,及时组织抢救,同时要在1小时之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的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增援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
3、发生人员受伤、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及时向县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部门。
4、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较轻事故,由企业组织安全、工会、生产、技术等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超越企业本身调查处理权限的,组织力量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相关的领导责任追究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6、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7、对在事故中的遇难和受伤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关的赔偿、抚恤和医疗救治等相关的善后工作。
8、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事故资料要归档保存。
十七、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准备机制,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2、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将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纳入企业全年经费预算,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使用。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通过商业保险承担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提高对事故受害人员或受害家属经济补偿的支付能力。
4、加强对责任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投入。
5、将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具体岗位,并与每名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加强考核,落实奖惩,努力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坊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制度实施意见》,设立企业安全生产主管副职。
2、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必须具有高中(中专或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4、安全生产主管副职由企业选择任命,并报县安监部门备案。
5、安全生产主管副职的安全培训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每年参加廊坊市安监局组织的复审。
6、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按照相关的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管理计划制定、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工作。
十九、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存在粉尘作业的场所必须配备防尘防毒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产生尘毒危害的,应严格加强“三同时”安全管理,按规定配齐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4、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停运、拆除或闲置必须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申报,严禁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防尘防毒设备、设施。
5、企业内存在尘毒危害的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检查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运行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对违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水厂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厂的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质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水厂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工,旨在通过科学、民主、权威、公正、高效的原则,实现水厂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水厂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设立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生产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成立生产管理小组,由水厂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水厂的生产计划、生产过程和水质监控等管理工作。同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生产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水厂应当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生产。生产计划应当合理、科学、可行,考虑到水质要求和市场需求,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量和市场需求的匹配。
第六条 生产计划应当明确任务分工,责任明确,人员到岗。生产计划应当定期评估和审核,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进行改进。
第四章 生产过程管理
第七条 水厂生产过程应当安全、高效、规范。制定并执行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要求和步骤。
第八条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所有生产数据和运行情况,以备查阅。
第九条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同时,建立质量检测体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对生产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并记录和保存所有质量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水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细则,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一条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水质污染和事故发生,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 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章 质量与奖惩
第十三条 水厂应当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水质安全。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明确奖惩范围和标准。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色完成任务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生产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水质不达标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水厂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 建立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生产管理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水厂。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水厂领导的批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管理制度6
为加强水厂管理,严防发生水污染事故,确保出厂水质安全,结合水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水源地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发现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等危害水质安全的活动时,必须及时制止并上报,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输水管道的管理
1、每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输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配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水厂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
6、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7、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8、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水厂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不受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自来水厂(以下简称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
第三条 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水厂地下水源地所在区、县的环境保护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本办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市水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地下水源保护区内核心区的管理,并协同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全面实施。规划、国土资源和卫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水厂地下水源的水质,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监测管理。
