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良就去了镇上,这回是他自己一个人来的。林小圆手劲儿大,被刘氏留在家里给她纳鞋底儿去了。
李良抱着书页进门的时候小伙计墨书正在清点书架。见他进来明显是记得他的,笑着迎上来道:“李公子来了?书抄完了?”
李良笑着道:“抄完了,小哥儿给看看。”
墨书点头,随后把李良让到桌子前坐下,自己拿起书页一页页翻看起来。一刻钟后他笑着说:“没问题,没有脏污也没有漏字错字。我这就跟掌柜说,然后给你结账。”
“那多谢小哥儿了。”
李良道了谢老实坐在原地等着,不一会儿胖胖的王掌柜便跟着墨书一起来了。两人寒暄了几句,王掌柜拿出一百文钱递给他。“李公子这回是准备继续抄这两本?”
“是的,暂时先抄这两本。”
王掌柜道:“行,这回拿多少纸张?”
“多拿一些吧。掌柜的,这抄的数量有限制吗?”他抄的速度快,小本抄既不耽误事儿,换钱也快。只是每次来镇上都比较麻烦,还是多带些回去。
王掌柜笑道:“没什么限制,这个不愁卖,李公子尽管抄。”
李良这才放心,他要补些钱给王掌柜也被拒绝了。
“我相信李公子,不用多压钱了。”
李郎道谢后又道了别,掂着手里的铜钱想了想,进了一家布坊,花了二十文买了两块碎花头巾。一块是蓝底白花的,一块白底粉花的。他在很多女人头上看到过这个,家里两个女人,买回去做礼物应该刚好。
出了布行拐到了南市,去了猪肉摊子上割了两斤肉花去三十文,而后李良的视线落在了摊子旁边的盆子里,里头放着堆猪大肠。
镇上富的人少,穷的人多。
能吃到一口肉都不容易,所以有钱人不吃的猪内脏在穷人眼里都是美味,也只有这猪大肠因为太臭,处理起来又麻烦又恶心,做不好就吃不下去才常常剩下。
“老板这个大肠怎么卖?”
猪肉老板是个爽快的:“你想要直接拿去吧,算我给你做的添头儿。”
这玩意儿卖不了,丢又可惜。他家那个搂搜的婆娘天天拿来煮给他吃,处理的不好根本吃不下去,还不如送给客人赚个香火情,自己也能解脱。
李良惊喜的很,连声道了谢。
来时他背了个背篓,里头放着包好的纸墨和头巾。两斤猪肉老板给包了油纸,但李良还是怕它渗血把东西弄脏了,就还是一样跟大肠一起提在手里。
他现在身体锻炼的很不错,东西少,走路自然快些。大半个时辰就到了林家村。
这些日子他主动打招呼显然有了些成效,原本对他视而不见的村里人也愿意同他说话了。
“良哥儿这是是去了镇上?哟,还买了肉?”说话的是王氏的小叔子,林杉的弟弟林桂。他比兄嫂小了十几岁,今年才二十。
家就住在旁边,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他比其他村里人更早跟李良说上话。
“是的,抄的书换了点儿钱,想着给家里人补补。桂哥这是下地去了?”
林桂身上背着竹篓子,还扛着锄头,显然就是要下地。
“昂,地里的红薯熟了,去挖了两墩看看大小。”
李良朝他背篓一看,红皮红薯长得真不小,个个都比手掌还大。不禁感叹:“这红薯长得真好,快能收了吧?”
林桂笑着说:“再长半个月壮壮个儿就收。对了,你家也种了一亩地的红薯是吧?长得怎么样?”
