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好像和街头巷尾的住户都很熟络,除了我。
我看到他傍晚蹲在巷口,喂无家可归的小奶猫。看到他帮隔壁院的老太太扛大米,看到他送报时,顺带一瓶酱油给对门腿脚不好的爷爷。看到他的自行车驶过街头巷尾,给叶对家太太的小孩儿找他心爱的木偶。他真是善良得让人烦躁。
我听到,他们叫他“小马”。这大抵是他的姓,我想。
起初我只是好奇他的名字。
玫瑰开的很招摇,让过往的行人不禁流连目光,晚风到处,满园生香。这一簇簇惹眼的红应是添了些许诗情画意的。
我换了个纯白的棉布裙,用丝带松松垮垮的拢了下头发。提了我精挑细选的古铜色洒水壶,来到院子侍弄我的玫瑰。我是有些反常——连我自己都意识到。
现在是下午五点二十三分。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他的车才姗姗在信箱旁停下。许是路上有什么事情耽搁了,许是又去帮助哪个有困难的同志了,许是遇到熟人寒暄了几句——说句题外话儿,我最不喜欢虚情假意的寒暄,累赘又无必要。
我没有抬头,仍保持着俯身浇花的姿势。这时该有一阵温润的风——实际上也是的。天公作美,风轻柔的吹了一会儿,吹得我的裙摆扬起,吹得我耳旁的一绺碎发散在眼梢,吹得空气里溢满玫瑰香。
他没有动,手里握着一本杂志,一个信封。
他说“花很好看” 被风吹到我耳里。
我才抬起头,漫不经心的与他对视。夕阳照得他耳根和脸颊都红红的,像被水滴滋润的玫瑰。他的眼里好像有星光,此刻,正不吝地洒在我身上。
现在明明才傍晚而已啊。
我跨过一步,手臂绕过他,将水壶搁置到信箱上——好像正在相拥般,我可以清晰的听到我们彼此的心跳。
他没有躲,在半步的距离内稍侧了下左肩,手握成拳,借手腕的力微扶了一下我的腰,稳住了摇摇晃晃的我。
我想,如果没站稳,我下一秒就会跌进他怀里。
我笑,却认真地回视了他:“只有花好看吗?”
站定后,我从他手上接过信和杂志。
他有些闪烁,声音小了一些,小到只有我们俩能够听到。
“都很好看。”
美人害羞,大抵是可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