第五条 根据各水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貌以及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划定地下水源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内划分核心区、防护区和主要补给区。本市现有各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分区范围详见附表。第六条 在核心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取水构筑物以外的其它建筑。
(二)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三)禁止挖设渗坑、渗井、污水渠道。
(四)禁止其他一切污染地下水源的行为。
第七条 在地处浅层水的水厂(水源三厂、四厂、七厂、八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新建除居住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新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原有企业、事业单位要修建污水户线、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二)禁止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以及明渠、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已排放的,必须向所在区、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限期修建污水支线,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干线。
(三)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废弃物堆放场站和转运站。已有的场站,要限期搬迁。居民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
(四)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五)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已有的污灌区,要限期改用清水灌溉。
(六)厕所以及农村畜禽养殖场、晒粪场、积肥场、粪池、化粪池等必须有防渗漏措施。在地处深层水的水厂(水源一厂、二厂、五厂)的防护区内,必须遵守本条第(二)、(四)项规定。
第八条 在主要补给区内,应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保护地下水源的补给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建设石棉制品、硫磺、电镀、制革、造纸制浆、炼焦、漂染、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磷肥和染料等对水体有严重污染的生产项目。
(二)禁止建设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站。因特殊需要建立转运站的,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渗漏措施和防治其它污染的`。措施。
(三)禁止利用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回填砂石坑、窑坑、滩地等。
(四)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五)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新建居住小区,要修建污水管道。禁止用渗坑、渗井以及明沟、漫流等方式排放污水。
第九条 各区、县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措施。
第十条 对保护水厂地下水源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制止,责令改正,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或清除污物,并令其赔偿损失。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水厂管理制度8
供水厂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水质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员工权益,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运营管理
2. 设备维护与保养
3. 水质监控
4. 安全生产
5. 员工培训与发展
6.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7. 环保与社会责任
8. 法规遵从性
内容概述:
1. 运营管理:涵盖水源管理、水处理工艺流程、供水调度、客户服务等方面,确保供水的'稳定和质量。
2. 设备维护与保养:规定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计划,以防止设备故障影响供水。
3. 水质监控:设立严格的水质检测标准和程序,确保供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4. 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包括作业安全、应急预案、危险源识别与控制等。
5. 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6.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7. 环保与社会责任:强调环保意识,推行节能减排,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8.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避免违法行为。
水厂管理制度9
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生产过程中,会因为一些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导致了一些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的事故影响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所以在生产运行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危害劳动者和设备设施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制定、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厂长任组长,运行班长、办公负责人、化验人员、机修班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10、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严格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12、计划编制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
13、严格审查并落实污水处理厂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5、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
1、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办公会议。
3、每月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学习会议。
4、定期召开分析全厂安全生产形势会议,计划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达标措施。
5、全厂职工要自觉学习安全操作技术,严格遵守各种制度、规程。
6、加强职工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安全操作意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
1、定期安全检查:
⑴主管单位检查,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主管单位代表及厂长带领安全小组管理成员进行。
⑵每月由厂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检查各运行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
⑶班组每周检查一次,由班长领导进行。
2、专业性安全检查:
⑴危险设备检查,由设备、安全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检查。
⑵检查内容:仪器、仪表、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易燃、易爆、剧毒品、防触电、防火、防爆、防机械事故、防寒防冻、防暑降温。
3、不安全因素整改:
⑴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⑵因现有技术、物质条件所限,不能按期解决的必须将延期整改理由报厂长和公司加以解决。直至报上级主管单位和领导。
水厂管理制度10
1、水厂必须安排好每天的操作值班人员,水厂不能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按时填写好值班运行记录,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水厂,交接班时并在记录册上签字。
3、机泵开机前,值班人员必须检查机电设备是否完好,电器仪表是否正常。开机后应注意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停机检修,运行中如遇停电、缺相,必须及时断开电源和关闭闸阀。
4、平时应注意保养机电设备。水泵一年检修二次,水源井2──3年清洗一次。
5、水厂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基本知识和技术。
水厂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水厂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规定联合经营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
1、每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引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引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4、制水、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参加制水、管水工作。
5、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
水厂管理制度12
水厂生产管理制度是确保水质安全、生产效率和运营成本控制的关键文件,它涵盖了从水源管理到成品水输送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流程管理:涵盖原水处理、净水工艺、消毒工序等环节的规范化操作。
2.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故障处理程序。
3. 质量监控:建立水质检测标准和频率,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 安全管理:包括员工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响应计划。
