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答:“我很喜欢。不过我手上沾了墨,怕弄脏它,你可以帮我戴上吗?”
说完,我摊开手掌来向他“展示”上面狼狈的星星点点的黑,边朝他无辜地眨了眨眼。
他俯下身来,玫瑰发夹在他手上绽放着。他好像很怕,很不自然地——就算低着头,我也能感受到他的笨拙与小心。
玫瑰转移到了我的发间,我透过玻璃窗反射的影子看到了它,红红的,小小一个,在黑色之间尤为显眼。
他顺着我的目光也看了过来:“很漂亮。”他说。
“小马,”我不确定地小声喊他:“谢谢。”我自认说得真诚。
他似乎是无意识地挑了挑眉,嘴角染上淡淡的笑意:“不可以这么叫。”
我歪头,示意让他接着说下去。他闭口不言了,我刚想开口唤他,却不知道该叫什么,他方才才说不可以叫小马的。
我有些手足无措。
他轻笑一声,拉起我的左手,在我手掌上一笔一画地写下三个字。有些复杂。
马嘉祺。
他的手指扫过我的掌心,痒痒的。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嗯……马嘉祺同志。”我正色道。
他突然俯身凑近了一些,我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他用指关节轻敲了一下我的额头。
“你是不是故意的。林知有同志。”
他喊了我的笔名,大概是从信件上得知的。
我很少听人亲口叫我的笔名,感觉有些微妙,我笑出了声。
他佯装愠怒,皱着好看的眉,把眼睛瞪成了可爱的豆豆眼,我轻轻伸手拍了拍他柔顺的刘海:“好啦,”
“阿祺。”
他顿了顿身子,胡乱答了几句,在我的视线里落荒而逃。
我目送他的背影,偶然瞥见他耳根上的红,染了整园玫瑰。
我伸手摸了摸头上的发夹
——要不要这么可爱啊。阿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