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施工计划的编制与审查
项目团队应根据总包合同编制关键节点及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单位依据总包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阶段施工进度(分月、周甚至日)计划,经项目团队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安全文明施工的准备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待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 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现场进出口洗车处设沉淀池,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者防污减霾循环利用;
(2)不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对于高空废弃物必须使用密封式的容器装好后用塔吊吊下,再运出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在炎热干燥的天气时,由专人在现场及现场附近道路上洒水,以保持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对于现场的容易飞扬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采用适当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