5. 人力资源管理:规定员工职责、绩效考核和培训发展。
6. 能源管理:优化能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7. 环保与合规:遵守环保法规,实施废水处理和废弃物管理。
内容概述:
1.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个生产环节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标准化作业。
2. 维护手册:记录设备的维护历史,提供预防性维护指南。
3. 质量控制体系:设定水质检测指标,设立内部质量审计机制。
4. 安全政策: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员工安全意识。
5. 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培训、晋升、考核等员工管理规定。
6. 能源效率策略:制定节能措施,监测和分析能源使用情况。
7. 环保政策:遵循环保法规,实施可持续生产实践。
水厂管理制度13
一、厂长岗位责任制
1、树立为农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指导思想,遵守职业道德。
2、服从公司安排,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全面负责水厂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厂内职工工作,组织协调好职工关系。
4、加强卫生管理,保证水质质量卫生,防止水质污染。
5、加强防洪、防盗、防火管理,保证供水设备完好无损,防止资产流失。
6、注意安全生产,确保供水生产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解决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较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8、尽量减少水资源浪费,降低水资源漏失率,减少单位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厉行节约,力争利润提高。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为本厂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各厂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制水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对生产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作好工作记录,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加强值日制度,对易出问题或危险性大的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
5、在安装维修施工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着安全装、戴安全帽、开挖管沟、管井应设置警示性标志,划出安全区域,确保行人、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6、加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确保水质安全达标,对蓄水池、净水设施等重要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以防止被人破坏捣乱,确保水质安全。
三、制水岗位责任制
1、加强业务技术学习,树立主人翁责任感,有爱岗、敬业精神,服从安排,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搞好分内工作,按时抽水、制水、供水,不得擅自离岗。
3、严格按供水操作规程作好日常供水管理,随时掌握水源、水质、水量变化情况,保证池水水位,确保正常供水。
4、做好水质消毒工作,掌握水质水量变化情况,正确确定药物投放量,严格控制药物投放量,杜绝浪费药物。供水期间,每天24小时内抽水岗位不得离人,值班人员严格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保证供水质量。
5、保持供水池周围清洁卫生,勤打扫卫生,不乱堆放药物及其他影响水质的货物。保持供水质量,防止不质污染。
6、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经常巡视检查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厂长汇报,由厂长向公司汇报,如因本人疏忽,出现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应由本人承担。
7、保养维护好机器设备,并定时检修,使机器正常运转,确保供水畅通。
8、作好日常抽水、供水记录、每日填写生产记录。
9、杜绝浑水、溢池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10、日常供水中,注意安全生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加强防洪、防盗、防火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四、安装维修岗位责任制
1、树立主人翁精神,做到急用户之所急,最大限度地方便用户,上门服务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或拒绝上门安装、维修,更不能借工作之便,向用户索取财物,接受宴请,不得乱收费、乱要价,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2、应随时检修机器、管道设备,维护保养好供水设施,遇到管网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确保供水畅通,否则将追究当班维修人员的责任。
3、严格按技术规程安装管道、水表,对用户水表作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对模糊不清或有问题的水表应及时处理。
4、安装维修人员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宗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当负责井挖管沟、管井时,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
水厂管理制度14
为了确保水质安全、生产正常进行以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水厂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目的:规范水厂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水质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水厂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操作工。
3. 原则:遵循科学、民主、权威、公正、高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设立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定和执行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生产管理指导和监督。
设立生产管理小组,由水厂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水厂的生产计划、生产过程和水质监控等管理工作。
2. 职责分工:
厂长:为本厂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操作工:严格遵守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生产计划与调度
1. 生产计划制定: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生产。
生产计划应当合理、科学、可行,考虑到水质要求和市场需求。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量和市场需求的匹配。
2. 生产计划执行:
明确任务分工,责任明确,人员到岗。
定期评估和审核生产计划,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进行改进。
四、生产过程管理
1. 工艺流程与操作规程:
制定并执行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要求和步骤。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水质监控:
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对生产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3. 记录与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所有生产数据和运行情况,以备查阅。
建立质量纪录制度,记录和保存所有质量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
五、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上级法令、法规及本厂规章制度。
特殊工种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3.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制定并实施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六、奖惩制度
1. 奖励机制: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出色完成任务的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对于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奖励。
2. 惩罚机制:
对于违反生产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水质不达标的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严肃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程序,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1. 制度解释权:水厂生产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水厂。
2. 制度修订:水厂生产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水厂领导的批准。
3. 制度实施: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管理制度15
1、销售人员要向经销商介绍桶装水存放条件,必须放在干燥、通风、常温的仓库内。
2、向用户介绍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用途。
3、了解本厂的桶装饮用水质量在市场上的反映,做好销售台帐。月初向公司汇报上月20日前的桶装水质量情况,中旬汇报上于20日以后的饮用水质量情况,下旬汇报本月前10日的饮用水质量情况。
4、认真做好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表,做到情况真实、及时,并及时向生产技术部门通报。
5、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诚心诚意地用户服务。
6、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根据产品安全事改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召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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