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醒了。
雪白的墙壁上有条微不可见的缝隙,空气中的消毒水味并不刺鼻,四周除了机器冷冰冰的运转声,还有另一个很浅的呼吸声。
我睁开了眼。
没几秒就有一个男人上前,先是摸了摸我的额头,又检查了一遍仪器的运转状况,才问:“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他的声音犹如音质上好的小提琴,优雅的让人沉醉,声音又被刻意压低,让人觉得此刻的他是深情且专注的。
恍惚间我差点以为我是什么值得让人捧在手心里供着的奇珍异宝,但其实不是,我只是一根长在街边不值得行人看一眼任人践踏的野草。
所以我不明白这个转过来三个月平常都不怎么见面的邻居,为什么每次都恰好在我要自杀的时候来找我,甚至一次次把我送去医院。
怪人。
对,他是我的邻居,叫陆闻,搬去我隔壁三个月了,戴一副金框眼镜,长得帅气又多金,不知是多少女孩暗许芳心的对象,却闲的在我病房里给我守夜,所以我说,真tm是吃饱了撑的。
我看着他的金框眼睛,没说话。
我不喜欢这个人,但我很喜欢他戴在鼻梁上的金框眼镜。
没得到回答,陆闻也不生气,只是好脾气的笑笑,温声道:“不舒服要和我说哦。”
不管我就好了。
让我死掉就不用问这种话了。
即使尸体会腐烂,会招来飞虫,会臭气熏天,那也是死后的事了,和我没有关系。
我说:“你好烦。”
真的很烦。
不要管我,不要在意我,让我腐烂,让我了无牵挂的死去。
就这他还不生气,还愉悦的眯起了眼,帮我掖好被角,轻轻吻了吻我的额头,道:“嗯 你说的没错。再睡一会,我忙会工作。”
有病。
我在心里评价。也许不只有我需要看医生,他更需要。
只是他比较能忍,能伪装成一个正常人的样子,所以除了我没有人知道他生病了。
但是该打,随便亲我是要付出代价的。
最好让他那张英俊的脸肿成猪头,看一眼就让人反胃的那种。
还要让他知道我喜欢的是女人,就算他再帅气再漂亮也掩盖不了他是个男人这个铁打的事实。
不过他图我什么。
好看?就算是这样那也是以前的事了,我并不觉得现在每天执着于折磨自己和自杀的我能有多好看;那是图我的钱?银行卡里有几百万,我也忘记从哪里来的了,但总归是在我银行卡里。如果真的是图钱那就太棒了,我不介意把卡给他了,然后换一个死去的机会。
他修长具有骨感的手指敲击键盘的样子很好看,键盘响起的声音没有什么规律,但就是让我有点昏昏欲睡。
……他戴着的金丝眼镜好漂亮。
我迷迷糊糊的想。
但也许我不该这样自欺欺人,我不止喜欢陆闻鼻梁上的眼镜,我还喜欢陆闻这个人。
但喜欢有不一定要说出来,又不一定要在一起,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一心求死,尸体直到腐烂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的人说喜欢。这着实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大的笑话了,即使这个笑话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