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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他眼睛烧得发亮,嘴唇和面色一样惨白。
我被他抱在怀里,林列在发高烧,两个人都在出汗。
我想劝他去医院,他不松手,哑着嗓子说等天亮。
我知道这种时候不该由着病人胡来,但他声音里有种易碎的东西,好像我一打断就会消失。
我只是拍拍他背上凸起来的骨头,间或轻轻拉开他按住胃部的手。他一点不反抗。
林列也有这样一面,我几乎恍惚。他在我面前太大包大揽,太无所不能,以至于我已经习惯了对他抱着过于为难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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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醒着,但又陷在一种接近睡眠的状态里。
天已经快要亮起,光线从剩一条缝的窗帘中间模模糊糊照进来。
我轻轻从他手臂下出来:“我打个车去医院?”
他顺从点点头。男生被汗濡湿的头发一直没干,一小缕贴在鬓角。
“你想好了?”我下床去找鞋子的时候被他抓住。
我说嗯,你鞋脱在哪了?
他疲惫地松开手,嘴角却微微翘出来一个轻松的笑:“门口。”
终 /
我把他扛起来搭在肩膀上,等电梯的时候他的呼吸就在我脖子旁边,我说:“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独处,我也是这样搭你回寝室。”
男生带着鼻音嗯了一声。
我突然涌起不知道从何而起的冲动:“其实那不是第一次独处。”我说,“第一次是初中,在x中,我看到过你在操场上,你没看到我。”
男生大概是烧得狠了,没太大反应地又嗯了一声。
我说就知道你不知道,不过没关系。
他说的那些旷日持久又像鞋子里的石子一样时时折磨他的琐事,我都有万全的信心陪他走过。
因为多年前那个模糊的黄昏,一个人坐在双杠上的男孩子,在我心里比正在沉沉落下的太阳还要遥不可及。所幸平原广阔而且平坦,我来得及追上他。
遑论此刻,是并肩而行。
彩蛋终 /
其实那天是林列前十四年人生中最为艰难的一天。
转学到陌生的城市,不再有妈妈存在的家,他在新班级发了一天的呆,背着书包不知道放了学的自己要去哪里。
就是在那个时候,天暗下来,但即将消失的太阳却把探头探脑的小姑娘送进他的眼底。
夕阳把小姑娘的两个小辫子照得金灿灿,余晖反射进她的瞳孔,那点光不知为何却足以照亮他的人生。
我在想,我们都是彼此的太阳。
区别在于,他是我途经的黄昏,是他真好看,而天刚好正在黑下来,明天还会照常亮起。
而我对他而言,却是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再没有其他的光。
完结啦!!!这篇也拖够久了,就不写太长了,但我自认为该圆的都圆上了,最后还有首尾呼应(骄傲。
最后几句话我自己真的很满意哈哈哈哈哈哈,是还没想好情节就已经在决定要这样结尾了!
自己看了一遍还是比较满意的!如果看到这里,期待你的点赞和留言!!我们下篇见,🥰