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本来飘着玫瑰色的云, 浅金色的光掺在紫色的天空里, 交汇出油画一般的黄昏景象。我骑着自行车沿着乌特勒支的古运河穿过它的旧城区,斜挎着大红色帆布的包有点碍事儿,它一荡一荡地拍在我的大腿上,我的腿最近细得过分, 我姨妈说像两根脆干的竹签。
当我骑到奥德瓦特的时候, 天际那些红红紫紫的颜色快要褪去,我刚想说糟了, 天要黑了。忽然一阵莫名其妙的大风吹了起来,一场倾盆大雨说来就来, 浇透了我。我身上的棉衬衫和格子长裙吸饱了水, 会不会显得我丰盈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想法让我不禁摇了摇头,却甩不动湿哒哒贴在脸上的头发。
我已经4天没吃过什么了。
四年前我来荷兰的时候,开始读为期一年的预科,我一点荷兰语都不会说,课程也有些难。上课时我总是咬着铅笔头,将目光瞥出窗去,渐渐就出神了。我虽然不怎么喜欢这种生活, 却异常喜欢乌特勒支这个地方,这地方像古老中世纪的画,旧城区的地砖藏着数百年的故事, 这其中大概也有无数爱和苦难吧?主教塔的钟声起, 秃了半个头的教授喉咙里发出含含糊糊的荷兰话,教室里响起哗啦哗啦的声音, 我打了个激灵,才反应过来下课了。
我稀里糊涂地把笔记塞进帆布包, 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看到染了一头浅棕色长发的男孩子胡。他推着自行车朝我走过来, 友善地朝我笑了笑,问我:“还记得我吗?我叫胡里斯金。我们住在一个街道,我看见过你。我妈跟我说你在我学校读预科。”
我去上学的时候看见过他,但不知道他和我一个学校。我姨妈在吃饭的时候提到过他是混血,他爸也是混血,他妈是个纯华人。他们家的门牌上写的胡。
“你好”我回应他,他便邀请我一起走。他推着自行车和我走在古运河畔,微风吹起他有些翘的刘海,我看着他的侧脸,他嘴唇抿着不说话。我试图打破沉默和我的局促,问他:“你为什么要染头发,你是华人呀。”
他说中文的口音像广东那边人,说的也不太好,一直用荷兰语:“我在荷兰长大的,但我长得不太像荷兰人,我中文也不太会说,两边人都不喜欢我。”说完他眼睛微微弯下来,看我。我才发现他好高,高出我一个半头,和这边当地男孩子一样高。
他不在乎我没回应,继续说:“这样走回去有点远,为什么不骑车?”
“我去附近商场都没买着合适的,这边人高腿长,车子也高,我骑不了。”我说,有点不好意思。
“我帮你弄一辆回来行吗?我舅舅下周从阿姆斯特丹回来,那有很大的中国城,有的卖。”他说话的时候,我盯着他鼻梁看,他鼻梁高高的,眼下竟然也有一层浅咖啡色的小雀斑。我说:“那多不好意思。”
他的小雀斑笑了起来,用中文说:“没事儿。”我也跟着他笑,他突然对我做出禁声的手势:“天快黑了,回去晚你要挨骂吧?这里不让载人,现在人少,我偷偷带你回去。”
说罢他骑上车子,将我一把拉上,我像反应不过来似的,毫无拒绝的样子。他骑了起来,斜阳倒在古运河的涟漪里,美得不像样。我紧张地不敢说话,只听他像赢了游戏的孩子一样得意地说:“没想到吧,我按了后座,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带个女孩儿。”我脸红了起来,可能是火烧云灼上了脸颊,也可能是……爱情来了。
我和胡里斯金交往了,他给我搞来了一辆自行车,我两每天一起骑去学校。他比我早放课时,就去打球,然后换好衣服等我,我跑去给他一个吻,他搓搓我的头发递给我一只纸杯蛋糕,换着样儿的,覆盆子的、草莓的、巧克力的...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就算他送我回家时我仍然会被姨妈讲,甚至会被她哂笑。
我特别喜欢胡里斯金的妈妈,他妈妈手艺很好,虽然不会烧中国菜,但是甜点做得非常好吃。我有时候晚上会去他家里吃饭,我特别特别喜欢胡里斯金妈妈做的烤南瓜。一只小个头橘色南瓜,切出一个小盖儿,里面是南瓜浓汤。浓汤里有南瓜,西班牙熏火腿肉,奶油,芝士,白胡椒,迷迭香,奶味中有鲜咸还有南瓜的微甜。
有时早上去上课,他妈会给我带一点点心,烤饼干或是小蛋糕,还有一种特制的酱,如果午饭太难吃可以加上。我喜欢他妈妈,远比过喜欢我自己的妈妈。
我爸妈在生我前经常吵架,甚至有一次我妈想拿菜刀砍他,被我爸把刀夺下来,还被我爸差点从十七楼推下去。终于他们说不过了,这个时候我却莫名其妙地来了。他们约定好,要是男孩儿就和好,要是女儿就离婚。故事的结局显而易见,我从小被放在爷爷那儿,我爸有时来看,我妈无影无踪。我跟着老人长大,自理能力很差,高中军训的时候皮带系反了怎么也解不开,去洗澡的时候在澡堂里局促地呆了好久好久不知道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