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子晋上述两种类型都是理性的,因为它们都建立在理性判断功能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非仅仅以客观材料而且也以主观材料为依据。
潇子晋但是,无论哪一种因素占优势——这常常为从少年时期起就存在着的心理倾向所决定——都会给判断带来相应的偏差。
潇子晋一种确实合符理性的判断既诉诸客观因素也诉诸主观因素,并且能够公正地对待两者。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它预设外倾和内倾两者都能协同发展。
潇子晋然而实际上,两者的发展是相互排斥的,只要这种两难仍然存在,它们就不可能和平共处,而只能在最大程度上以主次排列。
潇子晋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理想的理性是不可能的。理性类型的理性总是有类型的偏差。所以,内倾理性型的判断毋庸置疑是理性的,只不过它更多地定向于主观因素。这并不必然地隐含着任何逻辑上的偏差,因为类型的偏差存在于其前提中。
潇子晋前提即在于主观因素的决定性地位,它先于一切结论和判断。与客观因素形成对照的主观因素的优势价值从一开始就是自明的。这并非一个如何分配(assigning)这种价值的问题,正如我们已经论述过的,而是一个先于任何理性评价存在的天性的气质问题。因此,对于内倾理性判断来说必然具有许多区别于外倾型理性判断的微妙差异。
潇子晋让我们举一个最普通的例子,对内倾型来说,导向主观因素的推理环节就显然比那种导向客体的推理环节合乎情理。
潇子晋这种虽然在个体情形中显得微弱实际上并不引人注意的差异,但却最终构成了无法沟通的相异,我们越是很少觉察到心理前提所偶尔造成的细微的观点的转变,这种相异就越是使人恼怒。
潇子晋一种根本性的错误通常就出现在这里,因为人们总是去竭力证明某种结论的荒谬,而没有认识到心理前提中的差异。
潇子晋对于每一种理性类型来说认识到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因为这动摇了作为他自己的原则的那种显然绝对的有效性,而要把他引导到其原则的对立面中去,这对他来说无异于一场大灾难。
潇子晋内倾型受到误解的情况比外倾型厉害:这并非完全因为外倾型比他更易于成为一个冷酷无情的或好批判的敌手的缘故,而是因为他本人所要仿效的时代风尚总是与他过不去。
潇子晋他发现自己总是处于少数派中,这并非是指在数量上相对于外倾型的少数,而是指当他从情感上来做判断时他相对于持普遍的西方世界观者的少数。
潇子晋就他作为一个坚定的流行风尚的参与者而言,他必定毁坏他自己的基础;因为时下这种仅仅认可外显的和可触知的价值的流行风尚必然与他独特的原则相对立。
潇子晋由于他的原则不具外显性,他被迫贬低了主观因素的价值,迫使自己加入到外倾型的行列中去,对客体做出过高的评价。他身不由己地给主观因素以极低的价值,他的自卑感是对于这种罪孽的惩罚。
潇子晋因此毫不奇怪,正是在我们的时代中,尤其在某些领先于时代的运动中,主观因素会以各种夸张的、野蛮的和怪诞的近似于讽刺画的表现形式显示出来。我指的是当今的艺术。
潇子晋内倾型对他自己的原则的贬低使他成为自我中心的,并强加给他以遭受压抑的心理。他越是变成自我中心的,就越发会强烈地产生一种印象,即认为那些外表看来不受良心谴责而能迎合时尚的人是压迫者,他必须奋起反抗以保护自己。
潇子晋他通常未能看到,他的主要错误在于没有像外倾型依赖客体那样,带着同样的确信和忠诚来依赖主观因素。由于贬低了自己的原则,他的走向自我主义是不可避免的,这就完全印证了外倾型对他的非难。
潇子晋假如他能够一直忠实于他的原则,那么“自我主义”这一指控就完全是错误的,因为他的态度将由其普遍的效应来做出公正的评判,所有的误解将烟消云散。
——荣格《心理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