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很久很久以前。
森林的深处住着一群人,他们可以变换成狼的模样,也同样具备兽性与智慧。
他们是群居动物,无尽的夜黑里或许能看到他们的眼睛在空中闪动,眼球中的竖瞳宣扬着他们的实力:
如果你敢靠近我,我不介意把你撕成碎片。
他们擅长捕猎,利用猎物胆怯弱小的心理布下天罗地网:
你走过的每一个地方可能都会置你于死地。
他们喜欢吃生肉,动物身上刚扯下来的生肉,垂下的血水,口里布满腥气:
美味的肉食被烹饪才是真正的浪费。
狼人,古老即神秘的种族,野性与智谋的最高结合,上帝打造了他们,多么完美的生物,真是令人嫉妒。
当然,狼人会利用自己的脑子,去创造,打造出自己独有的生活方式,活在这片天下,与另外两个种族肩并肩。
他们会竞选出一个狼王,狼王的目的就是带领。
他们竞选狼王的条件也是很简单,实力强,有头脑。
他们不要求拥有什么舍己为人的精神,毕竟他们觉得这种行为只有傻子才会做,他们应该彼此竞争,淘汰掉对方,自己成为狼王,站在所有人的头顶上成为佼佼者。
在最初的时候,狼王会选择他们的发展目标,在实力与头脑之间他们选择了实力。
不过也是能理解的,在所有种族都是起点的时候选择一个更轻松的方式活着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他们也不知道如果开发智慧的潜能会有怎么样的效果,所以他们选择了野性,在大自然中用利爪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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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克·诺里斯的父亲就是一位狼王,他还有一个弟弟,他们是双胞胎,长相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帕克·诺里斯自认为他和弟弟的关系是不错的,他经常会和弟弟一起去外面看看,在角落里用双眼偷窥外面的世界。
复杂且精益的时代,科技的力量充斥整个城市。
他们就在森林里仰望火光,他们不知道火光内部是什么样的,只能脑补,幻想出人类的世界:
那一定是非常繁华是地方,到处都是肉,啊,还有光!
他们也经常一起玩,在丛林,河边。
他们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对他们很严格,基础的和高端的捕猎方式都从小抓起,当然还有指挥控场的能力,狼位这个东西,他们的父亲可不想让给别人。
在非常严厉的监管下他们俩都非常优秀,优秀到别的狼人根本不可能超越的地步,所以这次的狼王一定是在他们两之间。
在父亲看来,他们也是竞争关系,去奋力抢夺狼王位置的人,父亲经常会跟他们说:“在权利面前,血缘也得让路,只有拥有了权利才能掌控一切,血缘这个东西有什么用呢,你们应该打起来,拼的你死我活。”
对于这点帕克·诺里斯是无所谓的,狼位这个东西对于他来说确实很耀眼,但是他觉得没有必要因为一个称呼而产生决裂,这样并没有什么好处。
可是看上去他的弟弟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帕克·诺里斯也不准备和他说,他也不能保证弟弟听了这话会不会选择决裂,其实如果弟弟想要他其实是可以让出来的。
有一说一,帕克·诺里斯和他弟弟比起来还是帕克·诺里斯更强一点,不管是技巧或者是硬刚。
这点让弟弟很不开心,再加上他经常会说他不是很在乎,这让他觉得哥哥非常非常的虚伪,而且父亲也非常看中他,就差说狼王的位置是哥哥的了。
关于弟弟的想法哥哥是知道的,他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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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重复以前的事,时间被淡化,蒙蔽了这两兄弟的感知,他们只知道周而复始。
马上就到竞选狼王的时候了。
作为一群野蛮人,他们决定狼王的方式当然是打架,他们没有文艺这种概念。
狼人们化为狼形,庞大的身躯挤满整个领域,肉垫踏在冬雪里留下印子。
决斗方式是一对一,淘汰制。
第一批幸运儿站在场地内,用王者的姿态准备发动攻击。
一声令下,比赛开始。
后腿的肌肉发力,猛扑向对面,他们用牙齿咬住对手的肉,用劲拉扯。
口腔内的铁锈味附在舌苔上,兽性,最原始的欲望,兴奋,令人窒息的痴迷。
肉块被撕扯下来,肉沫混杂着血水吞下喉咙,划过食道,鲜甜的香味缠绕在鼻尖,无法自拔。
血染红了他的皮毛,沾染全身,血在身上凝固成血浆,原本顺滑的毛被玷污,真是可惜。
雪被血融化,他们在血滩之中,用血冷血且暴力的方式决一胜负,他们根本没想给对方留活口,这个世界就是胜者为王,败者活该被弄死!
战斗很快结束,胜利者向天空咆哮,血迹和伤口到处都是,这是荣耀!