“还没看哩,我等会儿也去挖两墩。”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路上遇见其他人也简单地打了招呼。
李良进门时还能隐约听见一些类似于“真的”“改了”“不错”之类的话,心里不禁美滋滋地想,不错的还在后头呢。
“婶儿,我回来了。”
刘氏还是一样坐在廊下,现在在编草鞋。农家人干活儿多,走路更多,相对的鞋就废的狠些,所以就只能用稻草编了草鞋套在鞋子外面,也能有个保护。这草鞋废的多也不怕,除了编鞋费点儿功夫,穿破的鞋不要了还能烧火,既省钱又不浪费。
刘氏身子不太好,林小圆一手包了地里的活儿,刘氏就负责家里。现在李良帮林小圆分担了不少,自己又把家里喂猪掏粪这些重活儿揽下来,刘氏就轻松了许多,时间也更多了。
她又是个闲不下来的人,每日不是编筐编鞋就是搓麻绳儿纳鞋底儿。
一般只要一进门,差不多都能在廊下看见她。
“回来啦?哟,怎么还买了肉?你挣点儿钱不容易,可不兴乱花。”
刘氏是个习惯仔细的人,丈夫去的早,她们孤儿寡母的没什么进项,自然只能省着花。后来林小圆大了能帮忙了,可又买了个上门婿回来,多了张嘴吃饭,又送他去读书,这日子过的更加俭省。
家里几只鸡下的蛋都是一个个攒好了卖出去的,只偶尔给林小圆吃两个,自己是一点儿不沾的。鸡蛋如此,更别说肉了,也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割上一斤半斤的打打牙祭。家里主要的荤腥就是猪油加上林小圆偶尔下河逮的小鱼小虾河蚌什么的。
“婶儿,这不是我第一回挣钱吗?就想着庆祝一下。买都买回来了,这可退不了。”
刘氏还想说什么,但是她也清楚,这是李良花自己挣的钱买的,她多嘴一句也就行了,再唠叨就招人烦了。
“行,就这一回。婶儿也沾沾良哥儿的光,吃一回肉。”而后目光又放在大肠上面,“这个……”
“这个我来洗,婶儿,这东西洗干净了做的好吃着呢。”
刘氏道:“你洗什么,我来洗。这玩意儿我洗过,不过洗完还是臭烘烘的。”
李良嘿嘿一笑道:“婶儿,先用草木灰搓洗干净之后再用面粉或者盐来洗一点儿都不臭,洗干净了伴着辣子炒着吃,或者炖着吃都好吃。”
“真的?”刘氏将信将疑。
“真的真的。”
“那行。”刘氏站起来接过大肠就要去洗。李良赶忙躲开:“我来洗就行。”
刘氏道:“你个大男人洗什么洗,你那拿笔杆子的手,有时间去抄书去,跟我争这个活儿干啥。”说完不顾他闪躲一把夺过来放在盆子里。
“等等。”李良赶忙叫住她。“婶儿,我还有东西没给你呢。”说完在背篓里掏了掏,拿出一个麻布包。打开后露出两条包头巾来。
“我看婶儿的都旧了,该换一个了。镇上的人都戴这种碎花的,婶儿戴肯定好看。”
这里的妇女自已做饭下地一样不落的干,免不了沾上灰尘,而她们头发又长不好清洗,又不像男人一样,夏天在外面衣服一脱就能下河洗。所以久而久之就流行起这种包头巾。
刘氏和林小圆当然是有的,但是都是青蓝色的麻布,单纯的挡灰用的,不像村里其他一些妇人,红的黄的紫的戴在头上,还当做装饰。
刘氏下意识地伸手一摸。“这还是细棉的?”
李良笑着说:“我也不知道这个,我就是看着好看,就买回来了,婶儿一个,小圆一个。”
刘氏有心拒绝,但是看到那条白底粉花儿的头巾,想了想小圆戴上去的样子,又舍不得了。她自己倒是没什么,但是小圆还是个青春年少的姑娘,整日在地里干活晒的黑黢黢的,没少被人嘲笑。年轻姑娘有的用的她都没有。
李良看她盯着那个白底粉花儿的头巾,就知道她的想法了。
“婶儿,快拿着吧。我还得进屋把纸拿出来铺平放好,不然该皱了。”
刘氏一听,哪还有心思纠结,赶紧让他进屋办正事儿。自己拿着那个麻布包看了又看,不一会儿嘴角就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