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说,小人物是不配有故事的。
我却想讲一个小人物的故事,她做了一辈子的配角,唱了一生别人的戏。
她的名字叫月琴…
1932年,10岁的月琴逃出养母家。
她走了一夜,鞋掉了,脚起泡了,回到家一双脚血淋淋,惨不忍睹。他跟母亲哭诉,说养母打她。 母亲抱着女儿哭了半天,帮她洗脸又买了新鞋,然后却告诉她,她不能留在家里之后把她送人,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养不起。
月琴流着眼泪问:“妈妈,你不要我了?”
可怜的妇人说不出话,正好村里有戏班经过,便带着月琴签了卖身契。月琴到底年纪小,戏班的摆设琳琅满目,她被吸引了去,没发现妈妈,跪在地上求班主不要打他,成不了角,做个打杂丫头也很好。妈妈要走月琴也跟了过去,被戏班的人拉住班主告诉他:“以后你就是戏班的人要离开,等你成了角再说。”
月琴被拉着又哭又喊,妈妈始终没有回头,瘦小的背驼的很厉害,好像再也直不起来,哭到嗓子哑了,月琴懂了,和上次被送人一样,这次她被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