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衍玦在卫瑾十五六岁的时候就认识她了。那时候长得远比现在稚嫩,白白的小脸上带着婴儿肥,那年她感染了水痘,烧得连同班的都一个不认识了。班主说带她上医院瞧瞧,免得弄出一脸麻子来。
结果,谁也不知道这个小姑娘哪里来的这么大力气,抢来一把砌末堆里明晃晃的大钢刀,见鸡杀鸡,见狗杀狗,见人就要杀人。
都以为她是丢了魂儿,陆衍玦却发现,她不是不想去医院,只是不想人带她走.
在灰暗的角落里,小姑娘终于没了力气,把刀横在自己脖子上,刀虽然没开封,但抹开她娇嫩的喉咙还绰绰有余。
“卫瑾,别怕,是我。”陆衍玦试探着上前。
她努力把涣散的瞳孔对焦,不敢相信似的把手里的刀又压紧了两分:“陆少……少爷?”
“把刀放下,咱们坐到一块,舒舒服服地聊聊天。“陆衍玦咽了一口口水,尽量放平语气,“我哄你好好歇一会儿。"
卫瑾将信将疑,虽然把刀从脖子上拿开,还提在手里。
陆衍玦缓缓走近,轻轻把她揽进怀里,双手从上往下轻轻抚着她的脊背。这是他第一次抱女孩子。哪怕小姑娘当时只有十大岁大,在那个时代也到了成家的年纪。更重要的是从初识到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卫谨的早慧使陆衍玦不能仅仅将她当做小孩。
尤其是那对秋水一样澄澈的瞳孔,以及秋水深处荡漾出的哀伤。
“卫瑾,咱们去找医生看病,好不好?“
“我不去。你非要带我走,我就自杀给你看。“卫谨依旧扁着小嘴抽泣不停。
“那你留下脸上那一堆痘印,不漂亮了,我就不喜欢你了。”陆衍玦做出很认真的样子,稍稍放轻了抱着她的力道,“到时候我就不来捧你了。”
没想到卫瑾一下就闹着要去怀仁堂,小手上指甲剪得圆圆的,可还是把他也挠出了好几道血凛子,但死活不让班内人跟着。
“好好好,他们都走了。我新学的汽车,开车带你去。都烧得迷糊了还这么凶。“
四年之后,又是一样的人,境况却大不相同。
陆衍玦问过怀仁堂坐馆的洋大夫Willham,卫瑾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
“这种情况呢,我们西方人一般叫应激性心理创伤。"Willham 的汉语虽不是很流利,但慢慢说一般人能听懂,”就是之前经历过什么打击特别大的事,在后来情绪失常的时候会表现出来,很严重,得想法子治。”
“而且,不瞒你说,卫小姐的病似乎十分严重”
他把车停在家门口,轻手轻脚地把卫瑾抱下车子,放到侧厢房的床上,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陆衍玦自己心里清楚,虽然他俩认识了四年有余,但还没让她产生依赖感。小姑娘更多的还是信任他,什么事情都自己办,送的礼物虽然会高高兴兴收下,却从来没要求过他买什么。
就像一只信鸽,虽然你喂它谷子,但它还是会飞得远远的,不出意外不会回来。
要是卫瑾甘心退出舞台,他们俩准能在家琴瑟和谐了。
但卫瑾和梨园行其他的女孩子们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