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文很聪明,会做手工饰品,他有很多漂亮的小东西,还给严浩翔做了一个蓝色的耳饰。
“好看。”他靠着他坐在镜子前,说:“我们熏熏好看。”
“你好看。”
刘耀文开始大大方方地脸红,反正熏熏是傻子他也不避着,严浩翔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言语间常常多了捉弄意味。
“你觉得我以后去做饰品设计怎么样?”
严浩翔看着他,心里说:很好。
“我戴耳坠怎么样?”
很美。
不应该让他看见刘耀文受欺负。很奇怪的是,严浩翔逃避着刘耀文的苦难,他不愿意听他讲金先生、不愿意听他讲难缠的客人,偶尔刘耀文提到这些熏熏就会捂着耳朵跑开。
只要瞥见刘耀文的苦难,严浩翔就会忍不住去想:他到底是在通过爱我救赎痛苦的自己,还是对我本就有情。
但严浩翔做不到视而不见,在那个男人强迫刘耀文唱歌的时候严浩翔的手就摸上了匕首,肩膀、手臂、肋骨,瞄准哪里好呢。刀子扎碎玻璃灯球的瞬间严浩翔还在满意自己的手法没有退步,那边刘耀文已经看见了他,大叫着让鹿言软带他回去。
这种时候为什么还想着我,严浩翔不能理解。
刘耀文会记得严浩翔说过的每一句话。严浩翔一时冲动想种花,他就真买来了花,费劲地种好摆在阳台上。
“养不养得活有什么要紧的,开心就好。”
阳台有一张躺椅,刘耀文睡在上面晒太阳,午后阳光温温地煨人,他像一只哈欠连天的猫,蜷着身子连眼睛里都泛起泪。
“真幸福。”刘耀文眼泪汪汪地说。
不幸的人,只要给他一点爱就会上钩。
严浩翔趴在刘耀文的腿上,看到枝桠上又生出了一个新的花苞。
严浩翔有一个CCD相机,鹿言文给买的,他生病的那段时间总忘事,又不爱说话,鹿言文说那你就拍下来,想记什么都拍下来。
严浩翔拍的照片贴了一墙头,相机里的存货等刘耀文带他出门的时候就拿去洗掉。
刘耀文有时候会去租衣服,实在拮据的时候会去买名牌高仿。
“高仿不靠谱,容易被发现,不过这一件还是挺像的,是不是?”
那些牌子严浩翔见多了,一眼就看出真假,不过穿着去和金先生吃饭够用了。
严浩翔从衣架上拉出另一件,和刘耀文更搭。他们一起出门太多次,刘耀文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
刘耀文笑着付钱,说:“等下请你吃好吃的,想吃什么?”
“米糕。”
严浩翔只是想看一下那家糕饼店长什么样子值得刘耀文天天去买。到了才发现店铺在王国大酒店后面几条街,一点都不顺路。
刘耀文每一次出门,都是先往后走,买了米糕再折回来。
严浩翔不知道刘耀文每天要走的路程,他但凡去金先生那里多几次,就要在绕过人工湖和跑马场的时候把脚磨得更痛一些。
严浩翔钟爱米糕的原因大概是食物和感情不一样,感情分不清到底是给谁的,食物和味道却严浩翔实实在在尝到的。
他从此爱上了这种软糯糯的甜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