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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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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说,“我过来看看秦主任。”

“秦主任没事,您放心。”诸思蕊说,“你就是安宁?我一直听秦主任提起你。”

“那秦主任没事,我就先走了。其实我也是过来,看看您。”

“我很好。谢谢您。”

客套地来去之后,彼此都露出了有些尴尬的神情。

“那我先走了。我还有事儿。”安宁说着,转身就离去了。

诸思蕊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电梯口,小小的马尾像葱茏的花朵绽放着,即使罩着宽大的白大褂,依然能看到那里面包裹的窈窕而妩媚的身影。真年轻啊。诸思蕊现在只要脑海里跃过“年轻”这两个字眼,内心就会没来由的绞痛起来。虽然如今四十一岁的她,还是会被很多人夸赞是年轻的典范,但她的内心深处,却时不时因为年轻的过往而顾影自怜,黯然神伤了。

她不知道是自己其实已经老去了。还是正在走向老去的路上。

诸思蕊在手术室外的长廊上坐着。坐着坐着,她不知不觉地,已经睡着了。

她竟然又回到了十五年前,北京的那场梦中。

那场梦那场记忆,清澈辽远,却每每在她脆弱的时刻给她力量,给她别样的气息,让她苏醒和成长,蜕变与坚强,在生命的每一个甬道上。

2005年的春天,和2018年的春天是如此的相似。一样的细雨,一样的朦胧而湿润的阳光,一样的繁花朵朵,绽放在挟带着几分料峭寒意的春风中。

十五年前。真正年轻的她。

也许是时光对她特别眷恋,总之那年的诸思蕊,从相貌上和如今的她是差别不大的。对于外表,诸思蕊一直用近乎苛刻的方式约束着自己,不容许有些许的放纵。譬如说她从来也不迟夜宵,不吃牛羊肉甚至猪肉,饮食基本以海鲜与蔬菜为主,外加很多的水果。这样的饮食习惯让她在几乎没有健身和运动的情况下,也一直保持着苗条而纤瘦的身材。但是很多时候,她又是放纵自己的。她非常喜欢熬夜。她对黑夜的迷恋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所以她总是要用各种各样的面膜来拯救自己的皮肤,让它在枯黄黯淡的边缘,重新焕发勃勃的生机。兴许是因为,她是学医的。她对自己混合型偏油的皮肤了如指掌,她像皮肤科专家那般研读各种品牌化妆品的说明书,一次次地用适当的配比,做着各种各样的化学实验。到后来,她用的护肤品其实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应该是属于她诸思蕊的唯一品牌。所以,当很多人来向她讨教永葆青春的奥秘时,她总是莞尔一笑,却从不具体作答。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保养的真正秘诀在哪里,就像她在无数的混合中,觉得那是一种永远也说不出名字的药。而这种药,却只适合自己的容颜,适合自己皮肤细胞中每一个属于自己的声音。

只不过,这种药只能拯救自己的皮肤,却拯救不了自己的心灵。也许从2005年开始,她就开始在无意识中寻找这种药。一种让自己的心,也永远年轻,永远有着活力,永远像碧绿的冬青那般,苍翠而葱茏的药。直到她遇见的一个男孩告诉她,这个药的配方,和她如何会找到这种药的方向。

2005年的北京。是春光明媚柳絮飞扬的北京。诸思蕊之所以选择去北京,是因为她长到二十六岁,还没有独自出过远门呢。除了春江,她只去过临近的几所小城,而且她的大学和硕士生涯,都是在春江这所从小生长的城市里完成的。在她的硕士毕业的那年,她决定一个人去远方的城市看看,就当是给自己的青春,留下一个完整的纪念吧。

她向母亲杨百合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她正好也有一个比较悠长的假期。为了担心母亲不放心,她还说了一个谎,说是和自己的同班同学范盈盈一起出行的,而且北京还有范盈盈的亲戚。杨百合也算放心。想想女儿也已经大了,出去旅游的要求也不过分,而且还是去看看首都北京,所以就一口答应了。给了她四千元,让她省着花,并叮嘱她,一定一定要注意安全。诸思蕊拿了钱,在母亲面前拍着胸脯说,“妈,这钱就当是我向您借的,等我工作了,我马上就会还您的。”杨百合笑着说,“你还要读博士呢。母女之间,谈什么欠不欠的,只要我的女儿好好的,就可以了。”

