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省榕州市星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里,一位女士拿着户口本,协议书等,来到了民一庭服务台
女士叫刘芳今天来是办离婚的
周亦安你们为什么要离婚
刘芳我们结婚后,婚后,刘德鹏经常打骂我,我已与刘德鹏分居三年,夫妻感情破裂
周亦安你们有孩子吗
刘芳有
刘芳5岁了(周岁)
周亦安有什么要求吗
刘芳有
刘芳我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由被告承担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依法分割(财产有:84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一栋,债务有:20000元)。
被告就是一动也不动,也不说话
周亦安你们还有孩子
周亦安刚5周岁
周亦安不能换位思考吗
周亦安你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想想
刘芳周法官,您也应该结婚了吧
周亦安不好意思,我没结婚
周亦安你们在生活中肯定会出现不愉快的事情,你们要好好思考一下
周亦安彼此应当相互包容,相互谅解,求同存异,力争以心平气和的方式,通过正当的沟通与交流将纠纷予以化解。
刘芳如果走法律法规呢
周亦安不一定会让你们离婚
周亦安相反,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以爱、以情处理夫妻关系,致使两人矛盾日益增大,感情疏远有违婚前承诺是错误的。目前该二人已婚多年,婚生女尚未成年,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及抚养教育的角度出发,原告与被告应当多做自我批评,摒弃前嫌,及时修补夫妻感情裂痕,改善夫妻关系,争取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