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车到站了。
我走下车,入目是美到让人心惊的晚霞。
梦幻般的紫色与红色交相辉映,一直晕染向天边,像是天使不小心打翻了调色板,美得让人心醉。
太过美丽,让所有沐浴在玫瑰色的霞光之中的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留出几分钟,静静的欣赏。
迟蔚看来今天热趋又要被提前预定一条了。
我倚着墙,各路行人匆匆走过,每走几步就会遇到几个闲着无事的色批,吹着口哨,抛着媚眼,或白皮或黑皮,有十几岁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有五十多岁拄着拐杖的老家伙。
流氓you are so sexy, beautiful girl!
流氓I love you , you're so sweet!
他们就像轮班站岗一样,一轮一轮的交接,像是坚守某种特别的仪式,从凌晨到星夜,目的就是不让这个地方少个男人,为的就是不让路过这里的每一个单身女孩儿得不到问候。
他们不管女孩儿的肤色,不管她们的年龄,不管她们的外貌,不管她们的身材,他们只知道这是个可以满足他们欲望的人,所以,可以凑上去搭讪,夸奖,他们才不认为这是骚扰,因为整条街上的人都这么做。
这就是纽约,人人羡慕的自由,民主之城。
短短几百米的路程,竟然能被拦下十几次,这么好的风景都不知道看一眼,就知道盯着女人的身体幻想,白瞎了今天的晚霞,真是个操蛋的社会。
我拉下口罩,吐了口浊气,把包里刚刚一直攥在手里的电棒放好。
时间还早,进到公园,人声鼎沸,找到洗手间,摘下口罩,用力洗了把脸。坐车太久,脸上油腻腻的,连吸油纸和散粉都没用。
又冲了冲胳膊,仔仔细细的洗干净手,随手拍了拍脸颊,让它看起来有点气色,又抽了两张纸,胡乱擦了两下脸和胳膊。
接着戴好口罩出去,寻寻觅觅,从自动售货机买了罐啤酒,找了个不算冷清,但也离热闹有些远的地方,一屁股坐下,静静的看着远处,晚霞,伴侣,绿树,草地,酒……
这里很少有摄影师捧着个大炮咣咣咣的一通拍,进入公园后,大家都放下了手机,用眼睛,用心去感受,去欣赏。
不敢靠在树上,小学有一次睡在树下,结果被一只三厘米的虫子钻进了耳朵,还被红蚁咬到皮炎,还好虫子发现的及时,成功得到了处理,而皮炎则几个星期之后才好,那些斑斑点点的痕迹更是涂了几个月的药。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老祖宗的话还是有那么一部分是生活实践得来的。
自那以后,除非必要的拍摄工作,其他我都是能避就避。像现在这样在草地上坐着,已经是我能接受的最大范围了。
要是能一直这么悠闲下去,就好了……
不远处,转了半天的男人已经有些无聊了,早知道会被当成电灯泡,他就不会答应史密斯夫妇陪他们出来野餐,不过能看到今天的晚霞,倒也不算白来一趟,拿出随身携带的画本描绘,一抬头,就看到了草地上那个懒洋洋的女人。
一个小时的时间,不远处的人换了几波,那个穿着粉色紧身衣的男生,已经跑了快二十圈了?大概吧,毕竟他跑一圈要三分钟左右,而他又一直没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