杨百合说着,轻轻地捋着诸思蕊有些凌乱的发丝。对这个漂亮,聪慧,听话的女儿,她是一百个放心的。自从自己离异之后,她带着诸思蕊的确很辛苦。但一路看着她长大,长成了花骨朵般的大姑娘,还要马上成为白衣天使了,她觉得自己遭的罪吃的苦都值得。而且在前些日子,她也和对自己一见钟情的刘教授结婚了。

杨百合每一次看着诸思蕊,就像是几十年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那种喜悦和满足,是如此的熟悉与温暖。

诸思蕊就在杨百合充满慈爱的眼神中,穿着可爱的粉色的T恤卫衣和牛仔裤,拎着拉杆箱,飞往了她所向往的城市北京。

一切都是新奇的。一个人的旅行,让诸思蕊成为了可爱的小女孩爱丽丝。她所神游的仙境,只是美丽的的首都北京。很快,她下榻了城里一家干净的三星级的酒店,接下来,花了几天时间去看了雄伟的天安门,恢宏而历史悠久的故宫,还有波光粼粼,美轮美奂的颐和园。而结束了颐和园的旅程之后,她意犹未尽,决定第二天还要再去那里,继续看看昆明湖的绮丽风光。一路上,她一直在细细品味,为那些亭台楼榭,那些小桥流水。为何那些充满江南风韵的设计中,依然散发着难以抗拒的北国的豪情,还有一种隽永而源远流长的情愫?而在那些精致而留有岁月的建筑和细水缠绵中,她谛听到一种奇异而迷人的声音,如同最纯粹的音乐,强烈又温柔地扣动着她的心弦。

回到酒店,她第一件事情,就是照镜子。她非常迷恋镜子。迷恋镜子中的自己。这一点,像极了三十年前的杨百合。她看着自己经历了一天阳光的洗礼,白里透红的脸颊,额头上细细的汗珠,明亮得像琥珀那般迷人的眼睛,和不用涂着唇膏,却晶亮璀璨的双唇。她更喜欢看着脱光的自己。看着自己曼妙的青春的身体,还在发光的每一寸的肌肤,那像小羊羔般雪白丰腴的乳房,总是那么骄傲地挺立在那里,仿佛在诉说着内心甜蜜的私语。她把它想象成一幅油画,可是当音乐在耳畔鸣响之时,她又会把它看成了一本书,一本装帧精美又含义无限的书。她还没有轻易去打开。或者说,她还没有勇气去真正打开。她对某一个神圣的时刻的憧憬又忐忑,不亚于处女膜的真正破裂。真的,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她都不知道很多关于女人和男人的秘密。有时候,她宁愿自己停留在小女孩的阶段,而有时候,又迫切地渴望成熟成红樱桃般的女人。她就是这样在矛盾中游走,徘徊,彷徨。但她知道,终有一天,这一天会来临,而且或许不会太远了。就像这次旅行,其实她在十年前,就已经有了酝酿。她想去北方。而且是一个人。在一座热闹的城市中,看见孤独而美丽的自己。十年的时光,就在一转身之间,遇见现在的自己。

洗了澡之后,诸思蕊换上了一件粉色蕾丝的连衣裙,外面披上了一件牛仔夹克,一双黑色的圆头低跟牛皮鞋。长发湿漉漉的没干,也就随它散在背后,背了一个白色的牛皮休闲小包,像夜色中的精灵般,迈出了酒店。

来北京三天了,这是她第一次在夜色中出行。

她叫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王府井。”

北京司机喜欢搭讪聊天,这是诸思蕊这几天来北京的第一收获。北京人太热情了。这是和春江人迥然不同的地方。北京人的脸上,总是带着热情的笑意,而不像记忆中的春江人,仿佛总是带着那种与生俱来的高傲与冷漠,却不知道其实在这外表之下,是一颗无比滚烫的心。北京人的热情是在脸上的,在眼角眉梢的,是你第一眼就能能触碰到的,像清晨刚出笼的包子,热气腾腾扑面而来。比方说问个路什么的,他总是很细心地告诉你,还会把你捎上一段儿,直到放心了才离开;比方说在商场里试衣服,你怎么试都可以,如果不买咱们还能交个朋友;又比如说出租车司机。本来就是萍水相逢的,非要问你是哪儿的呀,你去哪里干啥呀,搞得像朋友般热络,再加上一口嘣脆浑厚的北京话道来,倒让人也不觉得讨厌,相反还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将刚来的陌生和隐约的寂寞,顷刻间就冲刷殆尽了。

