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昂也在看那名流浪歌手,我正出神想着他到底还喜不喜欢谈吉他,就听到他说:“我记得小言上初中的时候,天天缠着我弹吉他,每天一首歌,一天都不能落下。”
我吹着这有些冷冽的晚风,笑着回答他:“对啊,之前说好的,一天一首,不可以落下的。”但是后来你不是不声不响地就走了吗?
后半句话我不敢说出来,这件事现在就是我心里的一根刺,我没有勇气把他拔出来,我只能让它一直插在的我心口,让它继续疼下去。
“小言,对不起。”
脑袋里的某根弦被人轻轻拨动,心口的刺被人往外拔了一分。
王子昂伸手把我搂入怀里,我没有挣扎,心口的那阵刺痛像是要蔓延到全身,让我开不了口。
“我当时不应该和你生气的,我更不应该没有和你道别就走的,对不起,小言。”
哦,我记起来了,当年在他走的前几天,我们闹别扭了,具体的原因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那次闹得很凶,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凶。
我们连续三天没有见面,没有说话。
后来我就在父母口中得知他们家已经搬家了。
王子昂狠狠地把我摁在他的怀里,不知怎么得,我突然就很想哭,我想忍住的,可是眼泪却不听话地流了下来。
我靠在他的身上,眼泪止不住的流,好像是要把这么些年的委屈都发泄出来。
之前我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朋友是这么评价我的:你这个人啊,平时总是把所有的情绪藏起来,等到所有的情绪到达一个阀值,到了特定的时间就绝了堤。
王子昂把我放开时,我才发现他的外套上被我抹了一大团泪水。
凭什么小说里的男女主角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很浪漫的背景,而我这里只有呼呼的冷风,背景音乐还是那个流浪歌手用吉他弹的二泉映月。
王子昂伸手抹掉我的眼泪,幸好我们这个位置比较偏,不然被路人看到还以为我们两个怎么了。
明天早上报纸的头条估计就会变成:一对情侣于江边流泪,疑似跳河殉情。
虽然我们不是情侣,但我也不希望有这种事发生。
王子昂一边伸手抹掉我的眼泪,一边哄我:“小言不哭了,都是哥哥的错,都怪我当你不辞而别,都是哥哥的错,不哭了好不好。”
这么多年,他这副哄孩子的口吻还是没变,小时候他就是这样哄我的,以至于我现在哄孩子都是用棒棒糖。
上次我哄林慕希的时候,递给她的棒棒糖被她挂起来笑了两个月。
我哭到一半,他突然伸手捂住了我的眼睛,然后,一个带着温度且柔软的东西落在了我的额头。
说实话,在王子昂吻上来的那一刻,我不是先震惊他竟然吻了我,我先担心的是我的刘海油不油。
接着王子昂就放开了捂住我眼睛的手,我看见他笑着问我:“这样的话,小言是不是就可以不哭了?”
很犯规!我第一感觉不是流氓,而是觉得他这样做太犯规了,他根本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喜欢他。
如果我当时把持不住的话要怎么办?
当然,我有色心也没有那个色胆。
像我这样的胆小鬼就只敢偷偷窥视他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