失败者丧命,血已经模糊掉了他原有的样子,眼前只是一团烂肉,但是是新鲜的,一定很好吃吧。
这种比赛持续很久,一轮接一轮。
竞选的人用最擅长的手段攻击着对方,到处都是血,红色,这么优美的场面值得全场的欢呼,他们叫嚣着,他们不断喝彩鼓掌,希望打的更激烈一点。
对于他们来说,一切的美好的源头就是血腥!
来吧,这是我们为数不多能狂欢的时间,拿起身边的蜂蜜,让我们一起浸泡在血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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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很快结束,新的一任狼王是帕克·诺里斯,没有任何的悬念。
帕克·诺里斯只记得在比赛的过程中他是看出来弟弟非常想要这个王位以至于用尽全力,不留情面。
其实帕克·诺里斯是可以放水直接给位置的,他也不是很在意这点成就,但是这是他第一次和弟弟这么认真的打架,这太爽了。
他暂时也不准备直接告诉弟弟准备把王位给他这件事,毕竟一个种族的王因为这种事颓废很久,那可能就不太适合当王了,没有远见。
这种大道理直接说出来也没有效果了,还是等弟弟自己悟吧,他只需要等,等到弟弟清醒的那一天。
帕克·诺里斯坚信,他会是一个很棒的狼王。
距离比赛结束过去很久了,他们两的伤也养好了。
有天,弟弟来约帕克·诺里斯出去玩,帕克·诺里斯很惊讶,他弟弟已经躲他好几天了。
如果能有跟弟弟和好的机会当然是最好的了,帕克·诺里斯答应了,他们准备约到以前经常去的地方,那边的风景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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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来到了一片绿地,不过也是悬崖,悬崖这里很美,也很危险。
帕克·诺里斯很喜欢这个地方,这里有一朵花,唯一的一朵花。
他看着娇弱的植物生长在刀尖之中,从入土到发芽,它的青春在危险之中开花。
其实这里的景色一点都不美,只是一些普通的石头和看不清的雾,但有它的存在,这里就变得很美。
它的娇娆与这里格格不入,但这就是它的魅力。
帕克·诺里斯笑着问弟弟:“你找我出来是有什么事吗?”
弟弟的脸有点红,应该是不太敢开口,他只是慢慢吞吞的说:“哥,对不起。”
帕克·诺里斯摸了摸弟弟的头,他的毛很顺:“嗯,我原谅你了。”
弟弟:“真的?”
帕克·诺里斯:“嗯。”
弟弟从后面抱住了哥哥,他脸埋在哥哥的后背,声音有点闷:“哥哥你真好。”
弟弟又说:“哥,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帕克·诺里斯问:“什么惊——”
他的话还没说完,他感觉到有一双手推了他一把。
帕克·诺里斯一点防备都没有,他根本没想防备,他不认为自己的亲弟弟会害他。
身体在坠落,失控的感觉灌满全身,他的表情停留在错愕,他望着弟弟,悬崖上的弟弟。
弟弟貌似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并且还很高兴。
弟弟弯起嘴角,眼里写满了喜悦,他的心变得冷漠,已经被嫉妒腐蚀。
没错,他就是想要哥哥的王位,他想用俯视的角度看着所有人,让他们喊自己“王”,他想要荣华富贵,这是他的未来憧憬,人生理想。
哥哥,你怎么就不懂呢,为什么不肯把位置给我呢,只要你给我,你就是我之下的第一人了呀,我们一起统治这里不好吗?
哪怕,哪怕我让你半边天也是好的呀,但是为什么非得跟我争夺这个位置呢,你不争你不就不会死了吗,是你自己的问题呀哥哥。
弟弟看着掉下悬崖的哥哥,发出了咯咯的小声。
帕克·诺里斯感觉时间的流逝变得缓慢,他望着弟弟的眼睛,嫉妒,他眼里只剩下了这一个情绪。
他不明白,自己的亲弟弟为什么会这样,只是因为嫉妒吗,只是因为王位吗。
弟弟蹲下身,对着已经看不见身影的帕克·诺里斯说:“哥哥,我会用你的身份替你活下去。”
他看了看旁边的花:“啊对了,我记得你喜欢这朵花?”
他不明白为什么帕克·诺里斯喜欢这朵花,不就是普普通通的花吗,也没有多好看,他觉得哥哥的审美差极了。
弟弟说:“那我把它也一起送给你吧。”
他摘下这朵花,花瓣上还带有雨露的味道。
就算是站在顶端又怎么样,英雄迟早要谢幕的,只是时间早晚的不同罢了。
弟弟把花往悬崖丢去,花与帕克·诺里斯一起沉入海底,他的泪水与海水交缠在一起,冰冷,他已经失去思考的能力,只能感受到痛苦。
他与花被流放在世界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