也就是二十来分钟的车程,司机又开启了他的话匣子。”小姐,你是哪儿人呢?看你那时髦的样子,应该是南方大城市来的。”诸思蕊说,“我是春江人。”司机说,”难怪呢,感觉气质特别时尚。不过,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夜里一个人出来晃悠,也没有人陪啊?”诸思蕊说,”我就喜欢一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约束。“司机说,”一听就是还没有男朋友了,等以后有了男朋友,他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出去玩?哎呀,趁着现在刚刚长大,刚刚能离开父母的劲儿,痛痛快快地地玩一场,否则,兴许以后就没这样的好机会啦。“

是的,现在的诸思蕊,就是没有约束的,天马行空的一个人。想起了出门前,她用手机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照例是打给母亲杨百合的。她到了北京后,每天都给杨百合打一个电话。也就是向母亲大人报个平安。不过这天,她并没有提夜里出去逛逛的事儿,就说自己马上要睡了。最近,她只要一面对母亲,立马就成了说谎大王。简直是睁着眼说瞎话。但也没法子呀,不然母亲就要生气,这又是何必呢,还不如让她老人家欢欢喜喜地,在家里享受她的黄昏恋吧。母亲也苦了大半辈子了,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这么靠谱的男人,更应该开开心心地过好晚年,这也是她这个做女儿的真实而美好的心愿。

第二个电话是打给男朋友秦阅的。诸思蕊也不知道,用男朋友这个词来形容秦阅,是否真的恰当。

也许,正如出租车司机所言的,她还没有谈过真正意义的男朋友呢。事实上,是秦阅一直在追求她,而她则处在若即若离的状态中。秦阅比诸思蕊大三岁,2005年那会儿刚刚博士毕业,已经考进了美国一所大学念博士后,八月底就要启程,目前和诸思蕊一样,也属于相对比较放松的阶段。原本他是想和诸思蕊一起去旅行的,但被诸思蕊婉言拒绝了。诸思蕊明白秦阅的言下之意,所以更不愿意搭理他了。眼下的她,更想尝试一个人独处的滋味,也许在原地,也许在远方。

关于秦阅,他们只能算是校友,当年,诸思蕊在校园的食堂里不小心丢失了皮夹子,而捡到的恰恰是比他高了三个年级的师哥。秦阅通过皮夹子里的身份证,把失物完璧归赵地交给了诸思蕊。诸思蕊也不好意思,执意要请秦阅吃饭表达谢意,秦阅倒也没有推辞,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成了朋友。诸思蕊也觉得和秦阅挺有缘的,秦阅对诸思蕊也十分关怀照顾,时不时在短信上向她问候,诸思蕊要是感冒头疼之类的,秦阅总是第一个就来到她的身旁,嘘寒问暖,还买药送药,诸思蕊的同学们全都知道她有一个在念硕士的哥哥。诸思蕊的闺蜜范盈盈总是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你的秦阅大师哥有没有向你表白?不表白我们这些小孩也要动歪脑筋了。”诸思蕊说,“你喜欢,你就去表白呗。”范盈盈说,“秦阅的眼睛里都是你,你当我们是傻瓜?不过啊,秦阅这么帅气,这么优秀,就是没有我们这些黄毛丫头,应该也会有其他女孩喜欢吧?你可要抓紧时机,好好把握啊。”

