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新月觉得自己两手空空去见圣代不太合适,所以向江竹皓提议能不能在半路先买点东西拎去,这样也能让自己显得大方一点儿。
江竹皓同意,把车开进商场的地下车库,他们坐电梯上楼。
因为好久没逛超市了,谭新月显得有些兴奋,像只突然从笼子里放出来的野狗,用绳儿都拴不住。
她一直走在江竹皓的前面,留给江竹皓的是一个苗条的绿色背影,踩上小白鞋,白皙的皮肤,飘逸的中长发,十分青春洋溢。
这或是他们十年来第一次一起逛超市,就像那些热恋中的男女一样,买东西仿佛只是一个想见你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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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新月觉得江竹皓走在身后心里莫名底气十足,好像就算她说要把商场买下来也不为过。
霸总气质真的很引人遐想。
谭新月考虑到圣代毕竟还是要在聚光灯下生活的,就算是再爱吃甜食,那也…不能由她来买,万一喂胖了宅男女神,自己可就成了诸多宅男心中的千古罪人了。
助纣为虐助纣为虐。
罪过罪过。
所以,他们首先来到日用品区,买些实用的东西可能会显得比较贴心。
“江竹皓,你看这个怎么样?”谭新月转身和走在她身后微服私访,一脸“别耽误老子时间”的江竹皓寻求建议。
“这什么东西?”
“杯子啊...可爱吗?”谭新月一副要寻求共鸣的眼神。
“这能装几滴水?”江竹皓非常疑惑。
“又不是饮牛,要那么大容量的干嘛?”谭新月反驳他,“而且你看它的外观图案可是小羊肖恩啊,杯子里面是羊毛的形状。如果你喝牛奶的话,那么这只小羊就拥有了一身白色的羊毛。如果你喝咖啡,这只小羊就拥有了灰色的羊毛。如果你喝可乐,这只小羊就拥有了黑色的羊毛。如果你喝芬达,这只小羊就拥有了橙色的羊毛。不觉得真的很神奇吗?”
“有橙色的羊毛?”江竹皓直接丢出自己的疑惑。
“啧...这就是一个比喻而已,你不要那么较真儿,我只是为了表达你可以随心所欲改变它的羊毛色,难道不觉得有一种万物尽在我掌控之中的感觉吗?”谭新月持续输出,“而且你看它的小表情,多欠打,多可爱啊...”
“笑的有点像驴。”
谭新月作势要把杯子拍在江竹皓脸上,江竹皓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低情商发言,赶紧补充了一句:“你喜欢就买。”
“嘿嘿,那就买吧。”谭新月把杯子放进购物车里,下一秒江竹皓直接接手原本她推着的购物车。
谭新月先是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后来也就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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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结束,二人拎着一大包东西前往目的地。
江竹皓的这栋房子,不是别墅的样式,反而像是80年代有钱人家才能盖的小洋楼。坐落于郊区,周围风景很不错,有小栅栏,有小溪,有小庭院,好像这里一直有人生活着。反而是小洋楼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谭新月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感觉出了问题,她居然觉得这栋楼很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