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是很长的时间,特比是对尽头而言。
一条铸满铁锈的铁轨旁开满了妖艳的花朵,铁轨下杂草丛生。只有傍晚时分才会有一辆火车通过这里,与铁轨碰撞的声音消逝在闷热的空气中,那辆火车也遵循着本身的轨迹渐行渐远。
这一站,叫凌山站。
它好像被世间遗忘了。
我住在凌山火车站附近的一栋危楼里。
该楼不知道建于上个世纪哪个年头,因为风吹雨打变得有些破败,三层的小楼只住了两户。一户是我,另一户是一个卖豆腐的阿婆。
阿婆上了年纪,也是一个人居住,和我一样。
我出门的时候看到阿婆在家洗豆子。
她笑着唤我:“宛扬去哪儿?”
“阿婆,我去叫亚轩吃饭!”
阿婆因为上了年纪,有时听不清我在说什么,所以我说话声音有些大,确保她能听到。
她听清了,点点头:“快去吧,亚轩也忙了好长时间了。”
我把宋亚轩当做我的弟弟,他是西边一家理发店洗头女的儿子。
我第一次见宋亚轩的时候是我刚来凌山。
他那会儿还在上学,穿着洗的发白的校服,坐在理发店门口,那家理发店的门帘是暧昧的粉色,不用进去我都知道这里面是干什么的。
他卡在一道题上半天做不出来,用笔戳着自己的脸颊,一下又一下。
我突然想起来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小我三岁,倒也不是亲弟弟,他叫严湛,我叫陈宛扬。
他是妈妈朋友的儿子,那位阿姨因为车祸不幸去世,母亲就将小严抱到了我家中,那年严湛五岁。此后的一段时光都是我们一起度过,直到我十三岁时母亲因病去世,我和严湛变成了孤儿搬进了孤儿院。
总是有乖巧的小朋友被领养走,但这并不包括我和严湛。
严湛长得很好看,但他性格乖僻,除了我之外不愿意接触任何人,也可以这么说,他不愿离开我半步。
而我呢,因为年龄大,又是个女孩,根本不会有人来领养。
我就这么每天重复着上学,放学,回孤儿院的动作。
我还记得有一天的阳光很刺眼,汗水打湿了学校发的白衫。
我回到孤儿院的时候,看见一名男士站在孤儿院的大门口,他穿着我不曾见过的西装,手腕间是白金色的表,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冷玉沉金的气质。
我绕到陌生男子面前,仔细瞧他,他生的也是极其好看,下颌锋利,眉眼间藏尽锋芒。
注意到我的打量,他抬手虚虚一扶面上的金丝框眼镜,好笑地问道:“好看吗?”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好看。
“你是这家福利院的孩子?”
他声音也很好听,像极了山间的清泉。
福利院?
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世人都唤我们这为“孤儿院”。
我一本正经回答他:“是的。”
他比我高很多,后来我才知道有种眼神叫居高临下,不过当时我并不懂。
“你今年几岁了?”
“十三岁多一点。”
他轻笑:“有些大了,不过来得及。”
来得及?来得及什么?我越发糊涂。
“你愿意跟我走吗?”
他语气淡淡,却有种蛊惑人心的力量。
鬼使神差的,我答应了他。
就这样,我又重新被收养了。这次收养我的人姓马,我偶然听到有一个女人叫他嘉祺。我不知道他具体的年龄,不过看起来可能大我十几岁。
而我随着告别学校,进入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开启无休无止的训练,我才明白马嘉祺口中的来得及是什么意思。
来得及培养成一名ki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