诸思蕊瞪了范盈盈一眼,又撇撇嘴,就当是闺蜜的戏言,就全过去了。

她好像没有对秦阅动感情,但她也是心思细腻的女孩儿,她也知道,秦阅早就喜欢上她了。虽然内向的秦阅没有说,但是她早就听到了他真实的弦外之音。

秦阅不是春江人,是从苏北新城考到春江来的。听他自己说父母都是农民,而且身体都不太好,上面还有一个姐姐,早早嫁给了当地的农民。秦阅家境贫寒,只不过外表和气质似乎和他的出身有着天壤之别。在别人的眼里,秦阅是个十足的大帅哥,一米七八的高大挺拔身材,一张五官无懈可击的脸庞。他的眼睛不大,却俊朗而秀气,鼻梁笔直得像雕塑般充满艺术气息,比女孩子还要白皙细腻的皮肤.......他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一般高贵而迷人。最要命的是,他从没有华服上身,当别的孩子在追逐考究名牌的时候,他永远只是穿着简单的超市里买来白衬衫和黑色长裤,却依然有一种孤傲而出尘的气质,他的皮鞋上甚至有些皮掉了,也丝毫不影响他,他照例在春江医学院里鹤立鸡群,令人过目不忘。所以,一直听说很多女孩都暗恋秦阅,可是秦阅却告诉诸思蕊,他的情感世界,就是一张白纸。除了诸思蕊,从来也没有任何女孩出现过。诸思蕊是史无前例的第一位。诸思蕊征服了他,也没有人可以将她替代。诸思蕊说,“秦阅你到底喜欢我什么?”秦阅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爱就是唯一的理由。”诸思蕊说,“你应该去当诗人,不应该去读医。你说的都是玄乎的话儿,我可听得云里雾里的。”秦阅说,“读医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也最正确的决定。我要治病救人,也要做天使。这是我的理想。所以,你要相信,读医的人,是最理性的,他不会轻易做决定,一旦有了决定,他就不会轻易去改变。”

“那你告诉我,你到底喜欢我什么?”诸思蕊总是会咄咄逼人地,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而秦阅也终于在考上美国博士后之后,和盘托出了自己的秘密,他说,”我第一眼看见你,就像看见了我自己。我是如此自恋,而你也将与我如影随形。”

”看见了你自己?“诸思蕊对秦阅的话匪夷所思。

而秦阅终于缄默,却再也没有告诉它关于自己的真相。他的气息就像烟一般忽明忽暗地缭绕,却最终隐匿在发黄的书页里。

诸思蕊说,“我在北京看古迹,像想象中一样的雄伟,漂亮。”秦阅说,“下次我陪你。”诸思蕊说,“你不担心我一个人了?”秦阅说,“既来之,则安之。我只有在这里等你回来。不过,我可不允许你有下次了。你骗骗你妈可以,骗我,可是一千一万个不行。“

”为什么不行?“诸思蕊带着任性的撒娇的口吻,”没有人能左右我。“秦阅说,”我可以。”秦阅说,“凭我是你未来的的男朋友,也是你未来的老公。”诸思蕊说,“我没承认。也肯定不会嫁给你。”

“小丫头,不要这么早下结论。“秦阅一副胜券在握的自信,“事实会胜于雄辩。”

也许,当诸思蕊在和秦阅结婚十多年后,当他们一次次站在离婚的边缘,却最终与分手失之交臂时,她才渐渐明白秦阅当初秦阅当然那句意味深长的定论的意义。就像她对于镜子莫名的迷恋。她在镜子前无数次地审视自己,却并不是出于纯粹的爱,仿佛还有更多的蛊惑和枷锁,引领着她,召唤着她..........却依然没有看到,自己真正渴望窥探渴望呼唤的心灵。

那夜,诸思蕊在王府井的夜市里穿行,像精灵般舞动,人群在身边潮起潮落,无数的喧嚣淹没了她,她又变成了一条肆无忌惮的,美丽而闪闪发光的鱼。

她很想把记忆都一笔勾去。但秦阅的话,还是时不时如同呼吸中的尘埃,在她的眼前升起。她无法去忽视这个自己从来都没有爱过的男孩。她不讨厌他,却不爱他,又有一份真实的依赖存在于心间。而这种依赖,有时候又如同束缚,如同她将近八年的学医生涯一般,让她陷入莫名的迷惘。对于未来,她并不讨厌,却一直隐隐在抗拒。仿佛期待有什么意外,来改变她或许已成定局的命运。也许是一本书,也许是一杯酒,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场宿命的邂逅.........

如果邂逅是转瞬即逝的流星,她也愿意,愿意在其中,捕捉到她等待已久的永恒。

她冥冥中有一种预感。这个夜色中的自己,一定会留下生命中不一样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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